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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奸杀女乘客 死者家属索赔百万元

 徐天坤1979 2013-08-08

  晨报讯(记者 颜斐)31岁的出租车司机陈某将深夜搭乘出租车的两名女子强奸并杀害,其一审被判死刑后,死者桑某的父母将陈某以及他所在的北京万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者连带赔偿104万余元。目前,朝阳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桑某父母称,去年10月2日凌晨,其女桑某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北门外搭乘被告陈某驾驶的北京万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其间,陈某用随车携带的电棍对桑某进行威胁,并用手铐将桑某双手反铐,驾车至密云县的出租屋内,用绳索将桑某的双腿捆绑实施强奸并残忍杀害。作案后,陈某还将桑某尸体肢解并掩埋。有关陈某故意杀人案件的刑事部分一审已作出判决,但民事赔偿部分并未涉及。依据判决书所查明的事实,陈某曾在间隔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多次使用出租车载客方式强奸杀人且手段残忍。为此,原告将刑事判决书作为直接证据,要求赔偿。

  原告方认为,万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作为车辆所有人,对运营车辆及司机疏于安全管理,存在明显过错,故应对陈某故意杀人的民事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4.5798万元。

  对于杀害桑某的动机,陈某被抓后曾交代,因桑某指责其绕路,称到了地方也不给钱,两人就吵了起来。自己非常生气,就靠边停车,拿出了之前从网上购买的电棍和手铐,对她进行威胁,并用手铐将她的双手从后背铐上, 将桑某带至出租房。当日上午,陈某将桑某强奸。因害怕桑某报警,而自己又有命案在身,陈某就用绳子将其勒死并分尸,之后花500元雇佣了两人帮他挖坑埋尸。

  桑某失踪后,其家人报警。警方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桑某独自离开酒店后乘坐一出租车离开,而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10月12日下午,侦查人员在朝阳一家肯德基门口将刚从公司辞职的陈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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