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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推动跨越“深水区”

 秦皇岛效能办 2013-05-08

  
       广东省深圳市自1997年以来,已进行了四轮大规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大幅削减、审批流程不断优化,政府各部门审批、核准事项由原来的1091项压缩至436项,其中包括19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但是,审批事项过多,审批时间过长的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对此,2012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继续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体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设置,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一、加大审批事项压减、下放、转移和管理力度,压住审批事项“反弹风”。一是进一步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清理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中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审批、登记、年检、年审、认定、审定等事项;大幅减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前置审批事项,凡可以采用事中、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取消。二是积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加大部分投资项目核准领域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审批事项下放力度。对属于省里下放至县级以上政府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区级政府及部门实施。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转移。将行业管理、社会服务等审批职能转移给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重点清理转移行规行约制定、行内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评定、行业自律、行检行评、行业调查、统计、培训、考核、宣传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已转移68项,正在开展第二批转移委托事项的清理工作。四是加强审批事项日常管理。研究制定“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增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凡未纳入“目录”的行政管理事项,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审批。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地方立法涉及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建立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审批决定公示制度。

  二、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起便民办理“并联法”。一是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深入推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即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多个内设机构办理的,应集中到一个机构统一办理,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推进审批重心前移,一般形式性审批事项直接在窗口办结,需要现场勘查的复杂事项也可由窗口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二是全面推进并联审批和流程再造。通过流程再造、简化环节、信息共享、并行办理、结果互认、提前介入等手段实现行政审批流程的最优化。全面推进并联审批工作模式,关联审批事项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运作模式办理。三是加快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按照“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督、全系统共享”的要求,健全网上行政服务大厅、跨部门协同办理平台和市区联动办理平台等载体,实现全市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纳入网上办理的目标。实行编码管理,健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行政审批优化保障机制。四是健全多级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功能互补、业务协同、横纵联动、整体运作的市、区、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各区(新区)设立一站式政务服务场所和管理机构。在有条件的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等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社区设立便民代办点,将便民服务向社区延伸。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

  三、规范审批事项标准,强化审批监督制约,破除行政审批“玻璃门”。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统一规范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机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运行模式、服务设施等标准。二是强化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强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法制部门负责事项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事项实施协调、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批全过程监管的监督机制。以规范审批实施、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行政审批绩效自动生成,将行政审批全面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健全审批机关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批职责权限及违规审批应负的责任,制定内部审批监督意见或办法,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对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规范便捷高效透明,市民群众表示“很满意”。通过新一轮的审批制度改革,效果初步显现。深圳某生物科技公司董事长表示:“深圳的行政审批有两个直观感受,一是规范,二是便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里服务人员的引导、工作人员的办理,都很规范。所需要办理的审批都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完成,不用在多个部门间奔波;审批需要什么资料会提前详细告知,确实又周到又便民。”深圳某医药连锁公司经理认为:“深圳市通过审批改革,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一周左右就能办齐手续。而在珠三角其他地区,办理同样的手续要3个月。可以说,深圳的审批速度是全国最快的,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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