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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近日或将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禅 茶 2013-07-23

我市近日或将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阜阳新闻网 [微博] 2013-07-23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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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9时,备受阜城社会各界关注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将在阜阳国际大酒店举行。来自全市20多位普通消费者、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生活垃圾经营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等,将围绕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热点问题展开论辩。本报将全程关注此次听证会。

拟定方案涉及多领域
据了解,我市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将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垃圾处理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采取定额收费与计量收费相结合的办法征收。个人按户征收,单位可以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或者垃圾产生量、经营面积等征收。
为办好此次听证会,市物价局之前已对外公布了阜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拟定方案:1、阜阳市城区居民:3元/户·月;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医院和企业:1元/人·月(非义务教育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5元/人·年,由单位支付);3、商业网点:0.30元/㎡·月;4、旅店业、餐饮业、娱乐业(含网吧):0.35元/㎡·月;5、集贸市场:10元/每摊位·月;6、建筑施工单位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0.16%收取;7、营运客车:0.1元/座位·月,货车5吨以下5元/辆·月,5吨以上10元/辆·月。
特殊群体等可以免征
据了解,根据拟定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是,本市城市建成区内(含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单位和个人。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非营利性的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残疾人企业,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残疾军人、革命烈士遗属等特殊群体,可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介绍,此次听证会召开后,市物价部门将会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参与听证会人员反映意见,进一步明确收费标准。有关人士表示,如果阜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所收资金将做为财政投入的补充。“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今后财政并不是不问了,而是能够拿出更多资金,投入到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并为将来城市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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