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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明内家拳”的研究

 山下道人01 2013-07-18
  关于“四明内家拳”的研究        

 

前期央视四台播放《秘传内家拳》节目。讲的是浙江宁波武术人士夏宝峰发现“四明内家拳”的故事。引起广大武林人士关注。笔者经调研后,感觉夏宝峰确是四明地区的武族后人,为挖掘、保护宁波地区传统武术尽心尽力作了贡献。但客观分析夏的四明内家拳,又觉不能名符其实,其中尚须推敲的问题很多。提出来供同仁们共同探讨。 

 

历史上的“内家拳”真实含意 

 

经文史研究,我认同这样观点;称“内家拳”原本指的仅是“太极拳”。“内家”一名,是宁波文人黄宗羲1669(清初)写的《王征南墓志铭》文中首次提出。讲的是张松溪传武当张三丰的太极拳功夫。但是文中把“太极拳”改名“内家拳”。那么黄宗羲为什么要把太极拳改名“内家拳”?稍微懂得一点历史知识的人,都能看出其中的历史原因。当年清军入关建立清王朝,为巩固清王朝统治,禁止民间习武。控制民间与论,大兴“文字狱”,杀害无故。黄宗羲在那个时期为武人撰写墓志铭。文中如果明白提“太极”拳,必然犯忌朝庭清太宗皇太极同名之嫌而遭迫害。避忌讳只能用“内家”代替。所以“内家拳即是“太极拳 

 

夏是内家拳十三代传人? 

 

沿着传统思路,从宗门传代关系开始复证。张松溪百年之后。1735年编写的《宁波府志》其中叙述;张松溪武功前承孙十三,起源于宋之张三峰。后传叶继美、二传单思南、陈贞石等,单思南三传王征南、陈贞石三传夏枝溪等。据说夏家先祖太公夏清流,承传的是张松溪的三传弟子夏枝溪,应为第四代。夏宝峰以祖父夏明士1948年的一篇遗作 “示后昆篇”文章为据,在无其他文史旁证条件下,确定他是张松溪内家拳十一代传人。一份1948年的现代遗作。鉴于它的出现年代距张三丰的明朝年代,历史空间太长,现代社会文化信息交流又相当发达。所以以此文作为文史考证依据,其中变数太多。这是质疑之一。 

 

夏宝峰称继祖父夏明士后,自己是内家拳第十三代传人。这样推算;自张松溪起(大约是1660年左右)至夏宝峰。宗传十三代的年代跨度350年。其中四代至十一代之间却是史料空白,可以认定他们的承传链脱节而不能确认有后十一代。这是质疑之二。 

 

依据史传张松溪的内家拳术,上溯宗传始祖应是宋之张三峰。为何不予认根?抱着侧隐之心态度试问;是因为对张三峰难以历史考证?还是想通过切断张三峰与张松溪的拳宗承传链,单立张松溪为内家拳始祖。可打起“四明”宗派旗号?这是质疑之三。 

 

夏宝峰讲夏太公承传的是张松溪的三传弟子夏枝溪。为什么不查三传夏枝溪、二传陈贞石?大谈黄百家,黄宗羲文章。是否抬出此两人文章,夏族“鹅头颈拳”就可以跳过夏枝溪,勉强依附王征南,攀上的张松溪?就可顺理成章戴上内家拳真传之冠名?这是质疑之四。 

 

王征南、黄百家不是内家拳传人 

 

松溪逝后七十余年即1669年,黄宗羲写《王征南墓志铭》。文章开篇点出;“有所谓内家者。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扑。”黄不通武术,看来黄的论述是听王自己介绍之后,才知道张松溪的内家拳特征。文章用大量文字介绍王征南武功在战事的经历。但并没有讲述自己亲眼观看王演示“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扑。”功夫。 (现代精于内家拳者,展示;“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扑。”功法不困难。当年也应如此)说明王征南崇拜内家拳,但自己並末掌握内家拳。黄文讲:王曾对黄说:“今人以内家无可炫耀,于是以外家搀入之,此学行当衰矣!”这段话说明王当年已知道中华拳术有内、外两家大分类提法。他精通外家拳,也曾慕名学过张松溪的内家拳。但终是功无成果而无可炫耀。也未见同代有什么人成为内家拳传人。(包括传说中同代人夏枝溪)所以断定内家拳可能失传。完全否定自己和夏枝溪等是张松溪的三传弟子。这样夏的传人为无宗之传,这是质疑之五 

 

黄百家书“王征南先生传”讲;“盖自外家至少林,其术精矣!张三峰既精于少林,复从翻之,是名内家。”说明他知道天下拳术可以以内、外两家的拳系划分。但在文中并没有讲内家拳的“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扑。”的技击形态。说明黄並没有看到王征南能展示“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扑。”的功夫。也就是说王征南和黄百家都不是内家拳的传人。那么夏又怎能是内家拳传人。这是质疑之六。 

 

黄百家书“王征南先生传”一文讲的王的武艺,不同于“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扑。”的功夫。所以是外家拳。夏明士的所谓秘本,与黄百家所述有类同,只能说明秘本也是外家拳。这是质疑之七 

 

据夏明士文述;祖上藏有秘本《拳勇论语》,有“十二成一”等等拳法。与黄百家《王征南先生传》中说法类同,拳由博而约,由七十二跌、三十五拿以至十八,由十八而十二,由十二而总归之存心之五字。以此认为夏明士为内家拳后人。笔者以为七十二跌、三十五拿,摔跤与擒拿技法是典型外家技法,早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这是质疑之八。 

 

张松溪的同代人沈一贯1610年左右写《博者张松溪》一文。以后世人都认为此文所述可信度最高。但文中则谓张松溪“所教徒仅仅一、二,又不尽其法”就是说张有带徒,仅一二人。因拳法难度高,难教难学终未见正果。张最后並不认可他的学生。沈一贯在张死后回乡,因未见到张本人,追而及时拜访过张的未得道的学徒。证实此实况。又说“张松溪终身不娶,膝下无子”。所以张的功夫随张去世而失传。由此说明传说中张后传叶继美、二传单思南、吴昆山、陈贞石等,单思南三传王征南、陈贞石三传夏枝溪等都可否定。包括第十三代传人夏宝峰。这是质疑之九。据此也可完全否定四川的“松溪内家拳”一门的历史传宗。 

 

内家拳之冠名问题 

 

夏宝峰对“内家拳”一名解释特奇;他根据祖传的说法,认为“内家拳”是拳术中“行家里手”之意。请问那个习武宗人都不是对自家门派拳法,练得滚瓜烂熟“行家里手”?那么岂不是任何拳派都可归入“内家拳”之列?反之夏门祖传“鹅头颈拳”与少林为代表的外家拳比较,在拳性、拳理上,技击元素上并没有多少差别。招法招术也是大同小异。充其量是四明地区很有威力的,优秀的传统外家拳而已。又怎能划归内家拳?此是质疑之十。 

 

提出十个质疑,是希望大家要用实事就是态度认识内家拳,研究内家拳。夏先生发扬的四明传统武术不会因无“内家拳”名而失去光彩。 

 

今天有人给内家拳赋予另一种解释;说是有“内劲”的拳称“内家拳”。笔者认为古今中外任何拳种,从人体运动力学讲,发挥充分的力只有一种力,那是全身合力。力的大小由身体各部分配合好坏决定。逃不出牛顿的力的三要素范围。人体内根本不存在独立的内劲。所以这样的“内家拳”不存在。有的拳派有独门绝招,只能说是内功技巧的体现。讲是内劲,那是对人体运动力学科无知表现。那些自称“内家拳”的武属,至今拿不出“内家拳”的标准。也就很难认定什么样拳可以划归“内家拳”。那些自谓“内家拳”的武属,总认为“内家”高于“外家”。可以试问;如果你有内劲拳,能否与李小龙过招?如果你有内劲腿,能否与李小龙比试? 

 

有文献可查,经明朝张三丰、王宗岳、张松溪一脉相承的拳是原生态太极拳。它独立于如今时尚流行的太极拳界外。至今仍在民间默默的流传。但人数极少,凤毛麟角,上海相对集中。它确实有耄耋御众之技击效果。有三层高功夫。四两拨千斤。即拨即放。以静制动,犯者应手立扑。这样的高功夫历来难授、难学,得道者稀少,又因冠名被误导,假作真来真变假。埋没江湖,处自生自灭境地。是自明朝以来最珍贵的属非物质的武术文化遗产。急需人们去挖掘,整理,扶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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