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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青山楼外楼 拳头之外有拳头

 xiongmao007 2013-06-08
  
     潼关的赵局长挥铁拳对记者破口大骂,一声“让你娃今天死在这”刚落,延安城管便一跃而起“跳踩商户头部”,就一下子火了,此举还被网友誉为新的“延安精神”。最近几天,在频频爆出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暴力事件之时,去年9月发生的海口男子错把路人当小偷打伤事件终于有了判决:向伤者赔偿3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

    让我们先回放一下这件事:去年9月22日凌晨,海口的黄某接到工地保安的电话,说有人想到工地偷东西,被发现后逃脱了。于是,黄某便骑着电动车追赶小偷。骑了一段路之后,黄某在路上看到陈某等5人,认为这5个人就是小偷,黄某便拿起手里的钢板进行追打。在冲突过程中,黄某拿钢板敲打陈某头部,将陈某打倒在地。后来,经鉴定,陈某头部伤为重伤。3天后,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黄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

    当年,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许多人都认为,小偷最可恨,黄某奋勇抓小偷没错,关键是认错了人才导致了这场血案。我反对这样的说法。难道认对了就应该这样吗?即使他没有认错,这样对待小偷也是犯法。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至于小偷该受到什么样的惩处,自有法律。谁也没有资格用暴力替代法律对小偷私自进行处罚!这才是导致血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现在社会上一些人的思想上总有一种这样的认识,只要自己做的事情是正义的,是对的,那就可以不惜各种手段,甚至运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比如,只要你是小偷,那我就可以追打你;只要你敢不讲理,那我就应该挥舞拳头;只要你不服从我的正确管理,那我就可以把你打趴下,让你服服帖帖。总之,只要我是我正义的,是对的,那你就得服从我。否则那就拳头见分晓。结果,制度、法律、纪律、规定便成了无用的东西。实在令人恐惧!

    中国是一个制度和法律“隐身”,拳头高扬的社会。谁的拳头硬谁就有发言权。人们之间解决问题,总是热衷于用拳头来讲话。暴力和血腥便成了家常菜,文明和法制却成了稀罕物。结果,总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

    拳头的软硬是相对的。山外有山,楼外有楼,拳头之外有拳头。今天你觉得自己的拳头硬,明天也许还有更硬的拳头。今天,你用自己的硬拳头对付一个软拳头,谁能保证你不会被另外的硬拳所击倒?

    拳头!拳头!拳头!一个热衷于以拳头来说话的社会,人人都是受害者。一个喜欢用拳头来讲公理的人,绝对不等于正义和强大。挥拳头者往往被拳头所打倒。这是古今中外的一个基本规律!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先挥拳者代表着正义。从来都没有!

    大智若愚,大勇若怯。拳头不能说明一切。真正的强者绝不会轻易出拳的。只要你真的代表了正义,只要你真的自信和强大,怎么会总是想出拳头呢——这不正是一种心虚和胆怯的表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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