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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托种种(下)

 恬淡之心 2013-05-13
关于医托种种(下)
2011-11-22

  (五)卫生部门的医托行为

  中国的卫生部,也可以说是从美国进口的。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建立起现代医学的管理体系。在美国,按照它的方法,把一个兴旺发达的顺势疗法管死管绝了;在中国,当然也会把一个本来占主流地位的中医学,管得濒临绝灭。尽管,从美国留学被洗了脑回国的医学博士们来做卫生部门的官员,移植美国那一套管理方法,虽然国情不一样,他们只能死搬硬套,东施效颦,不是十分相像。但中国的权力与西方的权力不一样,可以不让老百姓指责。所以,在美国1938年就禁用的氨基比林,在中国过了70多年仍可横行无阻。在美国中医被认为是有系统理论的医学,在中国,仍有科学院院士可以宣布它是伪科学。

  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宣布癌症治疗失败,也就是用手术、化疗、放疗等手段,都失败了。美国放弃了这三种治癌的手段,却由我国卫生部部长带了一班西医专家到美国接了过来,让中国的癌症病人都来接受手术、放疗、化疗,人家不愿意再干下去的烂摊子,把他们不愿意再使用的药物、器械,全盘接收过来使用,这难道不是一种医托行为吗?医政机关与制药公司沆瀣一气一起坑害百姓了。

  医学与医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医学是指理论,医疗是指实践。医学本就只能是个体医学。个体医学是指医生与病人的医疗活动是个对个行为。自古至今的医学,都是通过个对个行为把医疗经验积累起来而产生的。集体行为产生不了医学,因为,它积累不起治疗经验。西方医学是集体医学,医生不能一个人治病,一个人根本就治不了病。因此,这种集体治病没有治疗经验可以积累,也就产生不出真正的医学。所以,西方迄今为止没有真正的内科医学。

  中医之所以能治疑难病,是因为中医学的理论基础建立在生命研究之上,而不是像西医学建立在尸体之上的。尸体的没了生命的身体,西医设置了解剖学。但生病的是活人,是有生命的人,尸体是不会生病的。所以,研究尸体治活人的病,实际是开生命的玩笑。这种开生命玩笑的医学,竟然能迅速压倒中医,是什么道理?这是一个社会学的问题,本文省略。如果读者有兴趣,可以网上查笔者的《医学社会学》。

  一百年来,西医以科学的名义,全面压倒了中医。全国的医疗被西医全面控制,虽然还有那么几个中医院。但这些中医院,不用西医西药就活不下去。因为,西医西药具有价格上的优势——能挣钱。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用西医西药治病究竟治好了几个病人。医院的集体性,决定了医生的责任心不会像个体(诊所或医院)那么强。但是,任何一次医疗事件,都是医生对病人的个体负责行为。我这里只指内科治疗。治病的结果如何,谁都没有绝对把握,靠的是医生个人治疗阅历的增加来提高治疗能力的,这才是老中医受到重视和欢迎的道理。说明老中医的存在,是对西医的最大威胁,因此,才有了注销65岁以上老中医开个体诊所资格的文件。

  中医在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内科治疗从实践到理论的建成足足花了2500年的时间。这说明建立内科医学理论的困难。至于此理论对不对,中国人也已经用了2500年时间了,它也证明了中医理论的正确。可是,为什么从王斌开始到现在,仍有一些人接连不断地攻击中医,说它是伪科学,说中国人应该废医存药呢?因为,医托被利益所驱使,利用自己的权力或能力攻击中医。在一个市场社会里,人们为了利益和权益,不断争斗,这不足为怪。但是,为了利益损害医学,涉及人们生命健康之大事,也会昧良心做,是出于无知,抑还是出于心黑,那只能让他们自己去捉摸。

  我过了65岁后,接到一个由市卫生局出面的文件,这个文件规定,过了65岁的开个体诊所的医生,一律不再得到执业的许可证。也就是说,此后再开诊所行医,就属于非法。这是一个法规,这个法规由市卫生局出面,省厅不出文件,说明了它的非法性。然而,老百姓面对政府无论如何非法,也还是要它不得。我在温州市是最早开个体诊所的一个,看了这个文件,心中当然不满。于是我去卫生局质问,答复我的是个女的医政科副科长。她说,65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了,所以,不能担任个体医疗机构的法人了;身体好的人,可以去医院或集体诊所。既然不能担任法人,当然不能再开设医疗机构。据知这个副科长是个护士出身的,才会讲出这样一点水平也没有的话来,像个大学毕业的吗?再去区政府问主管卫生的陈副区长,我说:“我是以个体行医为职业的,卫生局怎么可以夺人饭碗?”那副区长竟然答复说:“没饭吃可以去找民政局。”一个市级的卫生部门,就是这样轻易地、自由地、随意地违背《医师法》,其支持者,实际就是卫生部。后来我通过关系上北京告状,找到卫生部一个医政司副司长,她摊摊手说:“这是下面的事情我们管不了。”

  我觉得自己到这样的年龄,还只是刚踏进辨证论治的门槛,就不给干了还说是要发展中医呢!我觉得奇怪的是,后来出了张悟本绿豆汤之事,卫生部竟然为此召开了专家座谈会,狠批张悟本。张悟本的芝麻绿豆汤的事卫生部要管,事关中医生死存亡的大事他们却不管,这不是明摆着的:卫生医政部门对中医干的是明里支持暗中消灭之事。因为,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从上至下都是西医掌权了,中医只不过是他们应付上级和应付民族的一个花瓶子——摆饰了。为什么现在呼吁成立中医部?就是因为卫生部实际就是西医部,中医如上所言是被西医专政了。

  现代的中医院和集体诊所,都已成了消灭中医的场所。因为,医疗是医学的实践行为。医学是通过医疗实践而得到发展的。医疗是医生与病人个体对个体的负责行为。这一行为的特点说明,医学具有极强的个体性。也就是医学靠个人的治疗经验积累、总结,发展起来的。那些集体单位,却是消灭个人经验积累的地方。古代有名望的中医,都来自民间,而不来自庙堂。

  消灭中医最有力的行为是采用政府的法规管理,例如规定通过考试才能领取行医许可。因为,许多民间中医没有文化,但他们治起病来也许比医院里的大专家还要好。例如,笔者一熟人朱剑霜,12岁时因发热去医院挂液一周,热不退。于是转到温州附二医治疗。医生给她做了骨穿,诊为白血病。因她缴不起住院费用,拿了几帖中药回家。服了一站药后觉得不舒服便停了药。邻居的大妈给她抓了3帖土草药,服后就好了。至今14年已做了妈妈,抱其孩子来看病,说到过去生病治疗与诊断,笑个不已。她说从此不再来信医院了。

  草药、中药、针灸、按摩、推拿、挑针,都会有许多适应症。中医的许多治疗方法,都能立根见影,为了争夺治疗地盘,西医的最有力的方法是利用政策消灭中医,这年满65岁不准开个体诊所实在是最狠的一着。因为,中医过了花甲,积累的经验多了,治疗的效果也好了,再开个体诊所就马上会使医院出丑:一个医院抵不上一个中医个体诊所。个体中医诊所十以一个人看全科病,抵得上一个医院的所有专家。这样一比,西医不是难堪得很吗?所以,强令65岁的个体诊所关门本质是一种医托行为。

  读者看完本文,应该认真思考以下的问题:

  (一)什么叫医托?

  (二)“三代出名医”的含意是有几重意思?

  (三)为什么说“一味单方,气死名医”?

  (四)“不为良相,宁为良医”有什么含意?

  (五)西医内科的历史有多少年,道理何在?

  (六)医托分为几类?

  (七)为什么不让65岁以上的老中医开个体诊所?

  (八)什么叫个体医学和集体医学?

  (九)试述生命与身体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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