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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就爱搞丫头

 赵东华 2013-06-19

主子就爱搞丫头

  西门庆时代的妾,在当时的夫妻制度中地位低下,仅仅高于婢女而已,她们中有些就是被西门庆收用的婢女。尽管如此,庶民之家的女儿宁可嫁富翁当妾也不愿嫁穷汉当妻,也可能是其父母贪图富贵而把女儿嫁作富人妾。李瓶儿、王六儿都宁愿给西门庆这样的财主做“小”,这种社会风气的确让人深思。[我来说两句]

  在《金瓶梅》中,我们注意到一个现象,那就是除了妾之外,西门庆还收用了春梅、迎春、绣春等丫鬟。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第一次性生活也是与婢女袭人之间产生的。那这个“收用”又是怎么一回事?

  明清时妾的来源,一是娶(买),二就是从婢女中升格。明代时明令禁止人口买卖,但有专门培养、调教年轻女孩以出售的行为,如张岱记载的“扬州瘦马”等,这种调教好的女孩往往价格较高,也就是利玛窦所说的一百两银子左右。我们看到《金瓶梅》中的丫鬟多是花五两银子买的,这种女孩往往是十一二岁,是需要投入成本养大的。明代时的人口买卖,名义上都是收养,而非买卖,所以各房的丫鬟都称自己的女主人为“娘”,如春梅叫潘金莲为“俺娘”,男仆管李瓶儿叫“六娘”等。这实际上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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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用”即男主人与丫鬟发生性关系,如潘金莲在张大户家中当婢女时曾被张大户收用;待潘金莲嫁到西门府,西门庆有些羡慕地对她说:花子虚这般会用人,家中的两个丫头都被他收用过(人尽其用的意思)。潘金莲听出西门庆的意思是要收用春梅,一日专门给他留出时间空档,遂了西门庆的心愿,此后潘西二人的什么勾当都不瞒春梅了。因为这些买来的丫鬟与主人是人身依附关系,即如果不赎身,其结果是要么被主人看中而收用,或因生了孩子而升格为妾;要么到了结婚的年龄,与其他男仆配为夫妻。前者如孙雪娥,就是西门庆前妻陪嫁的丫鬟;后者如月娘的丫鬟小玉,因与仆人玳安有染,于是月娘干脆把小玉许配给了玳安。

  而孙雪娥在西门府上负责厨房造饭,实际上干的是婢女的活计。在明朝有一种“上灶妾”的称谓。比如《醒世姻缘传》中有个63岁的富裕农民狄宾梁,他想雇一个厨子,有人就提议何不买一个“全灶”?就是指兼厨子与妾于一身的女人,一物二用,既能展现她的厨艺,又能用妾的身份使她干得更安心。孙雪娥就是这种“上灶妾”的身份。在《金瓶梅》中,我们只见到很少几次西门庆到孙雪娥屋中歇息的记载,平时西门庆也不很待见孙雪娥,每次孙雪娥与潘金莲、春梅起冲突时,西门庆一般都向着潘金莲和春梅。很明显,“上灶妾”孙雪娥在西门府中是地位最低的妾。

  还有,西门庆的妾中有一个李娇儿,这个李娇儿是出身妓女,李桂姐就是她的侄女,可见她一家是有干妓院的传统的。查《大明律》:“凡官吏娶乐人为妻妾者,杖六十,并离异。若官员子孙娶者,罪亦如之。”因为西门庆娶李娇儿是在此书开场前,我们不知道她什么身价,但从潘金莲被卖时要一百两银子和陈敬济后来娶妓女冯金宝为妾时也花掉一百两银子来“赎身”看,应该差不多也是这个数目。而且西门庆娶李娇儿时尚未当官,即使那时已当官依前例也不会真来治罪,这条法律更是一纸空文。

  据赵轶峰先生的研究,明代时庶民之家的女儿宁可嫁富翁当妾也不愿嫁穷汉当妻,也可能是其父母贪图富贵而把女儿嫁作富人妾。(《17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妾》,见《明代的变迁》页182)比如李瓶儿未嫁西门庆前、王六儿与西门庆勾搭成奸后都表示,“随你拿奴做第几个,奴情愿服侍你,铺床迭被”。李瓶儿嫁与蒋竹山本可做明媒正娶的妻子,王六儿也是韩道国的正妻,但她们都情愿给西门庆这样的财主做“小”,这种社会风气的确让人深思。

  《金瓶梅》中,李瓶儿生了个儿子名官哥,他虽是李瓶儿所生,但实际上算是主家婆吴月娘的儿子。第四十一回中,乔大户女儿要与官哥结为娃娃亲,李瓶儿只是笑而不表态,最后是吴月娘表态才算定下亲事,仿佛官哥只是吴月娘借李瓶儿之腹生的子而已。这也是封建媵妾制度下的特有产物,就像《红楼梦》中的探春虽是赵姨娘所生,但她连赵姨娘的兄弟都不认是“舅舅”,而只认为那是“奴才”。可见,妾在当时的夫妻制度中仍是地位低下的,仅仅高于婢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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