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癌症试药者:搏命游戏

 mijinduzhe 2013-06-18

癌症试药者:搏命游戏

  听说有抗癌新药,广东四会人周淑芬二话没说就在《试药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我们这些判了‘死刑’的人,只要有新药,哪怕是有一丝希望,也愿意试试”。在全国,和周淑芬一样在患癌后选择当“小白鼠”试药的癌症患者不在少数。对他们来说,试药就是试命,一切,只为了活着。

  连续试药是对自己不负责

  去年11月,43岁的周淑芬被确诊为肺癌。如果在医院化疗,来自农村的她实在出不起这笔钱。最终,她说服了家人,选择了在家中等死。那段时间,周淑芬感到空前煎熬,“人越是快死时越是怕死”。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医生问她是否愿意尝试一种抗肿瘤新药,全免费,不过可能有副作用,会导致腹痛或脱发。她二话没说就答应,“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能多活一天都算是赚了”。

  没想到,周淑芬的搏命成功了。10天一个疗程,4个疗程后,她的病情好转了。“之前医生说我活不过3个月,是试药让我活到现在。”周淑芬说。

  但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幸运。老人赵福3年前患上胃癌,放疗、化疗都没有效果。随后,赵福加入了某药企在广州一家医院开展的试药。一个疗程2000元试药费,4个疗程下来,老人一共获得8000元。但试药两个月却不见成效,还出现严重的恶心呕吐,到后来只能吃流食,他只好停药。两个月后,又有医生找到他,说有另外一款抗肿瘤药物,赵福再度和其他50多名老人一起加入试药。但这一次出现意外,他因为心肾衰竭抢救无效而死亡。最终,药厂补助了老人的亲属3万元。

  “试药肯定有风险,但短期内连续试药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对试药效果也会有影响。”深圳某制药企业负责人刘强表示,如果旧药的成分没有完全代谢出去,还残留在体内,旧药和新药接触,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严重的就会致死。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张医生表示,我国平均每天有300多种新药问世,而每一种新药在投放市场前,一般都要经过3期的临床试验阶段:I期是在健康人身上证实其有效性;II期是用于病人,了解毒副作用;III期进一步扩大病例数,确定剂量、明确疗效。

  有时免费试药要排队

  “抗肿瘤药物偏贵,所以招试药人群相对容易。”张医生介绍,以胃癌、肺癌等肿瘤晚期患者的化疗费用为例,一个疗程可能需要1.5万~3万元,这对于很多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新药在没上市前所做的临床试验往往是免费的,为此,不少肿瘤晚期患者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愿意剑走偏锋尝试新药。张医生说:“有些抗癌药物,试药者甚至要托关系才能获得免费试药。”

  另外一家医院的肿瘤科医生陈欣说,自己所在医院有一半肿瘤患者会选择试药,如今,免费试抗癌药物甚至要提前两个月报名排队。

  即便如此,患者主动试抗癌药的积极性总体上并不高。很多患者试药,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报酬。“在中国,患者参加药物临床试验一般要么是为了钱,要么为了省钱。”张医生慨叹说。

  中介应运而生

  一般的临床试药,试药群体都要在100人以上,单通过医生找这么多人也有难度,中介也就应运而生。一些中介与医院及药企都比较熟,医生也可以通过中介寻找试药患者。

  一些中介则是两头吃。在为医院成功推荐试药者后,自己也可以从医生那里得到几十元的好处费。如果试药者能得到上千元的试药费的话,他也能从中抽取10%~20%的提成。刘强表示,这完全取决于药企在药物临床试验上的投入是否“大方”。“如果有些肿瘤药物是经过国家批准的,那试药人倒不是那么难找,也就没必要高价花冤枉钱了。”

  试药者权益保障待完善

  对于癌症试药者,一旦出现并发症或出现最坏结果——死亡,医院或药厂不会承担多少责任,因为癌症患者死亡并不出奇,试药者家属往往很难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试药者死亡和试药之间有必然关系。

  我国试药患者权益保障还有待完善。“在西方,医药公司必须和试药者签订保险合同,日后产生的毒副作用,也在保险范围内。但在当前,药厂通常在试药的知情同意书中签订‘免责条款’,患者试药后一段时间,比如一年后出现问题的,医院和药厂就更不会管。”广东省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一名专家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