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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小知识(二)

 陋室书屋2 2013-07-17

一,工伤待遇有哪些?

1·工伤治疗费用由谁支付 ?

答: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治疗工伤所花的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有单位来支付费用。如果单位要求员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的可以拒绝,或者自己垫付然后要求报销。

2·治疗期间,单位不能停发工资?

答: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不能停发工作。停工留薪期从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特别情况下可以再延长12个月。

3·一至十级伤残可以获得什么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伤残补助金

二十七个月本人工资

二十五个月本人工资

二十三个月本人工资

二十一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百分之九十本人工资

百分之八十五本人工资

百分之八十本人工资

百分之七十五本人工资

注: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伤残补助金是由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是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五至六级伤残待遇

伤残等级

五级

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八个月本人工资

十六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百分之七十本人工资

百分之六十

注: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经本人提出可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定。

伤残等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伤残补助金

十三个月本人工资

十一个月本人工资

九个月本人工资

七个月本人工资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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