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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河南的军事权贵与士绅阶层——归德府世家人族研究

 一休馆300 2013-06-06
摘要

本文主要依据地方志、文集和族谱、墓志铭等民间历史文献,考察明代河南归德府的世家大族,探讨军事权贵与士绅阶层的地域支配体制,揭示明清之际河南地域社会的基本矛盾与演变趋势。全文共八章,约16万字。

地处中原的河南归德府地区,原是宋王朝的龙兴之地,北宋时期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金元时期遭到严重破坏。明初为了重新开发中原地区,采取了迁民垦荒和设置卫所屯田等一系列措施,使归德府地区成为军民杂处的移民社会。然而,由于河患频繁,赋役不均,里甲编户大量破产,土地兼并日益严重,拥有世袭特权的军事权贵占据了地域社会的支配地位。明中叶的赋役改革与清理屯田,限制了军事权贵的政治特权。与此同时,
大批卫所军户的后代经由科举入仕,逐渐形成了以士绅为中心的世家大族,确立了士绅阶层的地域支配体制,导致了明后期的“衣冠之虐”。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以沈鲤、吕坤、杨东明等为代表的开明士绅,提倡经世致用的实学思想,致力于重建社会秩序的地方实践,但未能真正解决世家大族滥用特权的社会问题。

明末归德府的乡宦豪强势力恶性膨胀,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在明末战乱中,社会各阶层纷纷展开与乡宦豪强的斗争,统治阶层内部也出现了认同危机,地方精英与盗贼流寇相互纠结,世家大族受到了全面的冲击,最终导致了士绅支配体制的瓦解。

在清代前期的社会重建过程中,归德府的世家大族试图卷土重来,继续维持士绅阶层的地域支配体制。但是,雍正年间实行的赋役改革与限制绅权,使世家大族与士绅阶层的特权逐渐被剥夺。清中叶以后,归德府地区的士绅支配体制已经完全解体,而民间社会又未能形成有效的自我管理机制,难以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为近代以来的捻军、土匪、红枪会等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

明代归德府地区的世家大族,是在河患频繁的生态环境和国家权力的有效干预下形成的社会权势集团。这种以军事权贵和士绅阶层为中心的世家大族,不同于华南地区的民间宗族组织,呈现出河南地域社会的特殊发展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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