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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莫言的700万奖金与张高平的110万赔偿!

 哲然图书馆 2013-06-26

据浙江法院网报道,20135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

但张高平叔侄对这个结果,表示很无奈,称不想去拿这笔赔偿,将继续与律师商量。“十年冤案,回家连房子都破败了,如今连房子都没得住。”张高平说,再说100多万能干什么,买一套房子就没有了。

另据武汉晚报报道,莫言在北京买房了,200平米,360万元,占去他诺贝尔奖金的一半。新房位于北五环外。

有意思的是,当初莫言刚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记者问他打算如何使用这700万元奖金时,他不假思索的说,想在北京买套大房子。

莫言的梦想是实现了,尽管花了一大笔钱,也尽管花了几乎一生的时间。

然而对于张高平来说,买房子仍然需要作出艰难的选择。

之所以把莫言与张高平叔侄放在一起,我们发现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房子的问题。无论是斩获大奖的莫言,还是获得赔偿的张高平,房子仍然是他们所追求的第一件事。

可是对于房子的梦想来说,一个靠的是巨奖,这种事是可遇不可求的;另一个要靠十年的冤屈,却只能是买一套房子。

我们就在想,一套房子究竟需要多少年的奋斗,究竟阻挡了多少人的梦想?安居乐业,先安居,才乐业,这个目标、这个梦想,真的就是那么遥不可及吗?

第二个让我思考的问题,靠诚实劳动、智慧劳动、创造劳动有没有更大更为公平的体面。从莫言来看,如果没能获得诺贝尔大奖,他有没有可能靠自己不懈的奋斗而在北京买得起房子呢?要讲他即使没有获得这个大奖,应该也是一个有名气、有本事的人,据不完全统计,莫言的长篇小说已经超过10部,中篇小说约有20部。至少通过他的作品,象红高梁是捧红捧富了一批导演、演员,比如张艺谋、巩莉等可谓是名利双收,买套房子根本不在话下。

实际上,一部伟大、经典的影视作品,很重要的一个功劳应该在于第一个创作者。但在今天的影视界,思想、创作的价值与资本相比,却是相形见绌。这种分配机制是不是存在问题,也导致了今天创作的极度匮乏,是值得反思的。如果说莫言都那么艰难,何况我们众多的平民百姓。

我们再来看看张高平叔侄的自由赔偿问题,也可以从中了解劳动的价值问题。按照浙江省高院的判决,张辉、张高平共被限制人身自由359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之规定,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65万余元,那么也就是说每日工资在180元左右,每年有6.5万元左右。张高平叔侄是跑运输的,不知道一年可以挣多少钱?还有如果对于一个一年可以挣上百万元的人来说,他的赔偿标准又该怎样,也只能以日平均工资为准。

因此,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那就是在以日平均工资为基础的前提下,还有没有必要参考一定行业,以及个人的劳动价值问题。

这实际还牵扯一个人身自由的代价问题?当我和几位法官谈起这个赔偿额时,他们都说这个赔偿额,还可以再高一些,甚至于赔500万元都不过分,这是我们应该付出的代价,并且还要认真、严肃地去追究那些制造冤案的人。从他们的了解,人对自由的追求是第一位的,那些在看守所被关过一段时间的人出来就说,这自由太难得了,他们宁肯在外面没饭吃,也不愿意被限制自由。因为没有自由简直生不如死,何况是被冤枉失去的自由,那种痛苦是不敢想象的。

十年生死两茫茫,人生有几个十年,十年不见天日后的日子,如何去重新适应这个社会,这更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安居、乐业,起码的生活也需要多大的艰辛。

劳动尽管有辛劳,但却有自由,尽管可能工资不高,但却有自由。人的体面首先是自由,没有自由,谈什么幸福和尊严,谈什么梦想和未来。

莫言几乎一生的辛劳,换得了一个大奖,得到了一套大房子。张高平们用十年的自由代价,只能换一套房子。从这两个例子的身上,我们应该反思的三个问题:房价、劳动、自由。这是中国梦绕不过去的坎,必须认真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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