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文化部蔡武部长为《世界遗产》杂志撰写的卷首语

 昵称12477801 2013-05-28
2011年6月1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历史上和文化法制建设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拥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至今的各种神话、歌谣、谚语、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皮影、剪纸、绘画、雕刻、刺绣、印染等艺术和技艺以及各种礼仪、节日、民族体育活动,如百花争艳,似群星灿烂。它们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根基和动力,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推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深入,中国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高科技的迅猛发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大量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遭到毁弃。通过立法设定相关制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支撑,成为时代的迫切需要。从1998年开始,全国人大、文化部等相关部门就开始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题调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文化部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终于在2011年2月25日经全国人大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即将生效。它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即将走上法制轨道,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同时,它表明了我国政府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有关义务的信心和决心,塑造了我国保护文化遗产的国际形象。 
  我坚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必将得到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必将进一步增强。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将为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推动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