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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店药师的责任

 龙凤冈 2013-06-14

驻店药师的责任  

2010-08-31 22:22:41|  分类: 品评医药 |字号 订阅

        目前,在医药行业内,“执业药师”这一名称不再陌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执业药师制度,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由于执业药帅数量的短缺,我国大多数药店不仅没有配备执业药师,而且有一部分从业人员是非药学技术。现实工作中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使药店配备了执业药师,(有一部分兼职)也只起了个“营业执照”的作用。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并未得到实质性的帮助和正确引导

药师主要服务对象:新生儿、婴幼儿、青少年、成年和老年患者等人群。

在我国现行的医药法律法规的约束下,驻店药师如果做到下面建议,那么他就算是一个合格的驻店药师了。

1.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了解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做到对每张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2.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擅自更改,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3.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4.核查处方中的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5.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有无配伍禁忌。医师是否签字。
  6.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7.协助店方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8.拒绝药品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9.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

链接:执业药师与药师的基本区别。

 执业药师:是从业资格,指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种从事药学执业工作的资格准入性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药师:是属于职称,药师具体按专业不同分中药师、(西)药师,中药师与西药师都是药师,待遇都一样,只不过具体的专业不同。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是指具有药学专业知识,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药学工作的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的一部分,药学技术人员不一定是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一定是药学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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