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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红楼梦大揭秘之三:林黛玉究竟因何而死?

 闲之寻味 2013-05-15
上一篇文章已一再强调,黛玉之死是全书关键中的关键。正是黛玉之死所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才使贾府一败涂地,落得个“家亡人散各奔腾”的结局。黛玉死在甄宝玉送玉和元妃之死的前面。既然元妃之死可确定是在抄检大观园后第二年七月,那么黛玉必死在这一年“一朝春尽红颜老”的时候,而且是个月夜,因为“冷月葬花魂”,但不一定是十五;死亡地点是“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黛玉死后的处置是“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黛玉是大观园群芳之首,美的象征,必死于最前,这也可以从七十八回的“姽婳词”(鬼话词)故事得到印证。所谓“恒王”就是贾宝玉;恒王面对“流贼”,“一战再战不成功”,“为众贼所戮”,就是宝玉无能,无法保护这些青春女性。所谓“林四娘”就是“林死娘”,即一早就死了娘的林黛玉;林四娘率众女将奋勇杀贼,壮烈牺牲,就是林黛玉为首的众青春女性,反抗迫害,直接或间接地因宝玉或死或散,结局悲惨。同时也暗示到七十八回的时候,那场毁灭一切的狂风暴雨已经即将到来了。那到底是什么样的迫害呢?

一、 林黛玉究竟因何而死?

本文重点探讨的是死亡原因:病死说和慢性中毒说都不成立,因为它们都不符合五十七回至八十回黛玉健康状况的表现。在这二十多回的文字中,黛玉相比于五十七回以前那些经常病恹恹的描写是改善了很多。这段时间她还“重建桃花社”,自任社主(七十回),显然比以前更活跃更主动了,精神状态也很不错。

况且如果是病死,这个结局就太平庸了,不能反映出什么制度问题、社会问题和道德文化传统问题,纯粹是个体偶然的命运,是黛玉自己无福。病死论者往往举出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二十首作凭据,但根据现有材料,明义本人似乎和曹雪芹不是太熟络,彼此没有直接的诗词唱酬和交往的证据;“由余得其抄本焉”的说明,他手中的书稿很可能是从别人,例如兄弟(或堂兄弟)处转借来的。又据考证,这个稿本很可能是一个最早期的初稿,具体可搜索“《红楼梦》大揭秘——破译富察明义的达芬奇密码”一文;而原著在十年间只算大的“增删”也有五次之多。不朽的著作都是不断修改,琢磨出来的,《红楼梦》自然也不例外。

至于有人说的什么“赵姨娘指使贾菖和贾菱在给黛玉配的药丸中下手脚,让其慢性中毒或疗效衰减”云云就更不值一哂。这不仅不符合前八十回结束时黛玉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更是大大高估了赵姨娘在贾府的地位和能量。这种谋害主子的行径也不是贾菖和贾菱等人敢做和值得做的(魇凤姐和宝玉的马道婆不是贾府的人),何况还要长期做,不是一次两次,这样被发现的机会太高,风险太大了。那么黛玉究竟因何而死呢?

其实作者已一直强调,黛玉是“泪尽而亡”的。什么叫“泪尽”?不仅伤心,而且绝望,这才叫“泪尽”。而能使黛玉绝望的只会是:贾母最后定下来的宝二奶奶人选不是她,而是薛宝琴!不仅如此,贾母还设法让梅翰林家同意退掉原定的亲事,改聘黛玉为媳妇!

当然有人会说,你个观点有什么新鲜,早就有人说过贾母曾经想将宝琴说与宝玉为妻了嘛!是的,这第一个观点不新鲜。但请注意我这里不是一个观点,而是三个观点。第二个观点是贾母始终没有改变定宝琴为孙媳妇的主意,这个观点几乎没有人敢提出,更没有人能证明;第三个观点就是贾母以黛玉为交易筹码,成功劝说梅翰林家退掉原定的亲事,并改聘黛玉为媳妇。这第三个石破天惊的结论,我敢肯定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出过。

千万不要以为这是贾母对黛玉不好。恰恰相反,在贾母看来,这是对黛玉,对宝玉都最好的,两全其美的结果!所谓“梅翰林”就是作者埋下的一个重要伏笔:为什么宝琴原来所定的婆家不是别的什么官,而偏偏是“翰林”呢?这正是为八十回后的退婚改聘作铺垫。

古代官方的主流价值观认为,商人重“利”不重“义”,所以他们的道德是有欠缺的,是被正统思想所歧视和排挤的。这其中,当然又以自命清高的读书人歧视和排挤最甚,而“翰林”恰恰又是读书人中最具权威和代表性的人。宝琴偏偏是商人之女,所以她原来所定的亲事充满不确定性,是极不稳定的。不过,宝琴本身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子,甚至可以说是接近完美的女子,如果没有更好的选择,梅家直接退婚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再看黛玉,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是探花,曾任三品以上高官;黛玉的相貌、气质、文才都是大观园中最符合读书人口味的,甚至连她的闺房也象“一个公子的书房”。可以想见,贾母只需邀请梅翰林到大观园游玩,设法让他见到黛玉和黛玉的诗词作品,梅翰林会是如何的眼前大亮,喜不自胜!这样,双方交换孙媳妇人选就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薛家愿意接受退婚改聘吗?这就更不用担心。老人精史太君早就在“下一盘很大很大的棋”了!她不仅通过赠送贵重礼物等手段拉拢宝琴,还通过为薛蝌和刑岫烟牵线定亲拉拢薛蝌,当然也就是拉拢还在生的宝琴母亲。如此早把薛家说服了。

自然到这里为止,还只能算一种合理的推测。作为严谨的结论,必须在原文和脂批中找到充分的证据。我可以先告诉各位读者,这样的证据其实非常多,而且条条指向本文的结论,只是以前一直被人曲解,误解,忽略,甚至是故意选择性地失明。不过在列举和分析这些证据之前,还必须推倒一个长期被主流红学界鼓吹的所谓“定论”:

二、 “贾母保驾护航宝黛婚姻说”一推就倒

真实的情况是,林黛玉只是贾母心中孙媳妇人的候选人之一,其排序比薛宝钗靠前,但从来没有达到“准定了”的程度。那么为何许多读者有这种印象呢?除了主流红学界不断鼓吹外,另一个原因是又被作者的写作手法“轻轻瞒过”:作者惯用虚写、泛写来干扰实写、特写,以迷惑读者;另外,作者喜欢将所有悬念留到最后,不会一下就写尽写死了。

其实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原著就会发现,那些公开地明白地宣扬“木石姻缘”的人不是凤姐就是凤姐周围的人。例如所谓“准定了林姑娘”的话就是贾琏的小厮兴儿在介绍荣国府情况时对尤二姐说的。其他房的人,可能宣传的是“金玉姻缘”,或者态度不明。这个问题留待后文再讨论,现在先看看“贾母保驾护航论”的两大致命伤:

(1) 逻辑上的致命伤:

贾母至少有两次机会可以当众定下宝黛的婚姻。第一次是清虚观打醮。当时的背景是,王夫人和薛姨妈到处散布“金玉姻缘”,已经弄得连宝玉都听了不少,所以才会说梦话反对。不仅如此,王夫人还通过每月进宫觐见元妃的机会,说服元妃给宝玉和宝钗赐了四件相同的礼物,而其他人包括黛玉和迎探惜等只有两件,指婚的暗示已很明白。

而贾母的反应仅仅是在清虚观向张道士说出了为宝玉择偶的标准,并说“这孩子命中不宜早娶”,还要张道士继续帮忙物色好对象。有人夸大为粉碎金玉姻缘,支持木石姻缘,这就是明显的曲解。贾母只是将定亲的事缓下来罢了,她并没有直接否定“金玉”,也没有直接支持“木石”。事实上我们更应该理解为,在贾母眼里,黛玉和宝钗相对于她的孙媳妇标准都有明显的不足,所以才不能现在就定下来——注意定下亲事和不宜早娶是不矛盾的,定亲不是结婚,不宜早娶根本不是定不下来的理由,只能是借口。

如果第一次还可以勉强解释为贾母顾及元妃和王夫人的面子,那么第二次机会就是完全无法搪塞的了。紫鹃几句林姑娘要回老家去的“顽话”,吓得宝玉又疯又傻了好些天,还“死了大半个”。既然宝玉已经明摆着离不开黛玉,离开了就很可能死掉,贾母为何不顺水推舟?这个时候无论元妃还是王夫人都不敢有其他说法了,不是最好的机会吗?

有人又说,贾母是想定的,但不巧当时薨了个老太妃,接着贾敬又死了,国孝家孝齐来,才又搁下了。这是缺乏传统文化常识。首先定亲不是结婚,贾母甚至连定亲的仪式也不需要,只需要当众说一句“以后宝玉的妻子就是黛玉了”即可,但她连这也没有说。其次,所谓“国孝”,书里说得明明白白,仅是“百日”的事;常理上也可以知道,国孝要求全民遵守,影响太大,时间上都不可能太长,否则不仅干扰经济民生,甚至会造成民怨沸腾。至于“家孝”,贾敬只是宁国府的人,宁荣二府早已分家,论血缘贾敬只是宝玉的疏堂伯父,所以宝玉并没有为贾敬守孝三年的要求。当然由于两家联系紧密,意思上可以尽一点心,但绝对不会是宁府子孙那么严格,那么长的时间,否则就和本府的长辈混淆了,更加不合礼教。其实,这也是贾琏敢于“偷娶”尤二姐,而贾珍不敢霸着尤二姐、尤三姐的最大原因。

所以“贾母一直为宝黛婚姻保驾护航”根本逻辑上就极不通。不过有人会说,贾母安排宝琴嫁宝玉,黛玉嫁梅翰林家,那宝玉不是一样要疯,一样要死吗?贾母敢这样做吗?

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首先,“宝玉一定要疯和死”只是一个靠不住的推测,事实上黛玉死后宝玉并没有死,这已是公认的结论,有没有疯也难说;贾母并没有因为宝玉离不开黛玉就定下黛玉做孙媳妇,则是明明白白的原著内容,两者的证据效力是不等同的,前者无法否定后者,后者却至少可以削弱前者。其次,以作者天才的笔力,完全可以在八十回后设计以下的情节并写得很自然流畅:贾母故意让宝琴接近宝玉,或宝玉接近宝琴,发现宝玉和宝琴似乎很亲密,于是误以为宝玉已喜欢宝琴,疏远黛玉,从而放心实行自己的计划。

还有人会举出凤姐为宝黛计算嫁娶费用的事作为反对的证据,且看原文是怎么说的:

五十五回:凤姐儿笑道:“我也虑到这里,倒也够了: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剩下三四个,满破着每人花上一万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两银子,不拘那里省一抿子也就够了。老太太事(注:丧事)出来,一应都是全了的,不过零星杂项,便费也满破三五千两…”

看清楚了吗?凤姐说的是“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并没有直接说宝玉娶林妹妹,或林妹妹嫁宝玉。尽写些似是而非的话,这就是作者惯用的“轻轻瞒过”读者的手法。无论宝玉娶谁,黛玉嫁谁,贾母都会拿出梯己,这是当然的,不能证明什么。

退一步说,即使凤姐这话真是指宝玉娶黛玉,黛玉嫁宝玉,那也只是她自己的想法和意愿,不代表贾母。当时的情况是,薛姨妈已经当着众人说过宝琴已定亲,凤姐会想当然地认为贾母也不好勉强了,重新选择黛玉。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特意将这段情节安排在“慧紫鹃”用“顽话”吓傻宝玉之前而不是之后,就是不要让读者有贾母顺水推舟定下黛玉的误解。

至于贾母说的唯一一句常被引用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根本就是模糊不清,歧义多多,完全无法和我下面举出的证据相提并论,各位看下去便知。

(2) 写作上的致命伤

按“贾母保驾护航论”,贾母只要一天在生,就绝不会允许宝钗做宝玉的大老婆。然而宝钗终究嫁给了宝玉,这也是公认的结论。那么这个事情只能是贾母归天之后才会发生,要多久呢?至少三年!因为宝玉是贾母的直系晚辈,必须为老太君守孝三年!

贾母归天最快要在抄检大观园后的第二年,这是很显然的。因此,八十回后还有至少四年时间贾府仍未获罪被抄,最多有惊无险,总算混过去了,宝玉和宝钗才能顺利结婚。好了,你能写好这四年百无聊赖的时间吗?这符合八十回前已是暴风雨将至的形势吗??

有人可能会说,那就让元妃下旨指婚,行不?不要老想着元妃有那么大能耐。传统社会家国同构,对孝道是极为重视的。官方主流价值观就是“事君如父”,不尽孝的人也不可能忠君。一个人如果不按孝礼要求穿孝服,每天祭拜,做足功课,都会被认定是不孝,可以告官治罪,更何况在守孝期内娶妻?而且不要忘记,贾母也是元妃的祖母,元妃更是以德立身,才能在宫中站稳和晋升。纵容亲属失德已大不可,何况还要亲自教唆?这种“夺情”的事除非皇帝亲自下圣旨才能做,否则谁也不敢承担其中的道德以至法律责任。皇帝显然不会为这点小事下圣旨,更没有充足的合理的根据要这样违反礼教道德。

不过这里可以给“贾母保驾护航论”者一根救命稻草:他可以虚构一个贾母中风昏迷,王夫人趁机拍板让宝钗进门“冲喜”的故事。但这样一来,小说的思想性就大大降低了,和黛玉病死论一样,悲剧发生的原因也只是个体的偶然命运,不过由黛玉换成贾母,不能反映出什么制度问题,社会问题和道德文化传统问题。并且更重要的是,他必须找出比以下更多更强的证据,以证明贾母昏迷就是作者的原笔原意,他能吗?当然不能。谁都可以看出,在前八十回内,贾母健康得很,精神得很呢!比她的孙子孙女们还强多了!

三、 贾母定下宝琴为孙媳妇的证据

下面二十条包括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和对所谓“反证据”的反驳纠正,可谓铁证如山:

铁证之一:宝琴到贾府没几天,黛玉的眼泪就开始干涸

四十九回:黛玉因又说起宝琴来,想起自己没有姊妹,不免又哭了。宝玉忙劝道:“你又自寻烦恼了。你瞧瞧,今年比旧年越发瘦了,你还不保养。每天好好的,你必是自寻烦恼,哭一会子,才算完了这一天的事。”黛玉拭泪道:“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却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却不多。”宝玉道:“这是你哭惯了心里疑的,岂有眼泪会少的!”

绛珠仙子本为“还泪报恩”才下凡的。黛玉的眼泪开始减少,绝不是好兆头,暗示泪快还完了,命不长了。而这一情节偏偏写在宝琴到贾府的同一回,不过三四天的时间。这就分明暗示宝琴的到来是黛玉最后悲剧的开始(当然不是宝琴的故意)。

铁证之二:第一回贾雨村的诗句

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甲戌本侧批】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

有人看到这句话就说宝钗最后嫁了贾雨村,因为“时飞”是贾雨村的字,这就太扯了。贾雨村和甄士隐一样,都只是起到引出主体故事和人物的作用,他们本身都没有参与到红楼梦的主体故事和主要活动中。贾雨村吟出这句诗时,“钗”当指在甄士隐家看到的丫鬟娇杏,“玉”当指自己,“求善价”显然指自己求功名,“待时飞”是以为娇杏看上了自己。

不过第一回的文字是很重要的,脂批也提示这两句话是关于黛玉和宝钗的谶语,那么它们可以理解为:第一句就是暗示黛玉被贾家“收养”(林父死前过渡监护权)并被作为婚姻交易的筹码;第二句就是暗示宝钗婚后因宝玉出走,也离开贾府寻夫。

铁证之三:薛小妹怀古诗第九首(五十一回)

一般地,红楼梦中青春女性们所作的诗词大多只是小说写作的需要,只是为了表现人物的性格和才学等,过分解读是不必要,不可取的。宝琴所作的诗词也当如是。这十首怀古诗,从文学角度看,一是表现宝琴的才学,二是证明宝琴的确见多识广。如要她用话一一说出去过什么地方,不仅啰嗦,也无甚文学价值,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

但其中最后二首,宝钗却要求“重作”,经众人辩解劝说方罢。表面上的理由,这两首不是说真正的古迹,而是“淫词艳曲”里的事,所以宝钗觉得不妥。其实这里就是提醒读者,前面八首可以不必太留心,也许真的就是怀古,后面两首才是有重大含义的。

最后一首《梅花观怀古》,多数人解读为暗示宝琴最后和柳湘莲一起。因为我暂时也没有更新更好的解读,故先不谈。重点是第九首《蒲东寺怀古》,说的是《西厢记》的事:

小红骨贱最身轻,私掖偷携强撮成。虽被夫人时吊起,已经勾引彼同行。

有人看到里面“勾引”等字眼,似合尤二姐的“风流水性”,就以为说的是她,大谬矣!因为尤二姐与贾琏不是“强撮成”的,是你情我愿的。而且二尤的故事和人物在红楼中并不太重要,八十回内也是清晰的,没必要作此暗示;设若暗示,也要反映尤二姐最后的结局,所以肯定不是指她。作者引用西厢记故事,自然不免要用“勾引”等贬义词,不要上当。

其实这里的“小红”就是指黛玉。黛玉自小父母双亡,兄弟姐妹叔伯皆无,甚至五服以内的疏堂叔伯也没有,命运只能任人摆布,当然最是“骨贱身轻”;第二句就是贾母“强撮成”她和梅翰林家的亲事;第三句“吊起”,即“吊起来卖”之意,“夫人”就是贾母,指贾母将黛玉作为婚姻交易筹码;第四句,尽管如此,黛玉已“勾引”了宝玉和她一起,甚至黛玉死后
依然“勾引”宝玉离家出走,寻找梦中的西方灵河岸绛珠仙草和仙子。

铁证之四:五十回戚序本回前批

此回着重在宝琴,却出色写湘云。写湘云联句极敏捷聪慧,而宝琴之联句不少于湘云,可知出色写湘云,正所以出色写宝琴。出色写宝琴者,全为与宝玉提亲作引也。金针暗渡,不可不知。

主流红学界对此批语不是选择性失明,就是故意曲解。譬如有人将“与宝玉提亲作引”解释为贾母欲与老亲家的孩子甄宝玉提亲,这就实在扯淡得太离谱。要知道当时贾母连甄家的孩子的模样性情都不知道,这是后来甄家仆人拜访贾母时才说的。自己宝贝孙子的亲事还没搞定,却去管人家一个不知怎样的孩子的闲事,有比这更荒谬的吗?

不仅如此,同一回中作者还特别写了一个情节,就是让读者能准确理解到贾母意欲为宝琴说亲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宝贝孙子贾宝玉:

铁证之五:宝琴“红梅傲雪”,宝玉恰好同时出现

五十回:一看四面粉妆银砌,忽见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山坡上遥等,身后一个丫鬟抱着一瓶红梅。众人都笑道:“少了两个人,他却在这里等着,也弄梅花去了。”贾母喜的忙笑道:“你们瞧,这山坡上配上他的这个人品,又是这件衣裳,后头又是这梅花,像个什么?”众人都笑道:“就像老太太屋里挂的仇十洲画的《双艳图》。”贾母摇头笑道:“那画的那里有这件衣裳?人也不能这样好!”一语未了,只见宝琴背后转出一个披大红猩毡的人来。贾母道:“那又是那个女孩儿?”众人笑道:“我们都在这里,那是宝玉。”贾母笑道:“我的眼越发花了。”说话之间,来至跟前,可不是宝玉和宝琴。

显然贾母正是看到这个情景,不仅欣赏宝琴,更认定她和宝玉很般配,才有以下的情节:

铁证之六:贾母细问宝琴年庚八字和家庭情况

五十回:贾母因又说及宝琴雪下折梅比画儿上还好,因又细问他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薛姨妈度其意思,大约是要与宝玉求配。薛姨妈心中固也遂意,只是已许过梅家了,因贾母尚未明说,自己也不好拟定,遂半吐半露告诉贾母道:“可惜这孩子没福,前年他父亲就没了。他从小儿见的世面倒多,跟他父母四山五岳都走遍了。他父亲是好乐的,各处因有买卖,带着家眷,这一省逛一年,明年又往那一省逛半年,所以天下十停走了有五六停了。那年在这里,把他许了梅翰林的儿子,偏第二年他父亲就辞世了,他母亲又是痰症。”

有人说贾母都和宝琴住一起好些天了,竟不知道她已许了人,可见贾母并不真的想纳宝琴做孙媳妇。说这种话的人,我不得不劝他们不要再研究红楼梦了,按这种阅读理解水平真是白搭:书里明明写的是贾母问宝琴的“年庚八字”,不是“有没有许人”。

贾母当然知道宝琴已经许了人,宝琴和他哥哥来的第一天就应该知道。但宝琴的年庚八字则不是轻易可以知道的。过去人们认为,“八字”中暗含了此人贫富贵贱,寿夭贤愚的“生命密码”,相当于现代人的“隐私”,是不能轻易透露出去的。特别是女孩子的八字,除非是合婚嫁娶的需要,看看和将来的丈夫有没有犯刑冲克害等忌讳,才会提供。

还可以看出,薛姨妈心里不服气,不舒服啊!这是当然的,自己的女儿那么好,来了这么多年,偏这老货看不上;老公的侄女(不是自己的亲侄女)来了没几天就被宠得不得了。所以她的话基本上是虚应贾母,根本不想告诉贾母宝琴的年庚八字。那么贾母后来知道了吗?当然知道了。谁告诉她的?只能是薛蝌,因为宝琴是一个说话做事很有分寸的女孩。

此处有人又说,如果贾母说亲的对象就是宝玉,黛玉在旁边怎么没一点反应?这又是对黛玉思想性格的误解和曲解。黛玉所有的“小性儿”,大部分只是对宝玉,其他也只是对四十五回以前的宝钗。她是一个心地很善良的女子,对自己唯一的直系亲人外祖母更是非常尊敬。即使贾母当时就说出要定宝琴做孙媳妇,黛玉也只会心里自己难过,只会叹自己命苦,而不会对老祖宗有任何怨言。何况贾母一定不会此时就说定下宝琴,因为宝琴原来的亲事未退,公然这样说是违反礼法道德的,老人精史太君绝不会说这等蠢话。

铁证之七:宝玉宝琴同一生日

六十二回: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原来宝琴也是这日,二人相同。

这一回还写了平儿和刑岫烟也是同一日生日。但这两个人显然是“虚陪”的角色,起到干扰读者视线的作用。因为宝玉对岫烟没有兴趣,而且岫烟此时已许了薛蝌;平儿则是对宝玉不感冒,她对贾琏倒是不错的,何况按她的出身只能做妾,不能成为正妻。

可见此时宝琴的生日,也就是八字早已被贾母知道,才会让宝玉和她一起过生日。可以想象老太太知道二人生日相同后,多么的喜不自胜,定下宝琴的决心自然更加坚定。何以见得?因为后文作者通过王夫人的举动从反面再次证明了这一点,生怕读者看不懂:

铁证之八:王夫人因何大骂蕙香(四儿)?

七十七回:(王夫人)因问:“谁是和宝玉一日的生日?”本人不敢答应,老嬷嬷指道:“这一个蕙香,又叫作四儿的,是同宝玉一日生日的。”王夫人细看了一看,虽比不上晴雯一半,却有几分水秀。视其行止,聪明皆露在外面,且也打扮的不同。王夫人冷笑道:“这也是个不怕臊的。他背地里说的,同日生日就是夫妻。这可是你说的?打量我隔的远,都不知道呢。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难道我通共一个宝玉,就白放心凭你们勾引坏了不成!”

这是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到宝玉所在的怡红院撵人,训人时说的,可见王夫人对“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话是何等敏感和愤怒。但蕙香(四儿)明显远不及晴雯,而且充其量也只能做妾,王夫人为何大动肝火呢?王夫人的火气必定另有来路,她话里有话啊!王夫人真正恼的是宝琴和贾母,“同生日就是夫妻”显然也是贾母要定宝琴的理由之一;而且可以证明,直到八十回快结束的时候,贾母要定下宝琴的主意不仅没有改变,只会更加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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