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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霸王”靠法治

 红瓦屋图书馆 2013-06-11
根除“霸王”靠法治
姚志康
  姚志康

  报载:五月十七日中午,广西柳州市繁华路段的交通要道红光大桥南路的交通信号灯不明不白地熄灭了,四面涌来的车流堵在路口,致使该路段交通全部瘫痪。事后查明,是该市照明管理处的一辆货车闯红灯被罚,由此引来了“报复性停电”。读到此处,笔者的记忆神经好似电击般跳跃。   

  上世纪七十年代,笔者尚在安徽的一个地方剧团工作,深知“电老虎”的厉害。无论在本地演出,还是到外地巡演,必须拜的“码头”是供电局。公关戏票不仅要送给局领导,关键要送调度值班室。否则,给你颜色看没商量。有一回,剧团上新戏,正准备第二天去县供电局送首场票。当晚县领导观摩彩排,谁知中途突然停电。台下的县委书记十分恼火,让剧场经理打电话询问供电局,几分钟后经理回话:“线路故障,正在排除”。和剧场供电同一线路的周边居民区却是灯火通明。经理悄声告知团长,这类“故障”是提醒送票,剧场每上映新片,要是送票迟了,必遭此类“故障”。果然,不一会舞台复明。县委书记气得咬牙,却无可奈何,因为,供电局是垂直的条线部门,不受地方辖制。 

  时隔那么多年,此类“行业霸王”的行径并没完全绝迹,柳州交通信号灯就是一例。那些没有被媒体曝光的林林总总的“霸王”行径,不知还有多少。报载,柳州市委书记已批示,要严肃处理此案。但笔者并不乐观。书记批示还是“人治”,靠“杀一儆百”不足为训。要彻底根治,唯一可行的办法还是从法律层面着手,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再遇此类“霸王行径”无须书记过问,自有法律伺候。法律法规这个“紧箍咒”一旦套上“霸王”们的头颅,心存泄愤报复或寻租谋私的作乱者就得掂量,不敢轻易拿身家性命去作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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