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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精神分裂症闪婚被判婚姻无效

 灵魂出窍KKK 2013-05-15
找法网 婚姻动态】《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禁止结婚。南京六合区的王某隐瞒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与经人介绍的孙某闪婚,不料婚后,王某的异常行为让孙某识破了谎言,孙某大呼被骗,遂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2011年12月,六合区的孙某和王某经人介绍相识,没过多久就登记结婚了。婚后不久,孙某发现了妻子的异常。“她对别人的议论疑神疑鬼,行为和正常人不同,有时还大小便失禁,一看就有问题。”孙某说,“我把情况告诉岳父,岳父就开始偷偷让王某吃药,后来我才知道这些药是用来治疗严重精神疾病的。”

  吃了一段时间药后,王某的状态并没有改观,不得已,孙某就带妻子来到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检查,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这对孙某来说是晴天霹雳,他想不通妻子怎么会突然得了这个病。可是,打击还没有结束,“就在治疗期间,我意外发现了妻子在婚前的病历,上面记载着,在婚前2010年、2011年间王某两次在医院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我才知道妻子的病并不是婚后才出现的,早在8年前就有,一直持续到现在,尽管婚前在医院治疗过,但始终没有痊愈。”

  孙某觉得被骗,无法和妻子再生活下去,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确认二人的婚姻无效。“我一直蒙在鼓里,他们一家都骗了我,让我和一个精神病患者结了婚,太过分了。”

  法庭上,王某却称,自己流产还不到6个月,对方没有权利起诉,而且,婚前就已经告诉孙某自己有精神疾病,他并非不知情。但是,两人的介绍人称,自己也不知道王某有精神分裂症,所以也无法告知孙某这个情况。

  “精神分裂症是禁止结婚的,他们隐瞒了这个情况,婚姻应该是无效的。”孙某表示。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均自愿认可婚姻无效,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首饰自愿赠与王某,而且孙某同意一次性补偿对方近2万元。最终,法院确认王某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婚后尚未治愈,这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判令孙某和王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其实,精神病患者是不是一定不能结婚呢?很多宣传材料在解释“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时候,仍援引‘精神失常未经治愈’一语,把它囊括在 ‘真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之中。这种笼统地说精神失常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是不妥当的。因为,并非任何的精神失常都能使公民丧失行为能力,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发病期间才禁止结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病情稳定期间是允许结婚的。

  很多精神病都是可以医治痊愈的,当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后,自然是可以结婚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处于稳定缓解状态,也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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