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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不只看上去很美

 songsgt 2013-07-05
装修合同:不只看上去很美
2013.6.30人民法院报
华 茜 华灵芾

    随着百姓对房子装修装饰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装饰装修行业收费也“水涨船高”。然而,市场鱼龙混杂,水平参差不齐,行业管理失范,使得装饰装修活动中陷阱丛生,由此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数据统计显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1年受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19件,同比增加58.3%,而2012年受理32件,增幅达68%。2013年前5个月,该院已经受理的房屋装修纠纷案仍然呈现上升势头。

    装修游击队:价格低廉隐患多

    做装修工程多年的李某带着一支由老乡组成的装修队伍,四处揽活干。由于价格低廉,在当地广为人知。胡某打算开一家服装店,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胡某和李某以5万元谈妥了价格,胡某对装修谈了一下设想,双方未就装修细节予以确认。

    一个月后,工程完工,虽然感到装修结果和预期的有差距,但胡某还是写下了“尚结欠1.9万元装修款”的欠条,并如期开张了店铺。然而没多久,店铺的墙面就经常出现掉漆、裂缝等问题,胡某发现装修用料都是便宜货,便不想再支付剩余的1.9万元。李某讨要无果后,持欠条将胡某告到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无法提供书面装修合同,装修过程中也没有制作图纸,更没有签订过预算单和决算单,所持有的证据就只有胡某出具的那张欠条,而胡某拒不出庭应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胡某的店面装修工程已结束并交付使用,胡某对于质量问题异议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结欠装修费的欠条证实为胡某所写。因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对付款期限也约定不明,胡某应当在工程交付使用时付清装修款。法院支持李某的诉求,依法判决胡某立即支付欠款1.9万元。

    点评:在目前的装饰装修市场中,装修承接方为私人揽活的居多,大多数资质、专业水准都达不到要求。他们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承接装修工程,承接工程时也不签订书面合同,仅有口头约定,存在质量问题的潜在风险较大;有的装修承接方为外地人组建的无资质装修队伍,有些挂靠在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名下,一旦产生纠纷,责任追究难。

    草率签合同:收房效果大失所望

    陈某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新房钥匙,打算精心装饰一番,遂找到A装饰装修公司,提出了大致的要求和预算。装饰公司负责人秦某承诺完全可以实现陈某设想的装修效果,并免费提供设计方案。几日后,设计方案出炉,华丽的效果图立刻俘获了陈某,当即签订了装修合同,明确工程总预算为11.7万元。

    几个月后工程完工,陈某兴致勃勃地到新房去验收,却大失所望。因为与设计效果图相比,装修后的实际效果差距太大。陈某一怒之下扣下了3.7万元的工程余款,而遭到装饰公司起诉。

    诉讼中,陈某指出,设计方案中的鞋柜艺术玻璃等11项内容都没有做,电视背景墙等处更换了便宜的原材料。而秦某认为,装修工程合同中并没有规定不能改变原材料和造型,一些项目为达到陈某的要求,更换了造价高的原材料,才导致预算增加。但增加的预算是否经过陈某的同意,秦某却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

    经过法官协调,秦某同意扣除修补质量瑕疵所需的材料和人工费1万余元,装修余款按照2.1万元结算。

    点评:很多装修承接方通过朋友、亲戚、以往客户等关系介绍,与出资装修者达成施工意向,双方碍于情面,合同签订大多不规范。即便是正规的装修公司,当事人较多侧重于总价款或“一口价”的约定。对验收方式及材料的品牌、单价等很多内容未详细约定。加上装修过程中发生的材料增减、项目变化,当事人未及时进行书面确认,一旦出现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事实难以查清。

    先施工后结算:费用评估路漫漫

    预备给新房装修的蔡某为谨慎起见,找了一家正规的装修公司,仔细研究签订了装修合同,对于卧室地板等不甚放心的设施和材料,都亲自购买,其余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料,约定工程完工后根据结算单支付费用。

    工程结算单出来后,蔡某却发现超出预期的费用5万多元,遂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并只支付了自己估算的8万元装修费用。而装修公司认为,结算单上每一项花费计算得很清楚,蔡某明摆着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余款5.6万元。

    但装修公司作为证据提供的结算单上没有蔡某的签字,蔡某在庭审中也不认可该结算数额。法官要求装修公司提供装修工程的范围、各种原材料数量、价格、人工费用等相应证据,公司却无法提供。

    双方在工程的总造价上争执不下,装修公司提出对工程进行评估,蔡某也同意评估。但几天后,蔡某反悔了,原因是听说评估过程复杂且漫长,评估费用也不低,而自己也不想再在装修问题上花费更多的精力,提出与装修公司自行协商解决,装修公司也撤了诉。

    点评:由于装饰装修工程涉及专业领域,一旦产生质量或者工程款纠纷,大多需要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或工程价格评估,评估程序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由于装修材料因材质不同或由于市场因素,价格也能相差较大,致使难以确立一个双方均认可的价格标准。而当事人为减轻诉累,不愿轻易启动评估程序,基于这种心理,可能导致消费者在纠纷中处于劣势。

    ■法官提示

    质量争议确定难 签订合同须谨慎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大多数选择没有资质的装修工程队的消费者是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因为很多正规装修公司承接业务后,也是分包给各装修队,这些装修队并不受公司直接管理,有些打着装修公司名义的也只是挂靠关系。在利润分配中,装修公司占了大头,装修工程队利润甚少,装修质量自然无法保障。为了图便宜的消费者,以为跳过了装修公司的中间环节可以省去不少费用,殊不知可能承担更大的风险。

    在诉讼过程中,因装修质量引发的纠纷最多。这些质量异议,有些是施工环节问题造成的,有些是装潢材料问题造成的,有些质量问题具有隐蔽性,工程验收时不易被发现。消费者往往忽视装潢后验收,一旦入住后再对装潢质量提出异议,对于是使用原因还是装潢原因,难以查明,增加了纠纷化解的难度。

    对此,惠山法院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付款项时应增强证据意识、维权意识,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工程项目、工艺做法、材料说明、供应方式、付款方式、工程质量以及维修、保修等条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难免会因各种因素对装饰工程内容、项目等进行变更,此时就应该及时签订补充协议,用书面形式将变更的情况确定下来;同时,因家装市场中“挂靠”现象较为普遍,消费者在支付工程款时应认清付款对象,并要求出具有效收款凭证,避免因付款不当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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