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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与金国的“绍兴和议”:汉奸是这样炼成的

 文山书院 2013-05-13

南宋与金国的“绍兴和议”:汉奸是这样炼成的

发布时间: 2009-3-23 来源: 中华网论坛 

南宋是1127年继北宋灭亡建立的,直至1276年它的政治中心临安易主,这个政权前后存在了149年。在近一个半世纪中,作为一个封建王朝,它的前100余年经常处于北方金国的威胁之下,南宋朝廷内部也因此出现了投降派与抗金派的斗争。本文所称的投降派,即指主张与金妥协的议和派,其代表人物大多口碑不佳,而诸如秦桧之流,则远非口碑不佳可概括之。

    
    以下笔者试图简要地梳理一下南宋一朝早期对金关系,其议题为三大“和议”之地位最高者--绍兴和议,而之后的隆兴和议与嘉定和议,概莫能逾越之。

    
    一、绍兴和议的背景

    
    1、伪齐政权


    北宋灭亡后,金先后在原北宋黄河以南统治区,扶植起张邦昌的伪楚和刘豫的伪齐两个傀儡政权,短命的伪楚只存在了一个多月,伪齐则维持了不到八年的时间。

    
    伪齐的傀儡皇帝刘豫,原任北宋济南知府,此人在北宋灭亡的次年金军进攻济南时,杀死抗金将领关胜而降金。因为倒戈反宋有功,刘豫被委任为金京东、淮南安抚使、知东平府、兼诸路马步军都总管,节制河外诸军。金国夺取黄河以南中原之地之后,尽管一度将南宋的高宗皇帝追赶的鸡飞狗跳,但是彻底消灭南宋的目标无法实现,遂决定在占领区建立一个傀儡政权。于是,在左副元帅完颜宗翰和左监军完颜昌(也称挞懒)的推荐下,刘豫于1130年被金太宗册封为伪齐皇帝,与金为“父子”关系。不过伪齐政权并不得民心,一方面金在伪齐境内有大量驻军对伪齐加以节制,另一方面伪齐为支持或参与进攻南宋的战争开销,横征暴敛,故百姓并不支持这个傀儡政权。1134年,伪齐对南宋用兵不利,次年金、齐联合南侵也损失惨重。等到两年后再次南侵失败,伪齐在金国主子的眼里已经连鸡肋都不如,其自身也衰弱的只有苟延残喘的份了。于是不久傀儡皇帝刘豫便被废黜,这也标志着伪齐傀儡政权的寿终正寝。

    
    2、王伦使金

    
    随着伪齐的衰落,南宋统治者萌生取而代之的一线希望,不过代价是成为金国的臣属。绍兴七年(1137年)二月,南宋高宗趁着派遣王伦出使金国奉迎北宋徽宗棺木之机,命王伦向金转达此意,而金也果然于同年将伪齐的刘豫给废黜了。王伦使金似乎为南宋与金两国关系的演变营造了祥和的气氛,正如在他九个月后将返回南宋之际,刚刚升任左副元帅的完颜昌临别赠言所说――“好报江南,自今道途无壅”(《宋史·王伦传》。不久,返回南宋的王伦即向高宗皇帝禀报前情,高宗皇帝欣喜不已。

    
    3、秦桧掌权

    
    秦桧在今天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其知名度绝不亚于秦皇、汉武,不过说到此人,他在靖康年间的一些个人经历还是不能略过的。靖康二年(1127年),曾临时担任过北宋割地谈判代表的秦桧,被南下的金军俘获,他在金军那边混的不错,成为上宾,还上书金军统帅宗翰,倡言金宋和议;1130年,跟随完颜昌南征自己的祖国的秦桧,甚至还当了高参,干上金军随军转运使的差事。不过,秦桧很快就受命于完颜昌,被派遣潜回南宋做北国的卧底。秦桧也不负金主的再造之恩,很快就成功地混进“革命队伍”,并且登上南宋朝廷权力的核心,成为主和派(投降派)首屈一指的重量级人物,可谓青史有名,而且是大名。秦桧的到来让南宋高宗皇帝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因为被抗金派裹挟得下不来台阶的高宗皇帝,看过秦桧起草的求和文书便发现,原来他们的政治见解是如此的一般无二。于是,秦桧不费吹灰之力就戴上了礼部尚书、参知政事的乌纱,开始了与高宗皇帝长达20 余年的政治“二人转”生涯。

    
    二、绍兴和议的过程

    
    1、启动和议

    
    绍兴和议是南宋王朝定都临安之后启动的第一件大事,尽管当时这个王朝拥有一大批积极抗金的爱国将领和一定规模的军队;统治者痴心于议和的初衷,无非是希望用臣服与岁贡换取一个苟安的局面。

    
    在金廷对南宋使节王伦表达的求和、臣服之意愿做出首肯的回应之后,高宗皇帝即迫不及待地于1138年三月初提升秦桧为尚书右仆射(右丞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全面落实求和(投降)之要务;而随着几个月后议和的反对派赵鼎被解除尚书左仆射(左丞相)官职,秦桧也踢开了自己卖国的制劫,成为独相,一心一意贯彻高宗皇帝的投降意图。

    
    2、绍兴八年

绍兴八年(1238年)对于南宋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双方出使往来,穿梭媾和。这一年的正月赵鼎提议进兵中原收复失地,被高宗皇帝拒绝。二月,高宗皇帝由建康跑到临安常驻。三月,秦桧官升右丞相专事卖国。四月,南宋使臣王伦便再一次北使,在祁州(今河北安国)受到左副元帅完颜昌的接待。五月,王伦拜见金帝,首先感谢金帝废黜刘豫,然后转达高宗皇帝臣服之意,即顶替前伪齐政权充当金国的儿皇帝。六月,枢密副使王庶上书批评议和如饮鸩止渴;同月金使即至临安入见。七月,王伦送金使北返。八月,金熙宗同意以土地换臣属,并派使臣张通古等与王伦到南下议和。九月,金国将河南、陕西一代的库府钱粮向北转运预示此地可能交付南宋。十月,高宗皇帝将对议和说三道四的左丞相赵鼎罢相,由秦桧独自主持议和。十一月,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疏“诽谤”朝廷命官秦桧,说他将会使高宗皇帝成为第二个石敬塘,而王伦原本不过是“狎邪小人”、“市井无赖”,胡铨由此获罪被贬徙;岳飞从鄂州上书反对议和,秦桧恨之于心。十二月,金使张通古到临安,称南宋为“江南”,即视之为偏居江南一隅的藩属或地方政权,而且要求皇帝赵构拜接金熙宗“诏谕”,秦桧遂以高宗皇帝为徽宗居丧借口,代替赵构拜接了金皇的诏谕。根据诏谕,金将原伪齐统治区河南、陕西地区划给南宋,代价是南宋向金称臣,保证“许每岁银、绢五十万”两、匹。

    
    3、和议夭折

    
    南宋绍兴九年三月,当时担任金右副元帅的完颜宗弼(兀术)对上述地区进行交割,但是,四个月后,金国朝廷的主和派失势,重要人物宗磐、宗隽被以谋反罪处死。于是,主战派完颜宗幹、完颜宗弼等掌握实权。不久之后,完颜昌也因与南宋往来密切事发,在南逃投宋途中被完颜宗弼抓获处死。

    
    绍兴十年(1240年)五月,金国分兵东、西两路重新攻占已划归南宋的河南、陕西地区,这标志着不到一年半以前达成的和议被金国撕毁。完颜宗弼的东路金军南下进入河南之后,河南各地很快就相继投降,不过在南进至顺昌府(今安徽阜阳)时遭遇刘锜和知府陈规所领南宋军的顽强抗击,损失惨重,不得不退往开封,史称“顺昌保卫战”。在刘锜等人的带领下,在顺昌保卫战中南宋军以少胜多,遏制了金军打算渡过淮河进一步南下的矛头,此为顺昌保卫战意义所在。西路金军则西渡黄河进入陕西,沿途州县大多迎降,在经过与南宋吴璘等部一番艰苦搏杀之后,西路金军基本控制陕西,但也付出很大代价。南宋的军队则退守蜀地,使金军不得入蜀。

    
    4、岳飞北伐

    
    当东路金军在顺昌遭遇顽强阻击的时候,南宋高宗皇帝也做了军事上的部署。他先是调用刘光世节制李显忠、王德两军进援顺昌,接着命令张俊、韩世忠、岳飞兼河南与北诸路招讨使,做出准备北上的姿态。但是,高宗皇帝的真实意图不过是想阻挡金军大举进攻南方,而并不是夺取失地;他所要做的就是南撤退兵,保住半壁江山。

    
    高宗皇帝退兵的指示对于岳飞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其实在岳飞做好进军中原的部署之时,高宗即派遣李若虚以“计事”为名,要求岳飞退兵,而岳飞佯装不解,开拔北进,很快就拿下颍昌(今许昌)、陈州、郑州、中牟等地,七月初又攻占(原北宋)西京洛阳,接着又在郾城击败完颜宗弼(败退的金军传往颍昌,也被那里的宋军打败)。此时,南宋军队气势高涨,在河南地区已经占据主动,金军甚至开始准备北撤。

    
    但是此时南宋的最高统治者再一次露出软弱与昏庸的本来面目,他一方面担心,被虏往金国的北宋钦宗赵桓尚在人世,一旦北伐成功自己将皇位不保,另一方面,他又对彻底打败金军心存疑虑,很弱智地唯恐金国恼羞成怒,断绝与之和议的念头。既然金军的威胁已非迫在眉睫,南宋高宗皇帝在秦桧等人的谋划下,立即迫不及待地传旨退兵,于是张俊、韩世忠、刘锜所部相继撤走。这样,岳飞便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尴尬境地――北进则是违抗圣旨,不撤则只有独自抗金。于是岳飞只好在七月下旬退兵,中原地区重新落入金军之手。至此,岳飞等部的北伐,因为不符合赵构与秦桧的意图,在取得一系列战绩的情况下,宣告流产了。

    
    第二年即绍兴十一年(1241年)初,金都元帅完颜宗弼又率金军渡淮南侵,岳飞提出的北进中原直击开封的计划遭高宗皇帝与秦桧的拒绝,不过金军在今安徽巢湖一代遭遇刘锜、杨沂中、王德所部的顽强抗击,特别是柘皋之战,十万金军主力被南宋岳、韩、张三大主力之外的部队击败,值得一书。之后,金军便渡淮北归了。 
     5、释除兵权

    
    金军南下的威胁解除之后,高宗皇帝所担心的是抗战派军事将领手中握有重兵,难以节制,秦桧便借采纳同乡范同计策,说服高宗皇帝解除主张积极抗金的岳飞、韩世忠、张俊等人的兵权,转而任命他们担任枢密使、枢密副使(岳飞为枢密副使),以把他们与各自部队剥离开来。

    
    不过三人对高宗皇帝意旨的反应是不同的,这也决定了他们日后结局之不同。张俊是转弯最快的一个,很快就将兵权交出,表示支持向金称臣和议的既定国策。而韩世忠、岳飞则成为以高宗皇帝与秦桧等投降派的公敌,于是高宗宣布撤消三宣抚司,收回韩世忠、岳飞兵权,并提升秦桧为左承相,以显示与金议和之不可动摇。之后,韩、岳二人先后惨遭“修理”,岳飞于当年八月被罢官,十月便以谋反罪与部将张宪同下大理寺狱,韩世忠则在为岳飞鸣不平之后辞去乌纱。

    
    6、二次和议

    
    议和的障碍已被扫除,在秦桧等人的积极奔走下,金与南宋在这一年即绍兴十一年的十一月又一次达成和议。这就是奠定整个南宋王朝对金关系的“绍兴和议”。内容包括:(1)称臣:南宋向金称臣,即“世世子孙,谨守臣节”,金主册封赵构为皇帝。(2)划界:金与南宋之间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南宋割唐、邓二州及商、秦二州之大半予金。(3)纳贡:南宋自绍兴十二年开始,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年。

    
    三、后记

    
    绍兴十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年仅39岁的岳飞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与他一同被处死的,还有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岳飞的死,标志着一代抗金派为之奋斗十几年的、收复中原河山的理想的终结,后人只能从《满江红》中体会他那满含国恨家仇的内心世界。

    
    此外,绍兴和议之后,以秦桧为代表的议和派党羽,遍布南宋朝野,秦桧本人则更是独步中天,更被吹捧为“圣相”、“元圣”,由少保至太师,进而被封为国公。

    
    绍兴和议之后的二十余年,南宋与金未发生大的战争,但是对于南宋来说,这种相对和平的局面是以政治上的不平等与经济上的敲诈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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