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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天使”还是“恶魔”? ——傅蔚冈 :——腾讯网《大家》

 皖林专栏 2013-07-04

拆迁,是“天使”还是“恶魔”?

—— 为什么被拆迁户的资产会高于拆迁户

傅蔚冈 4月21日 11:41

2011年,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实施了20年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正式进入历史。“拆迁”之所以被终止,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其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侵犯。不过在民间也有“要想富、靠动迁”的说法,不时流传着一部分拆迁户“一夜暴富”的新闻。

(注:编辑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那么,拆迁到底是恶魔还是天使?在没有数据之前,我们只能够通过媒体感性的报道和我们身边的感受进行比较。但是这种感受最大的缺陷就是在于:媒体往往会放大个别事件的效应。有幸的是,2012年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填补了这个空白,该调查中恰好有针对拆迁进行的调查数据。

根据CHFS的数据,有11%左右的中国家庭曾经历过拆迁。根据该调查,长期以来,我国拆迁家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程度很高,在现实中反映为由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突出。CHFS的数据显示,只有30%的拆迁家庭表示满意,而表示非常不满意的高达20.5%,表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家庭更是达到了46.5%。这个数据可能和大家的直观相一致。

尽管这些被拆迁家庭对补偿感到不满意,但是从家庭资产状况来看,经历拆迁的家庭要好于未经历拆迁的家庭。拆迁户在资产、净资产、金融资产以及非金融资产的规模的中位数都大于未经拆迁的家庭。城市地区尤为显著,经历过拆迁的家庭总资产中位数为54.7万元,是未经历拆迁家庭的1.8倍;经历过拆迁的家庭净资产中位数为48.3万元,是未经历拆迁家庭的1.9倍。此外,拆迁家庭的平均拥有住房套数以及住房价值均高于未拆迁家庭。总体来看,拆迁家庭平均拥有房产1.26套,房产均值为30万;而未拆迁家庭平均拥有房产为1.18套,拥有房产均值更是仅为11万,不到拆迁家庭的一半。

如果单单从财产价值来看,拆迁并未剥夺居民的财富,相反则是增加了这部分群体的财富。那么,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拆迁会导致家庭财富增加?在我看来,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拆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有了再分配功能,那些不少家庭可以通过拆迁实现家庭资产增值。

单单从理论上来说,拆迁并不具有再分配的功能,而且从其他国家的实践来看,法律往往规定了对拆迁的补偿往往只是给予市场价值的补偿,换句话说,如果拆迁的补偿是按照房屋的原有价值进行补偿时,那么被拆迁户的资产也不应该高于平均值(或者中位数)才对,那为什么,那些被拆迁家庭的住房套数和住房价值都能够高于那些未有此种经历的国家和地区?

我想,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目前的补偿办法可能是高于房屋原来的市场价值,从而使得那部分经历过拆迁家庭的财产会高于没有经历过拆迁的。

我们不妨以上海的城市房屋拆迁为例来对此进行说明。早在1991年国务院颁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前,像上海等住房居住特别困难的城市就已经开始了旧城改造,并且已经制定了地方性的办法。在房地产市场尚未启动的时候,如何对那些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补偿?各地往往是采取“以房补房”的方式,我们不妨以上海的制度变迁来对此进行解读。

按照1990年发布的《上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户籍人口为标准对被拆迁户进行补偿,基本标准是人均安置4平米使用面积,人多分配的面积就大;人少,分配的面积就小。被拆迁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四平方米以下,按四平方米安置。四至六平米按五平米安置,六至八平米按七平米……以此类推,十二平米以上一律按十二平米安置。当然,在那个时候也不叫“补偿”,而是称为“动迁分配”。在这种“分配”办法下,意味着越多的户籍人口就有着更多的房子,也就会出现被动迁者的资产优于没有动迁家庭的结果。

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出现,使得过去“分配”的办法让位给了“补偿”,很重要的原因就是1998年启动的住房市场改革,使得房屋有了可供借鉴的市场价值,“分配”开始让位给了“补偿”,但是按照“数人头”的办法并没有推出拆迁环节。同时,由于房改启动使得各单位陆续停止了福利分房,但城市里还存在着大量居住困难户,于是拆迁过程还具有了“济贫帮困”再分配功能——无论是旧区改造,还是市政建设的动迁,都要承担住房解困的义务。2006年上海颁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还以政府规制的形式承认“数人头”在法律上的地位。

2009年上海还出台了名为《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4号)的规范性文,该办法规定“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的办法。对补偿安置后居住仍然困难的被拆迁人,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保障性住宅解决居住困难。”这意味着拆迁补偿还是承担了再分配的功能,而不仅仅是市场补偿。

不过,CHFS的这个调查也显示,因为拆迁而导致资产增值的现象在城市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为什么农村不明显?这是我们在接下来所要讨论的问题。

【编辑按】

傅蔚冈先生在《大家》专栏的主题为“房事”,系列文章已陆续发于《大家》,有兴趣的读者可移步:

抑制房价,先给房子“剥皮”

拆迁标准:“数砖头”还是“数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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