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电弧焊作业指导书 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目的和范围: 1.1.手工电弧焊是焊接生产加工中常用的焊接方法,它以焊接设备简单,焊接工艺成熟,焊接过程不受位置、空间影响而延用至今,在高空或窄小的空间和格状容器内,手工电弧焊更能显示出方便灵活性,其它焊接方法无法与之相比。为了提高手工电弧焊焊接质量,特编制手工电弧焊焊接工艺指导书,使整个焊接过程规范化、程序化。 1. 2.引用标准 2. 2.2 2. 2.4 2. 2.6 2. 2.8 2. 2.10 2. 2.12 2.1 2.2 2.3 2.4 2.5 2.6 3.焊工: 3.1凡参加水工金属结构Ⅰ、Ⅱ类焊缝焊接的焊工必须按SL53-92《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或《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考试合格。3.2凡参加水工金属结构Ⅲ类焊缝焊接工作的焊工应是能保证焊缝外观质量的熟练焊工。 3.3焊工施焊前应认真阅读焊接工艺文件及图纸、技术文件并施焊中应严格执行焊接工艺。 3.4焊工领用焊接材料时必须核对牌号并装入焊条保温筒。 4.焊接材料 4.1焊接材料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选择: 4.1.1按照母材化学成份进行选择。 4.1.2根据母材的机械性能进行选择。 4.1.3根据母材的焊接性能进行选择。 4.1.4根据焊接结构特点及使用条件进行选择。 表:4.1手工焊常用钢号推荐选用的焊接材料
4.1.5根据焊接电源的种类进行选择。 4.2焊接材料应有质量保证书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且应按GB1225-76进行验收或复验。 4.3焊接材料的保管、存放、干燥、应遵循“焊接材料保管及烘焙制度”。不得任意存放或使用未经烘焙的焊接材料。 4. 5. 5.1对弧焊电源要求 5. 5.1.2手工电弧焊焊接电源不仅可以进行调节,且应有一定的调节范围 5. 5.2手工电弧焊电源选择 5. 5.2.2交流电源,用于焊接普通碳素钢及次要钢结构,其焊条为酸性焊条。 5.2.3直流电源,用于焊接低合金结构钢或重要钢结构,其焊条为碱性焊条。 6.焊接准备 6.1焊接前焊工应熟练焊接工艺文件,了解焊接工艺规程中产品材质、焊条牌号、焊接层数、焊接方向及焊接热处理等要求。 6.2焊接前焊工应对零件加工及装配质量,点固焊缝质量进行检查,如遇影响焊接质量的重大问题、由检查人员作出记录,并汇同工艺部门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在确认对焊接质量无影响时,方可施焊。 6.3Ⅰ、Ⅱ类焊接接头的坡口。一般应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制备,当采用气割或电弧气割等加工方法时,应用砂轮机对坡口进行修整、保证坡口尺寸和表面平整。 6.4焊前应清除焊接坡口上的油污水份、铁锈及氧化皮等污物;焊接不锈钢或要求工件表面保持光洁的工件时,为防止飞溅物损伤,可在焊接接头的两侧,工件表面上涂白垩粉或盖上石棉布。 6.5对重要的钢结构或首次使用的钢种以及改变焊接材料类型、焊接工艺或焊接方法时必须在施焊前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和评定。 7.装配点焊 7.1装配点焊时,应使用与产品焊接时相同牌号的焊条。并应遵守相同的焊接工艺条件(如焊条干燥、工件预热等)、Ⅰ、Ⅱ类焊缝,必须由合格焊工点焊。 7.2点焊段应有一定强度、焊段厚度不应超过正当焊缝厚度的二分之一,一般厚4~6mm,长50~80mm,对于冬季施焊的低合金钢焊缝、焊点厚度可以适当加厚,加长,焊缝、点焊间距400~500mm,焊缝两端头引弧熄弧点均在距端头15至30mm处。 7.3点焊焊缝应保证母材两侧良好熔合,不得有夹渣、裂缝等缺陷。 7.4点焊时,严禁在母材上引弧熄弧。 8.焊接 8.1闸门、门槽埋件整体焊接应按工艺文件规定的焊接工艺规程执行并应遵守下列技术规定。 8.1.1焊接应使用工艺文件指定的并经干燥室烘干处理的焊条,焊工不得随意改变焊条牌号。焊条应存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 8.1.2焊接前应首先复查组装质量和点焊质量,如不符合要求,应处理后方能焊接。 8.1.3坡口焊缝打底焊道允许最大厚度为6mm,后继各层焊道允许最大厚度为:平焊3mm,立、横、仰焊4mm。 8.1.4多层焊时,每焊一道后应仔细清理焊缝表面,清除焊接缺陷,每层焊道接头应错开30mm以上,焊接接头应平缓过渡。 8.1.5焊缝长度大于500mm时,应尽量用分段,倒退或跳焊方式焊接。 8.1.6焊接中如发现缺陷(如气孔、裂纹等)应停止焊接,在缺陷清除后,方可继续施焊。 8.2大型薄板结构焊接应在装配位置焊接,并采用偶数焊工,由中心向外围对称焊,所有焊工同时开焊,焊接规范应尽量一致。 8.3厚板、大钢度结构焊接,每条焊缝应连续焊成,不宜中断,冬季施焊时,应进行预热,并控制层间温度。 8.4双面焊或反面封底焊缝,先焊接面焊后应清铲焊根,铲除焊瘤、熔渣、氧化物和未焊透然后再焊另一面。 8.5低合金钢重要结构焊接采用碱性焊条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8.5.1必须短弧操作,弧长一般控制在焊条直径的0.5至0.8倍之间。 8.5.2运条角度应垂直坡口平面,加大坡口两侧停留时间,以保证良好熔合。 8.5.3引弧时,不得拉长电弧,熄弧时应填满弧坑,防止弧坑裂缝。 8.5.4焊条在焊接方向上与钢板夹角应在600~800之间,焊接过程不得随意跳弧。 8.6中厚板焊接,为改善焊缝塑性,每层焊道厚度以3~5mm为宜。 8.7低合金钢大厚度板焊应采用多层多道焊,焊条不得摆动。 8.8当焊缝坡口间隙过大时,应进行堆焊,修磨后方可焊接,任何焊缝均不可填充异物。 8.9焊缝出现裂纹时,不得随便处理,必须通知焊接责任工程师,确定方案后方可处理。 8.10要求焊成凹面的贴角焊缝,必须采取措施,使焊缝金属与母材平缓过渡。 8.11焊缝端头堆焊长肉的高度不得大于板厚的二分之一。 8.12焊接场所应避免风雨等直接侵袭、焊接碳钢时,如果环境温度低于-100,焊接低合金钢当环境温度低于00时,应考虑采取预热措施或适当扩大预热范围。 9.焊接检验: 9.1焊接结束后,焊工必须清除焊渣进行自检,并进行复修,Ⅰ.Ⅱ类焊缝在焊缝两端,距焊缝中心50mm处打上焊工代号。 9.2焊缝尺寸和焊缝外观质量检查,如图纸无明确规定应符合DL/T5018-94及DL5017-93规范中有关规定。 9.3 10.1焊缝发现不允许的外观缺陷和内部缺陷时,应按原焊接工艺进行返修处理。 10.2焊缝缺陷的返修,应采用机械方法或电弧气刨进行,不得使用电焊切割和气割。 10.3Ⅰ.Ⅱ类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处理应制定出可靠返修工艺,并经焊接责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处理部分作出记录。 10. 11.焊接质量检查记录(见表J2-17) 12. 12.1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制造、安装施工组织和与其他工种的施工协调。组织施工质量自检并对本班组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12.2电焊工:负责施工中的电焊和切割等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 12.3技术人员:负责施工前的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对施工工艺技术负责。协助质检员作好施工质量检验工作。 12.4维护电工:负责施工电源、照明、电动设备和工具接线等,满足施工需要。 12.5起重工:负责施工中零部件和设备的吊装运输及装卸,配合安装工进行安装调整和脚手架搭设、拆除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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