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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历史及文化遗存

 hanpw 2013-05-31

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概述



  赖德劭(赖德劭,深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中文摘要】深圳的文物保护工作基本上是从经济特区成立以来才开始起步并逐渐展开的。自1983年起到1998年止,先后公布了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以后,市属各区人民政府又先后公布、登记了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目前,深圳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26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160处。 

  【关键词】深圳 文物保护单位 文化遗存 文物建筑 

  Abstract: The work of cultural protection in Shenzhen developed gradually since the foundation of the Economic Special Region. From 1983 to 1998, four groups of cultural relics under municipal protection have been approved by the government. After 1998, a large number of cultural relics and sites have been registered and approved by district governments. By now, there are altogether 268 cultural protected relics and sites in Shenzhen, among which there is 1 under national protected, 10 under provincial protected, 32 under municipal protected, 65 under district protected and 160 protected sites.  

  Key words: Shenzhen cultural protected units cultural relics historic buildings 

   

  一、前言 

  深圳地处广东省南部,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与惠东县的平海半岛相望,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望,北与东莞、惠州两市接壤。 

  深圳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时间长。 

  辖区范围呈狭长形:东西长、南北窄,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多为低丘陵地,间以平缓的台地,西部沿海一带是滨海平原,国土总面积为1952.84平方千米。 

  深圳的文物保护工作基本上是从经济特区成立以来才开始起步并逐渐展开的。自1983年起到1998年止,先后公布了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部分重要文物先后申报了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批、第四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1998年以后,市属各区人民政府又先后公布、登记了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到目前为止,深圳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26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160处。 

  二、深圳历史简述 

  深圳的历史至少可以上溯到7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是我国南方古越族先民的聚居地。 

  深圳的城市建设历史始于东晋咸和三年(331),距今有1675年历史。 

  “深圳”地名始见于史籍为明永乐八年(1410),当地的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因老深圳村落边有一条深水沟(即今深圳河)而得名。清代康熙年间建立墟市,称为“深圳墟”。 

  因深圳东部大鹏湾地形酷似大鹏展翅,故深圳又称“鹏城”。 

  深圳历史可以简要地分成以下几个时期: 

  (一)先秦时期(前214年以前) 

  先秦时期,深圳是百越部族生活栖息的区域。居住在深圳沿海沙丘地区域的百姓,是百越部族的分支——“南越部族”。 南越族是古越族的一支,亦称“百越”或“百粤”,主要分布在珠江流域和韩江流域。他们以捕鱼、航海维持生计,甚少农垦。 

  (二)秦~西晋(前214~330)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于公元前214年在岭南设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谪徙50万人开发。这时深圳属南海郡,正式纳入中国的版图,开始融合中原汉文化。 

  前206年,刘邦建立汉朝,其统治势力尚未到达岭南。开发、驻守岭南的秦军将领、南海郡尉赵佗不服汉朝统治,用武力占据了岭南三郡,自立为南越王,建南越国,国都设在番禺(今广州),深圳属南越国,距国都仅咫尺之遥。 

  汉元鼎六年(前111),汉武帝攻灭南越国。岭南平定后,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北方移民,加快了古越族的汉化过程。汉代推行盐铁官营政策,在岭南设置“番禺盐官”(亦称“东官”,正三品),其衙署在今深圳南头古城一带。这是深圳地区第一次有记载的官方管理机构。 

  三国时,岭南属吴。黄武五年(226)到黄武八年 (229),在番禺东北部增设新郡——东莞郡,同时设置了增城县,这时的深圳地区属东莞郡博罗县。吴甘露元年(265),在汉番禺盐官旧地南头(今深圳南头)设置司盐都尉所,建立司盐都尉官署,并开始修筑城池——司盐都尉垒,又称“芜城”。  

  (三)东晋、南朝~隋初(331~590) 

  东晋咸和六年(331),分南海郡设立东官郡,同时设宝安县,郡治、县治同设宝安县南头(即今深圳南头),在司盐都尉垒的基础上加筑郡城,原司盐都尉何志转职为第一任东官郡太守。东官郡辖宝安、安怀、兴宁、海丰、海安、欣乐等六县,而宝安县是从原番禺县分出来的,包括了今香港、深圳、东莞、中山、珠海和澳门等地区,因此,东官郡的范围大致包括今天的深圳、香港全境、珠三角部分地区和惠州、潮州一带。 

  南朝梁武帝时,将 “东官郡”改名为“东莞郡”。 

  (四)隋唐~明中期(590~1572) 

  隋开皇十年(590),东莞郡被并入南海郡,宝安县改属广州府南海郡管辖,县治仍设南头城。  

  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在南头设立军事机构——屯门镇,镇治设在南头,以加强海防军事力量,保护海上交通和对外贸易,在军事上成为广州门户,虎门前哨。 

  唐至德二年(757),取消郡一级行政建制,县直接由州管辖,宝安县更名东莞县,县治也从南头北移迁往东莞(今东莞市),深圳取消县级建制,行政上隶属东莞县管辖,只保留军事机构屯门镇。  

  宋代,深圳因盛产食盐、水果和香料,经济得到很大的发展,成为南方海路贸易的重要枢纽。北宋初年开设了东莞场盐场和归德栅、黄田栅二座盐栅。北宋中期以后,盐场增至三个,即东莞场和黄田场、归德场,加上九龙半岛的官富盐场,成了广东盐场高度密集的地区。北宋末年到南宋初年,这里又增设了一个迭福盐场(今龙岗区大鹏街道,“迭福”今作“叠福”)。不久,官富盐场被撤掉,并入了迭福盐场。南宋末年,又复设官富盐场。 

  军事机构上,在唐屯门镇旧址设置了一个军营——屯门寨,并在深圳西南海边(今西乡街道)新设了一个军营——固戍角寨,加上南面海中岛屿溽洲上的望舶巡检司和东南海滨杯渡山上的捕盗廨,这些军事机构和设施共同形成了一个珠江口东占据地利的军事防御体系。 

  元代将屯门寨、固戍角寨降级改为巡检司,又将宋代的官富盐场改为官富巡检司(其官署元代设在香港九龙半岛原官富盐场一带,明初改设到深圳福田赤尾村),后者在军事上的作用是代替宋代杯渡山上的捕盗廨。 

  元末,岭南地区出现了一些地方割据势力,社会动荡不安,黎民百姓深遭其患。深圳人何真乘势聚众起义,招兵买马,保境安民,在深圳中部的笋岗(今深圳市罗湖区)建立基地。至元末明初,已经平定、控制了岭南的大部分地区。明代初年,何真率众主动归顺明朝,使朱元璋兵不刃血地得到整个岭南地区,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在今深圳境内设立了东莞守御千户所及大鹏守御千户所,大鹏所城设在大鹏半岛,东莞所城设在南头,稍后,在南山半岛又设立了南头寨,是“虎门之外卫,省会之屏藩”,为一重要的军事机构。东莞守御千户所城与大鹏守御千户所城的设立,不仅恢复了这一地区军事生活的传统地位,也为这里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作用。 

  明代中期,倭寇在中国沿海烧杀掳掠逐渐猖獗,并从东海移至南海一带。沿海一带除倭寇、海盗的骚扰外,西方殖民主义者也不断加紧对中国沿海地区的侵扰。从正德年间开始,葡萄牙人多次乘船到广东沿海骚扰,并一度占据南头附近的“屯门岛”,并伺机侵南头。正德五年(1510),为了增强扺御外患的力量,明朝政府在东莞、大鹏两守御千户所之上设立了“备倭总兵府”, 后又改为“参将署”,与“备倭把总司署”并行,府署设在东莞守御千户所即今南头古城内。后“参将署”改为“南头寨”。正德十六年(1521)八月底,广东按察司按察使汪鋐率南头军民与葡萄牙侵略者在屯门海战中大获全胜,夺回了被侵占六年之久的屯门及南头附近海域,由此拉开了中国人民扺抗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序幕。 

  (五)明晚期~清晚期(1573~1841) 

  明隆庆年间,广东提刑按察司副使刘稳巡海至南头,乡绅吴祚等请求重新设立县治。刘稳体察民情,于隆庆六年(1572)禀报朝廷请求复县。明万历元年(1573),柝东莞县设立新安县,取“革故鼎新,转危为安”之意,县治设于南头,辖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全境。接着,刘稳和首任知县吴大训将原来的东莞守御千户所城修葺成新安县城,增建了县衙和学宫。 

  深圳地区中断了816年的县域行政建制得到恢复。 

  清朝初期,为防郑成功及明代遗民在沿海进行抗清活动,在东南沿海省份实行“禁海迁界”的政策(即沿海岸线内迁50里)。新安县在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康熙二年(1663)、清康熙三年(1664)先后经历了了三次迁界。因新安县地域东、西长,南、北窄,迁界以后,有三分之二的土地被划在界外,界外房屋建筑被拆毁,田地荒芜,新安县(包括今香港)沿海地区成为无人区,剩余土地和人民也因此而并入东莞县,新安县建制被撤销。 

  康熙八年(1669),朝廷有条件地在新安县撤销迁界令,允许部分复界,并复置新安县。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全面复界。 

  这次的禁海迁界虽然时间不长,但对新安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摧残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直到清代中期才完全恢复元气。据嘉庆本《新安县志》记载,明崇祯十五年(1632)全县有人口17871人,到禁海迁界后的康熙三年只剩下2172人,康熙八年(1669)年展界复乡,到康熙十年(1671),全县人口为3149,三年中仅迁回927人,直到雍正九年(1731),在62年这么长的时间里,整个新安县(包括今香港地区),也仅仅只有7289人,为迁界前的2/5,基本上是自然增长的人口。直到嘉庆二十三年(1818),新安县(含香港地区)的人口才增长到239112人,87之年间,人口增长了32.8倍,其中大部分是来自嘉应(今梅州)的客家移民。 

  在新移民中客家人所占比重较大,到清末,移民到新安县的客家人已占全县总人口的60%以上,主要聚居在东部的山区丘陵地带。他们与广府民系共同辛勤劳作,同时注重开展文化教育事业,大大推进并加速了新安县的社会发展进程,到清代中、晚期,新安县已经是一个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于清代早期形成的深圳墟,已成为一个商贸发达、市场繁荣的经济中心。 

  (六)近现代~当代(1842~1978) 

  从18世纪开始,英国殖民主义者企图以武力占领新安县的香港岛作为鸦片贸易的基地,遭到了中国政府和新安县军民的强烈扺抗,林则徐、邓廷桢、关天培、赖恩爵等爱国官兵和新安县人民团结一致,万众一心,多次在新安县境内和海域沉重地打击了英国殖民侵略者。在道光十九年(1839)爆发的九龙海战中,大鹏营守将赖恩爵指挥大鹏水师营与英殖民侵略者浴血奋战,终以我方大胜而告终。这是鸦片战争中中国海军唯一一次以全胜告终的战役,史学家认为“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是从这次海战开始的”。九龙海战拉开了鸦片战争的序幕,也拉开了中国近代史的序幕。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新安县的香港岛被英国占领。咸丰十年(1860),新安县的九龙半岛也因《北京条约》而被迫割让给英国。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又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新界租给英国,为期99年。至此,原属新安县的3007.94平方千米土地中,有1055.61平方千米脱离其管辖,深圳与香港从此划境分治。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等组织义军,决定武装起义,推翻封建腐朽的清王朝。义军在今深圳盐田区的三洲田举行祭旗起义,打响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第一枪,史称“庚子首义”。 

  民国二年(1913),为避免新安县与河南新安县重名,国民政府将新安县复称宝安县,县治仍在南头。 

  抗战时期,县治南头沦陷,宝安县政府临时迁往东莞县。当时的深圳虽然成为日治区域,却有支威震南疆的抗日武装——东江纵队活跃在这一带,给日本侵略军予以沉重打击。 

  1949年10月,宝安县解放,中共宝安县委和县政府机关迁往县城南头。 

  1953年,因深圳连接广九铁路,交通便利,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比较兴旺,将宝安县治迁至距南头东面10千米外的深圳墟,深圳墟改名为“深圳镇”。 

  (七)改革开放(1979~)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同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 

  2004年,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宣布为无农村的城市。 

  三、现存文化遗产概述 

  (一)地下文化遗存 

  考古发现表明,约从7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中期开始,直至秦代开发岭南为止,就有人类繁衍生息在深圳土地上,这是当地的土著居民生产生活的历史遗存,其历史文化一直延续下来,没有中断过。以咸头岭沙丘遗址为代表的新石器中期文化、以屋背岭墓葬区遗址为代表的商时期文化、以大梅沙沙丘遗址为代表的春秋时期文化、以叠涩山遗址为代表的战国晚期文化等等,在珠三角及整个岭南地区都具有典型意义。 

  其中,咸头岭遗址在珠三角新石器时代中期沙丘文化遗址中最具代表性,被学术界誉为“咸头岭文化”,于2006年分别被列为全国“六大考古发现”和“十大考古新发现”,在全国同期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屋背岭商时期墓葬区遗址丰富了珠三角和港澳地区商时期的文化内涵,被列为2001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1983—2000年,为配合基本建设,文物部门在深圳宝安铁仔山古墓葬区先后进行了两次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 

  第一次发现铁仔山古墓群并抢救发掘了战国至明清时期的各类古墓葬130多座,其中有“熹平四年”(175年)东汉纪年墓。 

  第二次发现东晋至明清时期的古墓葬248座,出土器物400多件。在248座古墓中,有东晋墓5座、南朝墓36座、宋朝墓4座、明清墓203座。该墓葬区的年代跨度之大、数量之多、墓葬之密集及形式之多样,不仅在广东省罕见,而且在全国也极为少见。表明深圳的社会、经济早在东晋时期有了相当的发展,能够成为粤东南地区重要的政治、文化和经济的重镇。 

  (二)地上文化遗存 

  东晋到南北朝。东晋设立的东莞郡和宝安县治所均在南头,因此,南头成为深圳乃至粤东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明清两代所建的南头城即在原晋代古城位置,2001年在对南头城南门外广场进行考古发掘时,曾发现东晋的城壕遗址,还发现不少南朝时期的文化遗存,出土了大量的陶器制品,以及石墨砚等随葬品,说明六朝时期南头地区在经济、文化上都有较大的发展。 

  唐、宋时期。除地下墓葬外,到目前为止,地面建筑只发现南宋时期的两座石构建筑——龙津石塔和黄默堂墓。 

  明清两代。深圳是东南沿海的海防重镇,是抗葡、抗倭的前沿阵地,虽然经过清代初年禁海迁界的摧残,絶大部分的地面建筑已经在这次浩劫中消失,但仍然留下了足以证明深圳明代重大历史事件或人物的文化遗存。如两座建于明初的古城——大鹏所城和南头所城;如为明代统一中国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历史人物何真故居——元勋旧址,是保存较为完整的广府围寨式建筑。 

  为纪念护国有功的汪鋐以及在为民请命恢复新安县有功的广东按察副使刘稳,新安民众在南头城关口村修建了“汪刘二公祠”,现存的汪刘二公祠为清代重建。 

  清代初年的禁海迁界使深圳地区的社会经济和建设遭受了极为严重的破坏,文明几乎被中断。当时的广东巡抚王来任(满族人)两次冒死上书请求复界,被革除职务。深圳复界后,当地民众自发募集资金兴建了纪念王来任的“王大中丞祠”,成为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最好物证。 

  清代特别是清代中期以后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深圳东部主要是客家人聚居区,因而有大量的客家围屋建筑,如龙岗区的鹤湖新居、大万世居、龙田世居和茂盛世居等。西部主要是广府人聚居区,因此遗留大量广府式民居和古村落,如宝安区的燕川村、凤凰村、沙二村等。 

中部地区则因处于广府、客家两大民系混合区,同时因地接香港,受外来文化的影响,故多为混合式民居、中西合璧式民居和炮楼式民居,以及深圳墟(又名“东门老街”)和观澜老街等历史街区。广府、客家两大民系在长期的交往中,因地域、民系、经济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不同民系之间的文化相互冲撞、交流,其文化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因此客家建筑不完全是纯客家的,广府建筑也不完全是纯广府的,大体上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都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外来文化的因素,形成了较具特色的建筑风格。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反映了深圳本土文化的特色以及深圳历史文化的源流,是客家民系和广府民系的历史文化、传统民俗风情的实物见证,同时也是中西方文化交流的实物见证。 

  3.近现代文化遗存 

  自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七月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月期间,香港岛、九龙和新界的相继割让都发生在近代深圳这块土地上,并留下了永久的历史见证,即沙头角中英街和立于街中心的八块中英界碑。 

  深圳曾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道光十九年(1839)年发生在新安县的九龙海战、川鼻海战、官涌之战是鸦片战争的爆发点,史学界认为九龙海战“拉开了中国近代史的序幕”。指挥此次海战的赖恩爵将军就是深圳大鹏人,其府第至今依然在大鹏所城内保存完好。 

  光绪二十六年(1900)的三洲田起义,在近代反帝、反封建革命中具有重要意义,起义队伍大部分是深圳人民群众,起事发源地也在深圳。今三洲田遗址犹存。 

  宣统三年(1911),广九铁路通车,至今罗湖铁路旧桥原物已经被深港双方共同保护,将永久保存在罗湖关口香港一侧。 

  深圳是广东最早建立共产党基层组织的地区之一,“中共宝安县委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燕川素白公祠)建筑已经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 

  1925年,广东、香港爆发著名的省港大罢工,深圳地区建立了罢工工人接待站,成为省港大罢工工人可靠的后方基地。现存旧址有思月书院、怀月张公祠等。 

  抗日战争时期,叶挺将军在深圳成立东江抗日游击指挥部;嗣后,深圳人民成立惠宝人民抗日游击队(后改为广东人民抗日游击总队、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建立了广东地区第一个由我党领导的东宝地区革命根据地,在抗日斗争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民国三十年(1941),闻名中外的“营救文化名人”事件就是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港九大队以深圳为重要的中转据点展开,营救保护了包括何香凝、柳亚子、茅盾、邹韬奋等在内的700余名困留在香港的重要文化界人士、民主人士和国际友人。 

  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主要有东江抗日游击指挥部旧址、东江纵队司令部土洋村旧址、广东人民抗日游击总队成立大会旧址(即坪山文武帝宫)、抗日民主政权东宝行政督导处旧址(燕川泽培公祠),中国营救文化名人白石龙旧址(龙华白石龙村)。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不久,深圳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在经济特区成立以来的短短20多年的历史中,深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走完了国家100多年的建设路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取得了让世人惊叹的辉煌成就,为我们今天和未来的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6年,深圳市文化局、规划局、旅游局、深圳商报社、深圳卫视共同主办了“改革开放十大历史性建筑”的评选活动,历时5个多月,政府与民间成功互动, 30多万市民参与其中,最终评选出10座建筑——莲花山广场邓小平雕像、地王大厦、市委大院及孺子牛雕塑、国贸大厦、电子大厦、上海宾馆、世界之窗世界广场、罗湖口岸联检大楼、深圳博物馆、深圳大学建筑群的主体建筑。 

  这10座建筑,从不同角度见证了深圳特区的发展历史,在深圳改革开放和城市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是具有重要历史人文内涵和价值的代表性建筑。对于宣传、展示特区改革开放的成就,宏扬改革创新的深圳精神,留住城市发展的足迹与记忆,增强市民文物保护意识和城市认同感、归属感,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文化品位,都具有重要意义。深圳率先在全国开展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的评选和保护工作,既是留住改革开放历史的必要举措,也是对当代文物保护工作的一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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