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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怕高温 工人就不怕吗?

 好点儿. 2013-07-30

公务员怕高温 工人就不怕吗?

天气实在太热了!几地温度超40℃。高温下,武汉公务员缩短上班时间,而杭州74岁环卫工人却热死街头,更有大量建筑工人顶着烈日挥汗如雨。中国的高温停工规定是什么样的?热到什么情况能不上班?

2013年07月28日第59期

网友“黄华华”、“途锐 火影同人”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请问在很高的高温天气下(38以上)能申请施工队停工吗?公务员高温缩短上班时间合理吗?

编辑雅娟、王广角

公务员高温缩短工作时间的确符合规定,但更应该先考虑在室外工作的工人群体。

01

建筑工人40℃以上应停工

对于建筑工人来说,如果最高气温达 40℃以上是可以申请停工的,如果在38℃以上40℃以下,可以申请在一天中气温最高的那个时段停工3小时。

具体的如2012年7月4日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所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在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当然,这些都是您所在的公司应该做到的,而不是需要施工人员去自行申请的。

02

公务员高温缩短上班时间?有失公平

在35℃以上高温天气缩短工作时间,国务院确实有相关规定,但要保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人值班。另外,从道理上讲,应该先缩短那些在烈日下工作的清洁工、维修工、交警的工作时间,再考虑坐办公室的。

缩短上班时间的规定来自2012年几部委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目前,媒体曝光的缩短公务员上班时间的地区有武汉、南京、淮安等地。这些地方在夏天确实热得要命,完全满足规定中的35℃以上。其中,在微博上被骂的最凶的武汉市江岸区政府机关,全天工作时间只有6小时。

但是,按照规定,缩短工作时间的确可以,但“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这是为了保证,在工作时间去政府机关办事儿能够有人接待,而不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去,却发现办公室空空如也,人都“回家凉快去了”。缩短上班时间的前提是:不能给他人(来政府办事的人)造成不便,否则就是没有完成本职工作。

另外,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讲,公务员缩短上班时间也有失公平。一般来说,现在政府机关夏天都能保证开着空调,办公环境也比较舒适。反观在室外工作的工人,顶着烈日进行体力劳动,是不是更需要缩短上班时间呢?

更有媒体报道,实行“公务员6小时工作制”的武汉市江岸区政府机关中的保洁人员,却仍需每天最少工作8小时,而且得赶在公务员上班前,将办公室内卫生打扫完。

不患寡而患不均,在这种“双重标准”下,本来很“合理”的公务员高温天气缩短工时,似乎也变得不那么理直气壮了:人们有理由质疑,公务员的高温缩短工时究竟是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是依据过于庞大的公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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