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男人来说,世上最漫长的时光,无过于出门之前,等着女孩子对镜端详、款款整妆。看她迁延不走,一边满嘴“来了来了急什么”,一边上下左右360度回转自我挑剔如花美眷,罔顾似水流年。嘴损一点,又好为人师的男人,就会忍不住开口教育:从挑剔是种变相的自我强迫症,说到心灵美才是真谛——但通常这些河汉大论还没来得及展开,就会被姑娘一句话噎住: 好读书者出门前挑书,和女孩子出门前挑衣服颜色、选手包款式,相去不远。人在程途,未必来得及看书;一如女孩子提着包,不为装东西。但手里有书,你多少心里有底,知道哪怕遇到等位、排队、坐车、等女伴试衣试鞋讨价还价,也不会无聊。书中自有颜如玉,选书如选美人。比如,有些书适合陪着喝下午茶;有些书适合带出去飙车。老一辈的翻译作品圆润温和些,像下午茶;民国时过来的诸位老先生散文,鲜而不腻的鳝鱼汤面;香港台湾几位上年级前辈的历史小说,瘦而不柴入味三分的大肉。好诗集如茶盏,妙短篇似糕点。所以最后,总不免叹恨: 这种苦痛,料来如博尔赫斯这样以书为饭的人物,体会得最深刻。他老人家这辈子写过许多梦,许多梦里都有图书馆。他著名的短篇《沙之书》里,描绘了一本前不见头、后不见尾,拿起来有形,翻起来无限的书。意思姑且不论,但如果我跑去告诉他: 热爱纸阅读的人对电子阅读器,有种奇妙的反抗情绪。对某些仁兄来说,电子阅读器会剥夺他们炫耀满壁藏书的机会,“再也没法故做不经意、摸出几本作者签名题赠本来了!”。但大多数的人,会很务实的跟你列举优缺点。对热爱健康的人来说,读电子阅读器简直是对眼睛的慢性施毒;对爱做笔记的人来说,读书时没法密密麻麻浩如烟海的做读书笔记,简直是看见个好姑娘能看不能摸,挠不到痒处。最感性的爱书人,会如痴似醉的跟你解释:一本好书的书脊花纹题字可以如何触动眼睛,一本好书的书页可以抚慰你的手指,书页翻动的刷啦声如何必不可少,书本身的香味仿若蘅芷清芬。一本翻熟的书又如何和新书不同,熟书的书页会不那么挺括但衬贴手指,就像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女人。总之,买书如同找女朋友,书架如衣服。如果你有个图书馆,就像后宫佳丽三千似的——你不一定去看,光想像一下都春色浮动。而电子阅读器与之比起来,简直是充气娃娃。所以,哪怕有一个电子图书馆可以带到天涯海角,但对纸阅读爱好者来说,图书馆依然无法取代——就像韦小宝永远都存着心思,要开家丽春院。 重度纸阅读爱好者,也会尝试聆听你谈论电子阅读器的好处,听到“这么一本东西里可以藏一辈子看的书”,听到“可以随意变换字体大小和排版方式,还能全文检索”,也会偶尔眉宇一动。他们或者会勉为其难、不好意思拒却似的,接过你的阅读器,满脸表情像特级点心师却不过好意、尝一口邻居兴致勃勃送来的糕点。他们会承认这玩意确实有些好处,但是……你总会听到这样那样的回答: 《六人行》里,Ross曾经试图在两个姑娘——新欢Julie,旧爱Rachel——之间取舍。典型书呆子,做了这么个抉择:拿两张纸,分别列两位姑娘的优劣。列罢Rachel一堆缺点后,他转向Julie,只想出一个缺点:她不是Rachel。这听来很不公平,但这就是爱,不怎么讲道理。 对电子阅读器的大多数缺点陈列,其实都从一个出发点开始:电子阅读器有一切好处,但它不是纸书,无法百分百提供读书的感觉,这就是阅读器们的原罪。kindle和Nook,所以被认为出色,大半是因为,它是电纸书——换句话说,好的阅读器,都在竭力制造纸的质感。这没法子,就像是电影里的女主角,可能并无过人之处,但恰好长得像男主角的旧情人,其他女配角只好认倒霉——这种事,没什么道理可讲。这就是爱。 因为阅读与饮食、散步和世上大多数需要感受的事情一样,永远没法子客观。走在路上,云的形状、树的排布、墙的颜色、身旁疾驰过的车子频率疏密、耳机里播放的是木管乐还是大提琴,都可能影响你的心情。一个餐厅的装修色调、播放的音乐、器皿是否整齐、桌子的材质,可能让人食欲变化——鲁智深这样豪迈的汉子,去吃酒时,也要跟店小二叮嘱:“要个齐楚阁儿”。 数码音乐一代的人,很难理解听CD那一代人的情愫,就像听CD的一代,也会觉得听磁带的奇怪,“还要翻AB面!”欧洲有印刷术几百年后,英国还是有爵爷爱收藏小牛皮手抄本。 但世界大势无非如此:缓慢与怀旧流风不死,但务实与效率演进不停。现在依然有人留恋笔墨纸砚钟王张褚,但时代自顾自沿着铅笔、钢笔、圆珠笔、键盘、虚拟键盘一路前行。习惯的力量会永久留存,但时间缓慢流逝时千磨万蚀吃掉一切。电子阅读器,或者说,非纸类阅读器,最后总会站到那里的。它们千变万化,它们可以模仿纸,它们轻而且快。当一代又一代Ross们,慢慢褪去对Rachel的爱,以纸阅读为第一视角总会慢慢削减——但这个过程不会太短。 现代科技的美妙之处:无数富有人文精神的设计师,在努力把电子阅读器设计得像书,但习惯的力量,强大到这个地步: (顺便,以前就提过的心得: 如果你用CHROME,那么: 但是,到最后,如果志在“读完一本书”而不是“购物一样搜求了许多书,给自己设了个云端图书馆,却发现读书不如攒书快”,那么最趁手最自然的,也就是拿起本纸书来读——至少对于读纸书长大的一代,依然如此。 很多年后,当一些新东西,比如全息投影空气阅读,比如脑内晶片阅读出现时,还是会有那么一批人站出来。他们会抱怨这些阅读方式不行:它们没有电子阅读器的手感!没有按翻页键或手指点触的细腻!没有实体屏幕的视觉厚实!没有电子阅读器皮套那种温存的感觉……电子阅读器、电纸书、平板、智能手机的读书应用,总有一天,也会像今时今日的纸阅读:为什么喜欢?因为习惯了,爱上了,就这样。 可是到了那时,必然还有一些人坚守着纸阅读,为着一些无法言表、只有他们自己才能感受的理由——说到底,阅读就是这么件私人的、主观的、没什么道理可讲的事情。喜欢旧书的人,甚至会喜欢旧书页被翻到熟烂的感觉,远胜过新书页的清爽洁净。有道理吗?没有。 世上大多数事本来就无关好坏,真就只是各人心里手头,那点习惯不习惯、喜欢不喜欢、爱与不爱罢了。 来源:http://www.douban.com/note/28168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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