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林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平安建设,要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保障功能,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笔者认为,平安十堰建设,要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坚持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第一目标,坚持把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确保十堰地区平安和谐。
一是把主动预防与平安十堰建设结合起来。“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意思是说无论做什么事情,事先有准备就能成功,否则就会失败。推进平安建设,必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力争全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认真研究和梳理现有的人防、物防、技防、群防、警防等之间的关系,整合各种力量和设施,整体部署,协调推进,主动做好预防工作。
二是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与平安十堰建设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的有效手段。要坚持“杀鸡用牛刀、见风就是雨、小题要大做”的原则,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重拳出击。坚持严打方针,科学调配力量,正确研判形势,周密实施计划,对刑事犯罪和恶性案件进行连续不断地打击,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三是把调解矛盾纠纷与平安十堰建设结合起来。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是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要把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放在首位,在心理上、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行动上融入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在研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时,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预测和评估,制订风险应对策略和工作预案,尽可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要认真分析梳理,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四是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十堰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平安十堰,要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综治成员单位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治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五是把维护公平正义与打造平安十堰建设结合起来。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没有公平正义,就难以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切司法工作的出发点。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严格、公平、文明执法,把公平正义体现到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起纠纷中,努力树立公平执法的良好形象;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多出便民利民举措,善办利民安民之事,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要特别关注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体系,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制度,保障人人平等享用法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