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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变“危信” 究竟尴尬了谁?

 songsgt 2013-08-01
 
微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于2013年6月26日发布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3年我国网民总数将超过6亿人,微信将呈爆发式增长,新媒体的发展势头如日中天。然而,作为新媒体工具之一的微信,在方便了受众的交流互动、加快信息传递、实现媒体功能提升的同时,以此为载体的各种犯罪活动也开始滋生蔓延,微信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诈骗、售假、名誉侵权等刑事犯罪的温床。

    近日,记者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访时注意到,一些利用微信犯罪的案件引人深思——在新媒体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如何充分利用其价值优势,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引导,这一问题刻不容缓。

    微信摇出“知心好友” 酒醉之后被强奸

    小何是厦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小姐。性格开朗的她喜欢结交朋友。在“微信”刚“出世”的时候,她就在自己的手机上安装了这个软件,跟很多人成了朋友,平时聊得不亦乐乎。

    2011年9月的一个晚上,她在临睡前再次登录“微信”查看信息,一个陌生人通过“摇一摇”向她发来添加好友的信息,显示位置离她仅有3公里。

    对方跟自己处在同一个城市,小何想都没想就添加他为好友,并与之展开对话。经过聊天,小何了解到,对方姓张,在厦门某公司任职,年纪轻轻就当上财务高管。几番言语下来,小何对这位从未见过面的微信好友顿生好感,双方也聊得火热,上下班期间都时不时发来问候。

    三天后的晚上,小何收到小张的微信消息,邀请她到某酒吧饮酒。由于之前的网上接触,小何已在心里将其视为“知心好友”,未有提防就欣然前往。小何赴约时,除了小张外,还有他另一名同事小郭在场。初次见面,小何发现小张比想象中的还要年轻,跟自己的年纪相仿,不禁相谈甚欢。在轻松欢快的气氛中,三人越聊越高兴,酒也越喝越多。

    到散场的时候,小何已经不胜酒力,无法说清住处。这时,小张提议到酒店开房,后三人打车至某快捷酒店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小张与小郭搀扶小何进入房间,将烂醉如泥的小何放于床上。小张趁小何不省人事,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后逃离现场。

    第二天,警方根据小何的报警将小张抓捕归案。原来,小张并不是所谓的公司高管,而是一名普通的销售人员。年仅26岁的他来厦工作三年仍然单身,因此他想在“寂寞”的时候“找找乐子”,于是通过微信等工具物色周围女性“下手”,而小何不幸成为他的第一个目标。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审理该案认为,小张乘小何醉酒无力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

    偷拍房客隐私画面 微信胁迫被判有罪

    小洁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平时中规中矩,学习上进,待人诚恳,在老师和同事的眼里,这位面容姣好的女孩是个十足的“乖乖女”。可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成为别人“下手”的对象。

    2012年3月,她如以往一样登录微信,微信好友名单中忽然闪现出一个陌生头像,开头的第一句话就让她心悸不已:“看不出你人还挺开放的!”这位陌生人声称握有小洁与男友之间的亲密视频,并以此为要挟,要求小洁做他的女朋友。

    在小洁三番五次的试探下,该陌生人将他手中的视频材料通过微信发送给她确认。结果让小洁彻底绝望。这段视频的确记录了上一次男友过来见她,两人所发生的亲密行为。这些视频资料一旦外传,将对她产生十分恶劣的影响。

    陌生人变本加厉,竟然要求小洁跟他发生性关系,并主动提出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小洁不知如何是好,最终选择向男朋友小柯求助。为了稳住对方,小柯让小洁继续与陌生人周旋。

    三天后,在小洁的配合下,小柯找到了陌生人,并成功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可是让小洁震惊的是,她不认识该陌生人,不知道他如何握有自己的亲密照,并且还在自己的好友名单当中。

    原来,该陌生人姓陈,在厦门某快捷酒店当服务生,年仅二十岁。后来据他坦白,小洁与男友在宾馆见面的时候,他刚好在场。他发现小洁容貌姣好,就产生了尾随的念头。恰巧小洁和男友在房间做亲密行为时未拉紧窗帘,小陈就躲在房间窗户外用手机摄像功能进行录制。后小陈通过登记入住的手机号添加小洁为微信好友,并利用手中的视频资料进行威胁。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陈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欲强行与小洁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由于其仅为实施强奸犯罪制造条件,尚未着手实行,未造成严重后果,属于犯罪预备。最终法院判处小陈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

    微信贩卖“国际名牌” 涉嫌售假面临刑责

    曾经在深圳一家夜场工作的阿芸,像其他“圈内人”一样追求名牌,喜欢奢侈品。但名牌奢侈品毕竟太贵,她只好到网上购买高仿假冒的名牌。虽然是山寨货,但同伴们却觉得这些假名牌价廉物美,经济实惠,纷纷托阿芸代购各种“名牌”鞋子和包包。后来阿芸觉得自己直接卖假包更赚钱,便于今年年初辞去夜场工作来到厦门,租了一套房子开起了“国际名品店”。

    阿芸通过微信,建立了一个叫“国际名品中转站”的平台,不时发布“名品”信息。在巩固之前“圈内人”的同时,阿芸也积极活跃在厦门多个夜场,挖掘新“客户”。

    阿芸每天开店时间都在下午2点以后,晚上则出入各种夜场,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寻找“发展对象”。为了推销假冒名品,她还亲自当模特,将那些假冒名品戴在身上,然后拍靓照发到微信上,吸引其他微信用户的眼球。

    通过这种方式,“发展对象”不断在扩大,从“圈内人”到一些夜场朋友,都来找她买假名牌。而交易方式也十分简单,上门看货或邮寄都可以,有问题还可退换。

    2013年4月底,厦门市碧山派出所在调查中掌握了阿芸的“国际名品中转站”窝点。两位打前站的民警一进门就看到,不大的公寓里面,放着多个柜子,柜子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LV”、“普拉达”、“伯爵”、“爱马仕”等国际品牌的山寨货。

    确定情况后,在附近设伏的民警冲进去,当场控制了阿芸,并缴获80多件山寨的“国际名品”。

    此外,民警在查获的一些单据上发现,从今年年初以来,阿芸的“国际名品中转站”销售额达到二三十万元。

    目前,阿芸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已经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据透露,该案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阿芸或许将面临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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