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四代中医名家的护目绝学,韦企平,孙艳红

 mihu16 2013-08-13

养生堂视频2013年04月22日,四代中医名家的护目绝学1,韦企平,孙艳红,视神经受损

专家:韦企平  国家级名老中医  韦氏中医眼科第四代传人  中华中医药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艳红  韦氏中医眼科的学术传承人

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今年年初已经卸任,因为她的健康亮出了红灯。一名克林顿家族的人士说:希拉里已经遭受了视力下降、昏迷、记忆力严重衰退等症状。由于希拉里经常花大量时间乘坐飞机,她的一条腿上可能已经形成了一个深层的静脉血栓,而这个血栓可能会游走到她的大脑附近,引起肿胀并导致视神经产生无法修复的损害,而这最终可能会导致失明。

普通人同样有可能遭遇视神经受损。抽烟、喝酒、血压波动、脑部肿瘤压迫等等,都会造成视力逐步下降或者突然失明的状况发生。

同时,长期服用含有激素的药物,如抗风湿药物、抗过敏的鼻腔喷雾、治疗某些眼病的含激素眼药,都会诱发眼压增高,造成青光眼的发作。要想避免失明的危险,眼科专家建议最好定期去医院测试眼压,一旦发现眼压增高,停止使用,不仅可以避免失明的风险,而且早期的视神经损害治疗起来也容易见效。

诱发眼压增高,造成青光眼的发作,诱发眼压增高,造成青光眼的发作

如何早期发现视神经的损害?

早期视神经损害的人,有些人会在对颜色的辨识上出现问题,就是所谓的获得性的色觉障碍,也就是后天的“色盲”,这种色盲往往是因为视神经受到了损伤,才会出现的,如果此时可以早早发现,也能提高治疗的效果。第二种方法就是在一个相对黑暗的地方,用手电筒照射瞳孔,正常人的瞳孔遇到强光刺激,会出现生理性的缩小,但是一旦视神经受损了,这种变小不仅很慢,瞳孔甚至会相反的变大,这个简便的小试验也能帮助我们提早发现问题。

如何早期发现视神经的损害?

从第一代有御医之称的韦尚林,到韦文贵、韦玉英父女二人共同为越南前主席胡志明治好眼睛,再到第四代本期嘉宾韦企平,韦氏中医眼科已经传承四代,百年以上历史。传统的中医眼科,认为眼睛是人的整体的一部分,眼科专家必须同时通晓内、外、妇、儿等各科知识,才能活跃思路,扩大眼界,才不致因一孔之见而约束全面的辨证思维。到如今的中西医结合治疗眼病,他们利用西医的先进检查手段,从眼病入手,调理全身,把古代用于治疗妇科肝郁血虚的“逍遥散”

进行加减化裁,成为目前对各种眼底病有显著疗效的“明目逍遥汤”。

明目逍遥汤

中医认为:人的眼睛受五脏六腑之精气,所以非常明亮与莹润,与子类药物有异曲同工之妙。《神农本草经》中记载了58种明目的植物药,其中子类药有20多种,最常用到的就有枸杞子、决明子等。现代医学证实:种子里含有大量氨基酸,营养远超根、茎、叶,可以大大满足眼睛对于营养的需求。

除了子类明目药之外,花类的药物也是眼科专家喜欢用的。《内经》说: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意思是:眼睛的疾病,要多用一些轻清上扬的“花类药”。菊花枸杞子,可以缓解眼干、视疲劳;菊花配桑叶,清肝明目,缓解咳嗽;韦老把只入肝经的蒙花搭配上谷精草,推荐了一款谷精蒙花饮,眼睛有红肿热痛不适感的人,不妨一试。适应症、禁忌、注意事项等请收看本期节目。

子类明目药

谷精蒙花饮

养生堂视频2013年04月23日,四代中医名家的护目绝学2,韦企平,孙艳红,眼底血管病变

 专家:韦企平  国家级名老中医  韦氏中医眼科的第四代传人  中华中医药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艳红  韦氏中医眼科的学术传承人

请您将下图的图形完整的画下来。如果您不能准确无误的将图中的图形画下来,如果您看到的图形是模糊的、变形的,要警惕,很可能您的眼底血管出现了病变,应及时去医院检查。

四代中医名家的护目绝学2,韦企平,孙艳红,眼底血管病变

人体全身的血管是同源的,血管一旦产生斑块了,斑块是随着血液循环而周游全身的,而眼动脉是颈内动脉的第一条分枝,对颈动脉硬化、狭窄、缺血最敏感,因此眼睛如果出现看东西变形、模糊,有可能是尿病引发的血管病变;如果眼前出现突然性发黑,看不清东西,数秒钟后又能恢复,一定要引起注意,很可能是颅内血流量减少、微小血栓通过视网膜动脉引起的,有可能是脑中风的前兆。一定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是否脑内血管有病变!

眼前发黑是脑中风的最早警报信号

眼底视网膜微血管是唯一一处医生能直接看到、并能检测出大脑和全身血管的健康情况。许多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动脉硬化等都可以通过眼底血管检测出来,反之很多慢性病时间久了也会导致眼底病变。因此,专家建议35岁以后应定期做眼底检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