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对疼痛类病证,古人多从"不通则痛"认识其发病,因而制定了"通则不痛"的治疗大法。但在具体辨治胃痛时,不能把"通"狭义地理解为通下之法。 临床以理气和胃止痛为治疗胃痛的基本原则。审证求因很重要,首先辨清病因、病邪性质,然后给予恰当治疗。邪气实者以祛邪为主,正气虚者以扶助正气为主,虚实夹杂者应邪正兼顾。常用的散寒、消食、理气、泄热、化瘀、除湿、养阴、温阳等治法,都可起到"通"的作用。 在审因论治的同时,适当配合辛香理气药,可共同起到"通则不痛"的作用。但是,服用这类药物,应当中病即止,也就是说起效后即减少药量或药味数,不可使用太过,以避免伤津耗气。应按《内经》"谨守病机,各司其属"之古训,灵活、辨证地运用通法。正如《医学真传一心腹痛》所说:"所痛之部,有气血阴阳之不同,若概以行气消导为治,漫云通则不痛。夫通则不痛,理也。 但通之之法,各有不同。调气以和血,调血以和气,通也;下逆者使之上行,中结者使之旁达,亦通也;虚者助之使通,寒者温之使通,无非通之之法也。若必以下泄为通,则妄矣。"这段话从多个方面论述了灵活运用通法的道理。至于古人所说的"胃以通为补"也是告诉我们,应辩证地理解"通"和"补"之间的关系和内涵。 由于胃痛大多是慢性病证,所以守方治疗是很重要的。但在部分患者,因体质、饮食、治疗是否妥当等因素,使病邪性质发生改变,这时就应及时改变治法、处方及用药,而不偏执一方一药,以免延误病情。 |
|
来自: 神医图书馆318 > 《胃脘痛=剑突下,上腹部位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