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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教师“铁饭碗”不过是资格注册的穷折腾

 一只红蚯蚓 2013-06-21
打破教师“铁饭碗”不过是资格注册的穷折腾 (2013-06-17 08:59:12)转载▼
近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在14日举行的北京2013年教育督导与评价研讨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今年,教育部将在大力宏扬教师高尚情操的基础上,建立教师师德长效机制,出台相关文件,划出师德“红线”。据透露,该文件将对教师违反师德规定的行为提出明确界定,建立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这意味着,要打破教师的铁饭碗,实行五年一注册。教师这一职业将不再是终身制。(《潇湘晨报》6月16日) 看到打破教师“铁饭碗”的消息,笔者吓了一跳:难道我国所有公立学校的1400余万拥有事业编制、享受财政拨款的教育工作人员,就要过上“磁饭碗”的日子了?这对教师群体来说,是不是意味着社会地位的下降和生活的不稳定了呢?对于教育体制而言,是不是意味着人员的大范围流动?……所有关于打破“铁饭碗”的利害与得失,在脑子里闪了又闪。 不过,细细看看新闻就可以了解到,打破教师的“铁饭碗”,不过是又一个“舆论陷阱”——新闻中所讲的打破教师“铁饭碗”不过是打破“教师资格证”的终身注册制,变为五年一注册。正如这位教育部官员所讲,“这一政策不会对在岗教师产生很大影响,已经在岗的教师不用参加资格考试,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看到这里,所有的疑云都会烟消云散。这和我们想象中的“取消事业编制,取消财政拨款的工资发方式”,完全是两个概念。 客观来说,现代化的人力资源体系之中,从来没有一个行业或职业,应该成为“铁饭碗”。包括,公务员、教师、医生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这一职业的“铁饭碗”,按道理讲,也应该被打破。可是,打破铁饭碗就要动真格的,并且,打破“铁饭碗”的改革,不应仅对教师,更要包括公务员。另外,当下社会的“铁饭碗”职业,最关键的构成因素就是我们常说的编制和财政拨款。如果这两项得不到打破,则所有的打破“铁饭碗”的说法,都是空谈。 在欧美许多国家,教师这个职业也都是“铁饭碗”。可是,除了这个职业,欧美国家却极少有其他行业是“铁饭碗”。这就不得不说我国最大的“铁饭碗”群体——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为代表的公职人员。在笔者看来,我国当下最应该打破的“铁饭碗”绝非是教师这一职业群体,而是公务员群体。退一步讲,就算是教师群体是吃的财政饭,距离公务员的整体收入,还差得很远。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规定20年未执行到位的现实,是教师群体的集体悲哀与职业悲哀。不是说教师一定要把待遇提高到什么程度,而是说法律确定的了事,一定要按照法律执行下去,否则法律与公权力就会失去威严。 早在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规定了对公务员部分职位实行聘任制;在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规定了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务员法》在第十六章中专门规定了公务员聘任的适用范围、聘任方式、管理方式以及纠纷解决机制,正式在法律上确认了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可是在实际中,除了几个地方象征式的搞了搞公务员聘用制试点,大部分地方都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聘任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办法。 “铁饭碗”的本质问题,其实是社会地位、福利待遇和幸福指数的问题。当社会之中充斥着大量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在许多地方许多单位被视为儿戏,这个时候就必须要打破特权人员的“铁饭碗”。如果法律规定了的“公务员聘任制”是“空头支票”,则对其他行业的聘任制改革,都意味着严重的不公。毫无疑问,教师的“铁饭碗”并不是最应当被打破的。而只有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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