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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实践与思考

 徐徐读书 2013-07-02
关于对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实践与思考

更新时间:2012-11-6 10:08:25 阅读862次 [字体: ]

党的十七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党代会报告,要求“建设生态文明”,这在历届党的政治报告中是第一次,充分表明我们党把环境保护工作融入了科学发展的全局,放到了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实施“挂牌督办”,是自2007年以来,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面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治难度大等突出环境问题解决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铁腕治污、保障群众权益的有效手段,更是提高服务效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他们以此为有力抓手,综合采取严格执法、科学监管、优质服务和宣传教育等手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督查和联动机制,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积极成功地探索了一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

取得的成效与做法

一、充分酝酿明重点。为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切实满足民生需求,由市监察局、环保局、农委、经信委等十多个部门组成的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年联合调查,对群众反复投诉的案件、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污染严重的区域和久拖未治的污染源,开展全面清查、反复商讨,审慎确定挂牌督办案件。近三年来,共挂牌督办73起案件,涉及水、气、声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和垃圾处理场等方面的问题,无一不密切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通过多年来的坚持不懈和攻坚克难,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全市的环境信访总量逐年下降、办结率上升到99%以上,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从2006年的83%上升到2011年的91.5%,我市在全国地级市中第二个通过了国家生态市的考核验收,并创建成了全国文明城市。

二、建立机制严督查。一是以“民标”为本严督查。所谓“民标”即群众的满意度。凡挂牌督办案件,只要未达“民标”,即使达到“国标”,仍要求继续治理,严堵任何一个环节,一抓到底。在实施摘牌验收时,由监察、环保等多部门联合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并适时邀请行风监督员、群众和新闻媒体代表等参加,凡群众不满意的则不予摘牌。如我市某家企业废气排放虽已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仍有周边群众对其排放的废气有不满,市环保局主要领导请来居民和网民代表、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圆桌对话,使生产企业以换位思考的方式来了解居民的感受和意见,同时也让居民了解排污单位在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情况,有效增进了彼此之间的理解和互动。期间,环保部门多方协调、服务并督促企业实施搬迁,促成了该企业全面停产,废气扰民问题得到了根治,待群众满意后才予以摘牌。二是部门联动硬督查市环委会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协同推进挂牌督办问题的整改。对依法关闭的企业,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供电、供水部门实施断电、断水,倒逼企业关停搬迁;公安部门协同侦查、伏击涉嫌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法院系统加强环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监察、环保等部门对挂牌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有效督查,及时、准确掌握整改情况。三是社会监督强督查。在相关网站、报纸上公开挂牌督办案件,并完善实施环保有奖举报、环保圆桌会议、环保义务监督员等公众参与制度,借助公众和媒体的强大监督力量来突破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仅2011年《常州日报》就刊登了三个专版的挂牌督办跟踪报道;在市河整治中,我市组织了多次市民、网民现场督查活动,并利用网络与热心市民互动。

三、落实责任促整改。一是明确责任促整改。近年来,我市确定的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案件,均以市环委会的名义发文,明确挂牌单位所在的政府部门作为责任部门,督促其强化责任,限期整改。如金坛市某河道从2010年5月开始连续发生3次黑臭现象,周边群众怨声载道,2011年被列为市挂牌督办案件,责任单位明确为金坛市政府。怀着强烈的责任感,金坛市委、市政府先后3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整治方案直至凌晨3点,狠抓整治;该市环保局长先后9次沿河步行,深入了解河道及周边情况;该市环保执法人员日夜伏击、抽查,揪出并切断排污暗管22根;各有关部门夜以继日地完成了河道清淤、控源截污、提标改造、生态修复等工程,使该河道水质提升2个等级,达到四类水标准。二是严肃追究促整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各项规定,对挂牌督办久治不愈的地方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群众举报和业务主管部门移交的案件,认真查办、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实施了乡镇、街道主要行政领导环保问责制,并通过市政府环保月度点评会、信访分析专项会议和通报制度,督促辖市、区各级领导重视和解决环境问题。纪委监察、环保部门还实施约谈制度,共同对信访投诉热点乡镇、街道及辖市、区环保局领导进行约谈。细致到位的督查和问责逼得排污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乃至镇、村干部都“坐立难安”,只得沉下身子抓落实,解决问题心才安。我市滨江化工园区水、气污染问题是全市的一大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严肃的问责和督查有效倒逼出了一场各级各有关部门参与、群众监督的治污大会战,在完成园区企业“一厂一策整治措施的基础上,新北区各级政府痛下决心,加快推进转型升级,计划在三年内关停该园区内30家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已有15家签署了收储搬迁协议。目前,该园区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信访量大幅下降。

四、创新举措强监管。一是“人防”加“技防”监管。除日常的执法监管外,还采取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飞行检查、重点区域时时查、环保代表驻厂查等方式强化污染源监管;坚持领导每周接访、带案下访、带队夜查、包案办理等制度,强力保障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环保部门还开发、建成了全市污染源远程自动监控系统,落实各项技防措施,强化对挂牌督办案件的全程督查。二是推进环保找差活动。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义务监督员制度,以城区40个乡镇为网格单元,聘请了53名监督员,对区域内环境问题每日查找上报,并与环保监察人员找差比对,每月召开专题信访分析督办会议,落实相关制度,形成常态化的找差和分析、督办机制。三是强化应急管理。全面排查全市1137个环境风险源,全过程监督,消除了重大污染隐患。四是创新监管手段。在全国率先实施每月调整的绿色信贷政策、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示范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在全省领先建设“数字环保”试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制度等,有力保障了环境问题的解决。

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一、国标与民标

由于现行的环保法律条款与标准,过于原则和宽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不能适应新要求,致使执法部门“有法难依”或无法可依。在挂牌督办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好多企业的污染排放物,尽管已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但离“民标”的要求相距甚远,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仍然很大,群众诉求在所难免。光靠政府采取强硬措施,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不但对老百姓没有交代,对企业也存在“不公”。为此,提高企业排污门槛,修改环保立法,已成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二、责任的落实

一提及环境保护,人们往往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环保部门,当然,作为环保部门提高新办企业的门槛和加强日常执法与监管等义不容辞。但是,仅靠环保部门来改变整个环境,其力量可谓微不足道,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如河道的污染与治理需要水利、海事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家禽饲养、秸秆焚烧等造成的污染需依靠农委等多部门的协作与支持。同时,还亟待需要进一步明确落实地方政府在地方环境保护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力促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真正做到以“疏”为主,“疏”、“堵”结合。

三、工艺上的瓶劲

由于技术滞后而导致一些环境问题,那么解决这类问题还需依靠科学技术。我们不难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管理层,都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一些上了规模的企业,他们对环境保护更是重视。如本市的几家水泥制造企业,他们为了总量减排,加大投入,采取了多种脱硫脱硝措施,但因国内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而国外技术又仅限于探索中,最终治理效果并不理想。为此,亟需培养高科技的环保产业,其关键是技术和工业设备的研究与开发。

四、管理上的长效

尽管这些年我市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有不少地方存在着“死灰复燃”的现象,如某些河道经整治后,虽能保持一段时间的水质清澈,但再过一段时间水质仍会变差,其结果是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冒了出来,这就需要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也应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守法观念;继续创新、完善各项配套、协同机制,为建成市民满意的生态宜居城、和谐幸福城而不懈奋斗!(作者:薛秀兰系常州市环保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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