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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经费

 小小笨猪711 2013-06-12

近年来,我市围绕建立地方公共财政框架,加大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工作力度,先后实施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改革,财政管理逐步加强。市委、政府对政法经费保障给予了高度重视,及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政法机关履行职责创造了必要条件。

    一、加大政发经费保障机制的做法     
2006年起,我市财政部门对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建立了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在保障经费限额内对政法部门实行部门预算,核定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标准的办法进行预算安排,确保正常办公和办案工作需要。在建立市级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中坚持了两条原则:一是加大投入,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政法部门的装备经费及主要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预算予以优先保证。尽财力可能安排科技强警科技强检资金。2010年公、检、法、司安排经费3274 万元,人均6.04万元。二是收支脱钩,确保基本需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落在实处,实行收支脱钩。将政法机关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核定的标准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政法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需要,不留缺口。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标准。通过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三乱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人民群众满意,促进了司法公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办案条件和装备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政法部门满意。提高了政法部门破案、办案、审案的效率和质量,干警积极性得到调动,干警素质得到了提升,政法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市委、政府满意。提高了政法机关发现、控制、揭露、证实犯罪的能力,加大了执法力度和打击力度,清除了滋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加大了对社会面的控制,震慑犯罪减少了发案率;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导致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在实施中还面临不少困难。我市财政十分困难,很难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建立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后,给全市增加了很大一块支出。从运行的情况来看,完全靠地方本级财政来负担困难很大。近年来,我市政法机关为适应工作需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修建办公场所,普遍存在历史欠债。
三、对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保障的建议
在现行财政体制下,我市财政十分困难,实行政法经费保障后,保障支出的财力缺口增大,单纯依靠市财政解决实施政法保障的资金缺口难度很大,没有中央和省财政的专门帮助难以持久实施。因此,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的情况下,中央和省财政应加大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级财政实力,逐步缓解财政的困难。应将市级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情况和经费保障情况作为重要因素,使市级政法经费保障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政法机关要加强经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实行政法部门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各级政法机关更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和经费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想适应的意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大力节减开支。政法部门之间要强化种种资源和手段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设备的使用效率。要进一步推行政法机关各部门间基础设施和装备实行共建、共享、共用的办法,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基础设施、信息、设备的综合利用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法部门的财务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政法经费的支出监管,提高政法经费的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损失和浪费。要逐步建立政法经费支出绩效考评机制,科学考评政法经费的使用效益,并以此作为安排政法部门经费的重要依据,从而促进政法经费支出效益最优化。

近年来,我县财政部门在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工作中,按照切实提高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的要求,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政法经费保障力度,及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政法机关履行职责创造了必要条件。

    一、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起,我县财政部门按省市有关要求逐步落实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的政法经费保障,在保障经费限额内政法部门实行部门预算,核定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标准的办法进行预算安排,确保正常办公和办案工作需要。在实行政法经费保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一在执行保障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政法部门的各项支出,预算予以优先保证。尽财力可能安排科技强警科技强检资金。2011年投入2969万元用于公、检、法、司部门装备购置和执法办案。二收支脱钩,确保基本需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单位开票,专柜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落在实处,实行收支脱钩。将政法机关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核定的标准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政法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需要,不留缺口。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标准。通过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三乱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得以大幅提升,促进了司法公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办案条件和装备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提高了政法部门破案、办案、审案的效率和质量,干警积极性得到调动,干警素质得到了提升,政法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保障了政权建设和平安创建,促进了全县和谐稳定。

    二、政法经费保障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属国定贫困县,是典型的吃饭型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在落实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过程中,由于财力有限,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虽然能按标准落实政法机关经费,但不能完全满足政法单位需求,导致在落实政法经费保障工作过程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加之近年来,我县政法机关为适应工作需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修建办公场所,更新办公设备,政法经费需求巨大,给我县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三、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工作水平的建议
1
、建议上级加大我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

    现行财政体制下,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实行政法经费保障后,政法单位支出需求不断增大,单纯依靠县财政解决实施政法保障的资金需求难度很大,没有省市财政的大力支持难以全面实施。因此,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的情况下,省市应充分考虑基层财力的实际情况,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级财政实力,逐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使县级政法经费保障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2
、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实行政法部门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各级政法单位更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和经费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想适应的意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大力节减开支。同时要强化各种资源和手段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设备的使用效率。要进一步推行政法机关各部门间基础设施和装备实行共建、共享、共用,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基础设施、信息、设备的综合利用率。

    财政部门要加强政法部门的财务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政法经费的支出监管,提高政法经费的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挪用和滥用。要逐步建立政法经费支出绩效考评机制,科学考评政法经费的使用效益,并以此作为安排政法部门经费的重要依据,从而促进政法经费支出效益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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