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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如何计算纳税

 柳妈妈 2013-06-24

出租房屋如何计算纳税

根据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明确如下:

  1)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依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但从 20011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的用地,应按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其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依5%税率缴纳营业税。但对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免纳营业税,达到或超过营业税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纳营业税。从20011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营业税减按3%税率缴纳。

  (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依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即7%、5%、1%)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2%)计算缴纳。

  (5)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标准20%,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从20011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按10%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财产租赁所得时,可先扣除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金、教育费附加和能证明由出租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月一次扣除以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下次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后,再按法定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额,依规定税率计税。

  对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应按规定在企业中核算,并按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

  (6)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应按规定在当期损益中核算,并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7)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或个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依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同一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所执的一份都应各自全额贴花。

     另:依据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上述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 200781日起执行,文到之日前已征税款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831日起执行。其他政策仍按现行规定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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