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孩 十 不 自 防 权 (供学校安全培训参考) 最近,海南万宁“开房门”等性侵女童案,在网络、报刊被批露后,学校女童性权利保护问题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为了认真落实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或家长女对女孩开展防性侵教育,让女孩的性权利切实得到保护,本人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并适当整理和提炼,归纳出性方面的“女孩十不自防权”,仅供各位参考。 1.凡是自己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要敢于对无理摸自己这些秘密地方任何人大声说不。 2.任何人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疼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也要敢于大声说不。 3.凡是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人多道路上行走,对要求自己到荒僻和陌生的地方行走应当大声说不。 4.晚上女孩外出时,应结伴而行,尤其是年幼女孩外出,要求家长要陪同,家长不陪同的孩子应当说不。 5.凡是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发现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处靠近,必要时要大声说不。 6.凡是外出,要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对未经父母同意挽留在外逗留、吃饭、留宿任何行为应当说不。 7.女孩尽量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到男子家中,对要求与男子单独相处或会面应当说不。 8.凡是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玩具甚至金钱等,或者父母在场,熟人给的饮料、食品、玩具或金钱等,未经父母同意,应当说不。 9.凡是独自在家应当关好门,对陌生人要求开门,或发现陌生想闯进家门行为应果断大声说不。 10.在上、放学途中,未经父母亲自口头同意要求自己搭乘车的人,特别是陌生人要求自己搭乘车的的人大声说不。 张玉堂 2013年6月2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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