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在“四字”上强化重要岗位中层干部管理
武陵区本着“干部全方位监管”的原则,在“管、督、评、惩”四字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重要岗位中层干部管理。 管,即制度管理。区委先后出台了《武陵区重要岗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全区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开展述廉评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消费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照章执行,约束中层干部行为。今年以来在治理文风、会风、学风“三风”、严控公车配备和压减公务接待费三项上就节约了350多万元,深受广大党员群众的好评。 督,即督查落实。区委从整顿作风、学风和干部自律入手,采取突击检查等方式,狠刹机关干部自由散漫、拖拉疲沓、为政不廉等不良习气,确保区委、区政府的政令畅通,塑造干部良好形象。 评,即行风评议。坚持每年对区直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开展一次行风评议。在评议中力求形式多样化,做到不走过场,评议结果公开。对评议结果较差的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实行黄牌警告,促进中层干部廉洁自律,也使行业不正之风得到遏制。区委组织部、区国税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国土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等21个重要岗位中层干部通过开展评议,或把承诺内容和监督电话在电视上公布,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为经济发展打造优良环境。 惩,即严厉惩处。对在本职工作中违法违纪的中层干部不手软,该撤的撤,该降的降,该免的免,该除名的除名。两年来,区委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违纪中层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有12人,降职使用的有7人,开除公职的有2人,依法判刑的有1人。在今年全区干部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都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和深刻剖析,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教育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