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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站综合管理科考核细则

 红一点 2013-08-13
济阳站综合管理科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12-9-10  浏览量:570  编辑:

    为维护车站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规范客运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按照“三优”、“三化”和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结合济阳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按照旷工处理,处罚50元并继续上岗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和车站规定的请销假制度,请假人员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未到岗者,按照旷工处理;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月累计超过三个班只发生活费;职工病假,必须出具县级医院病例、诊断证明、用药清单、请假条,经调查属实给予病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
    3.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牌、肩章,一次罚款10元。
    4.工作时间与无关人员闲聊、聚堆说笑、吃零食,一次罚款10元。
    5.工作时间串岗、脱岗3分钟(含3分钟)、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打盹、睡觉、听收音机)等,一次罚款10元。
    6.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发现一次罚款10元。内线聊天、手机上网、接发短信、看报纸、杂志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组织学习、开会、生产劳动、文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凡是不参加者,罚款50元。
    8.对上级安排的工作有异议可越级反映,不得当面顶撞、不服从管理或发生冲突,发生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按照车站相关规定处理。
    9.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换班,加班不经过上级批准迟到早退
如有违反,罚款50元。
    10.工作中因态度不端正或因服务质量被旅客投诉,经调查属实,一次罚款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被媒体曝光或给车站带来不良影响者,给予下岗处理。
    11.所属卫生区域做到随脏随扫,无卫生死角。发现一次不达标罚款50元。
    12.进站口管理人员按要求做到无关车辆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对确实需要进站的车辆及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如有违反,罚款50元。
    14.出站验票员严格按要求对出站车辆载客人数进行复核校对,认真填写、审核“客运客车出站登记表”、营运客车手续不全或无效出站运行、稽查不认真导致跑客、漏客的,罚款50元。因脱岗造成整车漏检、漏查的罚款50元。月内出现二次,下岗处理。
    15.严禁“黑出租”人员进入卸客区喊客、拉客,发现一次罚款50元。卸客区人员要保持车辆畅通,如出现堵塞现象,罚款50元。营运车辆进站后,主动引导旅客进入候车室,旅客转乘由卸客区直接进入发车区的,罚款50元。
    16.站前广场人员要维护好车辆秩序,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超市门前堆放货物、杂物等其他物品;严禁“出租车”、“黑出租”人员在站前广场喊客、拉客等。无人管理罚款当班人员各100元。
    17.营运车辆站外上、下客,无人及时管理或制止,罚款100元。
在城区内公交站牌稽查时,遇“黑出租”喊客、拉客无人管理或及时制止,罚款当班人员50元。
    18.加大夜间保卫力度,加强巡逻,做好“三防”工作。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做好交接班记录,如出现责任事故,罚款当班人员各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车站相关规定处理。
    19.每天在岗人员签到后立即上岗,发现岗位无人,按迟到处理。
奖励部分
    20.全勤奖:月度无请假出勤率达到100%,奖励100元。全年无请假,出勤率达到100%,奖励300元。
    21.参加站以上各项竞赛活动,取得活动最高名次者,奖励100元。
    2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推广,有显著成效的,视情给予奖励。
    23.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旅客高度赞扬的,视情节奖励30-50元。
    24.被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表彰的,奖励200元。

      监督电话: 58608855    13573757168   13553158018

版权所有:山东省济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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