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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公告

 2019级6班 2013-06-26
六安市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公告
【发布日期:2012-7-3】 【作者: 中国 金安】 【文章来源:金安政府网】 【浏览次数: 1132 次】

  为解决城区小学教师缺编问题,区编委《关于金安区教育系统2012年招考补员及教师调整的通知》(金编[2012]6号)决定,面向金安区农村中小学,通过考试选调部分教师到金安区城区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教师20人。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1、报考人员必须是金安区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
  2、在金安区农村中小学工作满5周年以上(即2007年秋学期开学及以前在金安区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现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
  3、凡在金安区教育系统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必须在新的学校工作满3周年以上(即2009年秋学期开学以来未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方可报考。
  4、最近5年内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办法
  1、凭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7月1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8:00。
  4、报名地点: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六安市安丰南路,咨询电话:3261739)。
  5、报名后由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6、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比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科缴纳考试费45元,计180元,用于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开支。
  四、选调考试
  1、选调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法,考试定于2012年7月20日进行。
  2、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学设计》4科。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内容为小学阶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复习指定教材为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小学)·2011—2012》(李芒主编)、《教育心理学(小学)·2011—2012》(刘丕君主编)。《教育法规》考试内容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学设计考试范围为:金安区2011—2012学年度小学1-6年级使用的语文、数学教材。按照普通师范的要求报名时不分学科,参考人员必须同时考语文、数学两科教学设计,课题在考试前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教学设计考试不准携带教材和其他资料,教材内容考试时印发给参考人员。
  考试时间《教育学》为90分钟、《教育心理学》为90分钟、《教育法规》为60分钟、《教学设计》为120分钟。
  分值每科均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中语文、数学各50分。
  3、参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
  五、选调录取办法
  1、考试成绩揭晓后,按选调人数1:1比例,公布选调初选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在确定初选人员过程中,遇总分相同时,依次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区教育局公布选调教师的具体学校岗位。初选人员根据公布的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填报学校岗位志愿,每人可填报A、B两个平行岗位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志愿。
  3、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确定初选人员的学校岗位。初选人员若A、B两个平行志愿均未被录取,转入服从志愿由区教育局安排学校岗位;若个人岗位志愿未被录取,又未填报服从志愿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被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调动及转编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
  被选调的教师调往新学校后,其在原工作学校受聘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初级职务中的级别自然解除,由调入学校根据本校的聘任考评细则及岗位设置情况确定是否转评、聘任。
  六、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金安区政府网(www.ja.gov.cn)、金安教育网(www.jinanjy.com)另行公告,请注意查看。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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