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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渝府发[2003]82号文件》待遇一览表

 司si.马永乐 2011-01-28

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渝府发[2003]82号文件》待遇一览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用人单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不变,欺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共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70%

用人单位

 

转院费用

 

 

按本单位因工出差标准

 

用人单位

交通、食宿费用。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按国家规定标准

(鉴定委确认)

 

基金

假肢、矫正器、假眼、假牙、轮椅。

护理费

完全护理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基金

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40%

基金

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基金

按月计发。

一至四 级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4

基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

二级

本人工资。

22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20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18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

本人工资。

90%

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

二级

本人工资。

85%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80%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75%

基金

五至六级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6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

本人工资。

14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五级

本人工资。

70%

用人单位

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底线同一至四级。

六级

本人工资。

60%

用人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12

用人单位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按100%9年以上不足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以此类推。距法定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六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10

用人单位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每月伤残津贴。

5-15

用人单位

六级

每月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2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八级

本人工资。

10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8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6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8

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按100%支付,9年以上不足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以此类推。距法定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八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6

用人单位

九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4

用人单位

十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

用人单位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15

用人单位

八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12

用人单位

九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9

用人单位

十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6

用人单位

因工死亡

丧葬费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6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或14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54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享受。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本人工资。

40%

基金

1.停工留薪期内或14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3.按月发放。

其他亲戚

本人工资。

30%

基金

孤寡老人、孤儿

本人工资。

40%

基金

 

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

1.工伤但未评定伤残等级的: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工伤且评定伤残等级的:

①.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有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等级

计发基数

计发标准

一级

本人工资

24个月

二级

22个月

三级

20个月

四级

18个月

五级

16个月

六级

14个月

七级

12个月

八级

10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6个月

 

③.14级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

计发基数

计发标准

一级

本人工资

90%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④.生活护理费:

生活自理程度

计发基数

计发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本人工资

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⑤.劳动能力鉴定、辅助器具费及工伤康复等费用。

 

二、工亡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待遇项目

计发基数

计发标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

54个月

丧葬补助金

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

6个月

 

2、供养亲戚抚恤金:

与工亡职工关系

配偶

本人工资。

40%

其他亲戚

本人工资。

30%

孤寡老人、孤儿

本人工资。

40%

 

各供养亲戚的月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工亡职工生前月工资。

应由企业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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