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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饿死幼女:趴马桶吃粪便 被发现时已风干

 zsc2010 2013-06-24
网易上海市网友 [leafstream0] 的原贴: 1

生而不养,这对父母(又是吸毒)其罪当诛!可是,当追其遗弃罪,就算完了么?你们还记得李思怡么?在事隔10年后,这样的悲剧,又一次上演了。十年前,我们痛哭流涕: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都是李思怡的地狱!十年后,我们全然忘记了当年的惨剧,继续着歌舞升平酒饱饭足。孩子不幸碰到一个丧尽天良的父母,然而更不幸的是,碰到这样的情况,孩子就只有死路一条,偌大的文明社会,只要孩子离开了父母(无论是被遗弃还是被迫遗忘),就会被活活饿死,没有活下来的机会,是的,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共同创造了地狱!

网易上海市网友 [leafstream0] 的原贴: 2

十年前,政府和人民都没有伸手,整个社会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活活饿死。十年后,无论是政府还是人民,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改进,让两个孩子活活饿死,壮哉!我大中华!!

网易上海市网友 [leafstream0] 的原贴: 3

这不仅仅是父母在犯罪,这是整个社会的罪恶!

网易上海市网友 [leafstream0] 的原贴: 4

2003年6月,因母亲吸毒被关押,成都的3岁女孩李思怡被活活饿死在家中。2013年6月,因父亲劳教母亲吸毒,南京的1岁和3岁的姐妹,被活活饿死在家中。10年了,这个社会,从政府到人民,没有一丝一毫的进步。

网易上海市网友 [leafstream0] 的原贴: 5

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共同创造了地狱!

网易上海市网友 [leafstream0] 的原贴: 6

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共同创造了地狱!

网易上海市网友 [post2003] 的原贴: 7

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共同创造了地狱!

网易广西玉林市网友(171.105.*.*)的原贴: 8

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共同创造了地狱!

网易上海市网友 [leafstream0] 的原贴: 9

十年纸醉金迷,疯狂的社会,没有最烂,只有更烂!

网易广西南宁市网友 [钱乃唯物主义最高信仰] 的原贴: 10

你们质疑我的信仰吗

网易北京市网友 [coolman_quli] 的原贴: 11

我觉得 要是路边的应为不了解情况 饿死了 可能还说的过去
但是作为邻居 都有前面的情况了 我觉得说不过去 要是我碰到 肯定会管的 何况都3岁了 会叫妈妈 又不是只会哭 不了解情况

父母不尽责,周围人冷漠,政府不作为,这是连雨果都描绘不出的悲惨世界。别怨邻居,冷漠已经深入这个社会每一个人的骨髓!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共同创造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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