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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惊风证治

 事不宜急缓则圆 20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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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惊风证治(十三)

小儿惊风,肝病也,亦脾肾心肺病也。

盖小儿之真阴未足,柔不济刚,故肝邪易动,肝邪动则木能生火,火能生风,风热相搏则血虚,血虚则筋急,筋急则为掉眩反张、搐搦强直之类,皆肝木之本病也。

至其相移,

木邪侮土则脾病,而为痰,为吐泻;

木盛金衰则肺病,而为喘促,为短气;

木火上炎则心病,而为惊叫,为烦热;

木火伤阴则肾病,而为水涸,为血燥、为干渴,为汗不出,为搐,为,此五脏惊风之大概也。


治此之法有要存焉,盖一日风,二日火,三日痰,四日阳虚,五日阴虚,但能察此缓急则尽之矣。

所谓者,以其强直掉眩皆属肝木,风木同气,故云惊风,而实作外感之证。

今人不明此义,但为治风必须用散,不知外来之风可散,而血燥之风不可散也。

故凡如防风荆芥、羌活、独活细辛、干葛、柴胡、紫苏、薄荷之类,使果有外邪发热无汗等证,乃可暂用,如无外邪,则最所当忌,此用散之不可不慎也。

所谓痰火者,痰凝则气闭,火盛则阴亏,此实邪之病本也。

若痰因火动,则治火为先,火以痰留,则去痰为主。

火之甚者,宜龙胆草、山栀子、黄连黄柏、石膏、大黄之属;

火之微者,宜黄芩、知舟、玄参、石斛、地骨皮、木通、天麻之属。

痰之甚者,宜牛黄、胆星、天竺黄、南星、半夏、白芥子之属;

痰之微者,宜陈皮、前胡、海石、贝母、天花粉之属。

此外,如朱砂之色赤体重,故能入心镇惊,内孕水银,故善透经络,坠痰降火。

雄黄之气味雄悍,故能破结开滞,直达横行。

冰片、麝香,乃开窍之要药;琥珀、青黛,亦清利之佐助而已。

又如僵蚕全蝎、蝉蜕之属,皆云治风,在僵蚕味咸而辛,大能开痰涎、破结气,用佐痰药,善去肝脾之邪,邪去则肝平,是即治风之谓也。

全蝎生于东北,色青属木,故善走厥阴,加以盐味咸而降痰,是亦同气之属,故云治风,较之僵蚕,此其次矣。

蝉蜕性味俱薄,不过取其清虚轻蜕之义,非有实济不足恃也。


凡惊风之实邪,惟痰火为最,而风则次之,治实之法,止于是矣。

然邪实者易制,主败者必危。

盖阳虚则阴邪不散而元气不复;

阴虚则营气不行,而精血何来?

所以惊风之重,重在虚证,不虚不重,不竭不危,此元精元气相为并立,有不容偏置者也。

治虚之法,当辩阴阳,阳虚者宜燥宜刚,阴虚者宜温宜润。

然善用阳者,气中自有水;

善用阴者,水中自有气,造化相须之妙,既有不可混,又有不可离者如此。

设有谓此非小儿之药,此非惊风之药者,岂惊风之病不属阴阳,而小儿之体不由血气乎?

若夫人者,开口便可见心,又乌足与论乾坤合一之道。诸补之法具详如下。


惊风反张,强直转筋等病,在经筋篇曰∶

足少阴之筋病,足下转筋及所过而结者皆痛。病在此者,主痫螈及痉。在外者不能俯,在内者不能仰,故

阳病者腰反折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

又曰经筋之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弛纵不收,阴痿不用。

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伸。

 

《景岳全书》 > 卷之四十谟集·小儿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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