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项目案件将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 本报讯(记者樊金钢 邢汉夫)为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哈尔滨市委政法委近日出台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产业项目大招商和企业发展20条工作措施》。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产业项目大招商和企业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这20条措施具体包括4个方面: 切实保护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对侵害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案件,一律视为大要案件,集中最强办案力量,快速查办,秉公处理。加大对企业和项目建设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力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坚决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各类经济组织和经营者索贿受贿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对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报警、投诉、举报和控告,给予特别关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依法妥善处理涉企业、涉项目案件和纠纷。对涉企业、涉项目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和行政诉讼案件,尽可能采取诉外协调和诉讼调解等办法,力促争议双方达成和解,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对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影响。对涉企业、涉项目案件线索,慎重立案,凡罪与非罪界限不清、刑事政策规定不明的,不得作涉嫌犯罪处理。对涉及财产、股权等利益冲突引发的轻微经济犯罪,在侵害人主动退赔,受害人损失得到必要补偿,双方自愿达成谅解的前提下,可依法实行刑事和解。坚持慎用人身强制措施、慎用资金冻结措施、慎用财产扣押措施。建立涉企业、涉项目案件报备管理制度,由具体承办该类案件部门在受理案件后3日内向本局(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备,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监督。 切实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水平。大力推进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能够公开的都予以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不断强化便民利企服务措施。落实走访、建立联系点和回访等三项制度,持续开展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服务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农村以及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法律风险、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准确把握大项目建设的法律政策、司法需求,积极开展司法咨询、司法建议、司法论证。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诉讼费用减、缓、免;对涉及大项目建设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确保大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如期竣工。提高政法“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凡涉及招商引资的事项,实行专人负责,优先受理,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切实改进公安、国家安全行政审批工作,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