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赵成林律赋体式标准问题辨略

 昵称13551031 2013-08-18
-

徐师曾《文体明辨》中说:

三国两晋以及六朝,再变而为俳,唐人又再变而为律,……至于律赋,其变愈下。始于沈约四声八病之拘,中于徐庾隔句作对之陋,终于隋唐宋取士限韵之制,但以音律谐协对偶精切为工,而情与辞皆置弗论。

这段论述较为具体:声病说形成并运用到辞赋中后,律赋开始萌芽,隔句对运用到辞赋中,推动了律赋的形成进程,科举考试限韵则促成了律赋的最终形成。言下之意,律赋的最终形成,是科场限韵试赋。持论与尹占华先生相似。此外,日本学者铃木虎雄《赋史大要》说:“律赋者,实尚音律谐协,对偶精切者也。故单据此点,则与俳赋有同性质。而其更与律赋(当作俳赋)相区异者,以于押韵为设制限,而采用于官吏登用之试也。”观点也略同。当代赋学名家马积高先生《历代辞赋研究史料概述》云:“盖律赋本从骈赋变出,其区别主要在于:骈赋不限韵,律赋则限韵;骈赋虽多偶句,一般只求大体整齐,律赋则基本上全是俳偶句,只可稍有变化;骈赋起结较自由,律赋则开头一般必须破题,承结亦多有恒式;骈赋长短不齐,律赋一般限四百字左右。”比较律、骈二体特征时首举限韵,可见也认为限韵是最重要的区别。

上述古今学者的论述也大致有两种意见,孰是孰非,仍难遽下断语。

笔者以为,要考察律赋的体式特征,首要的是弄清考察的对象,弄清概念的具体所指,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律赋,究竟指的是哪些作品,然后再根据这些作品来概括其体式特征,而不是从概念出发,削足适履地推论事物的面貌理应如何如何。因为人们在选用某一个概念来作为事物的名称时,自然会考虑名和实的符契,但一个概念一旦成为事物的名称后,其内涵应该主要由事物特性赋予,而不是由概念的字面意义决定,正如“古赋”、“俳赋”之名,既与“古”、“俳”的字义相关,更具有因所指作品体式特征而产生的特定内涵。“律赋”之名同样。尽管“律”跟声律有关,但“律赋”成为人们约定俗成地指称一类特定赋作的名称后,其内涵就应该是根据这些作品抽象而成的。

那么,“律赋”究竟指的是一些什么样的作品呢?我们可以从有关论述辨识“律赋”为何物。“律赋”名目唐代即已出现,后世犹多,然而多数只能表明其为一种文体,这里选取一些能进一步说明其体式或功用的条陈于后:

1、至于以赋诗论策试进士,及其末流,专用律赋格诗,取舍过落,擿其落韵、失平侧、偏枯、不对、蜂腰、鹤膝,以进退天下士,不问其贤不肖。

司马光《起请科场札》

2、国朝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始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次用韵。其后又有不依次者,至今循之。

洪迈《容斋续笔》

3、唐天宝十二载,始诏举人策问,外试诗赋各一首,于时八韵律赋始盛。

王铚《四六话序》

4、本朝亦以诗赋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赋,故本朝赋工而诗拙。今之律赋,徃徃造微入神,温飞卿、李义山之徒未必能仿佛也。

刘克庄《李耘子詩卷》

5、律赋起于六朝而盛于唐宋,凡取士以之命题,每篇限以八韵而成,要在音律谐协、对偶精切为工。

律赋体式标准问题辨略 共有4页,您还有2页没有浏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