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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所欲为 – Do What You Like

 长庆wcqjs 2013-08-19

为所欲为听上去更多的是贬义,但这里讲的却是褒义。这就是在择业上,做自己最想做的,一直做下去,做到最好。这与西方社会所谓的人生有三种选择一致:最佳选择是做自己最喜欢的事,并赚到很多钱;次等选择的事自己并不一定喜欢,但能赚到很多钱;最差就是既做不喜欢的事,也赚不到多少钱。遗憾的是,只有极少的人能做到最佳选择,而绝大多数的人则列入第三种。但不管如何,做自己最喜欢的事应该是成长、择业的首要选择。这也是西方国家家长、学校、社会普遍鼓励孩子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而不是最流行、最赚钱的行业。因为他们知道,兴趣是第一老师,只有对真正感兴趣的事,人们才会倾其所有,做到最好。

这也是很多中国留学生看不懂的,尤其是刚到美国时:竟然有那么多美国学生在学些既没前途又没“钱途”的专业!相反的,热门的专业诸如计算机、电子工程等,那一个不是挤满了中国学生!这无可厚非,因为我们还在为生存拼搏,热门的专业自然容易找到工作,报酬也高。但工作几年后,工作稳定,家庭稳定,有了一定的积蓄,生存问题解决了后,钱、工作的吸引力大大减弱,很多人就不可避免陷入迷失状态,生活失去了目标。是的,如果你喜欢的是文学,但为了生存而从事计算机编程;如果你喜欢的是机械,但为了生存而选择了电子工程;如果你喜欢的是教育,但为了生存而转做贸易,你有足够的理由感到迷茫。因为你在做自己不喜欢的,所以你不大会做到最好,职业生涯上也得不到晋升。这也是那么多的中国留学生,人到中年,生活失去了方向,唯一的工作乐趣也就是拿到工资单的那会儿。

这种现象在美国人中间也很普遍。有一个机械加工厂,其厂长以前竟然是个律师。不知道他是以前如何进入律师行业的,但他确实做了剧烈的改变。原因不外乎是他想做些实实在在、或许是童年梦想的东西。另外一个事业有成着(很凑巧,也是律师),厌倦了每天为计费小时数(billable hours)而拼搏的日子,决定回到童年的梦想:养牛。几年下来,他不但找到了自己的最爱,而且通过养牛、交易赚到更多的钱(笔者注:美国的律师按照小时收费,有些时间是不能计入的,比如自己吃饭、开车等。而有些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每年要达到的计费小时高达两千多小时,导致律师们习惯性加班。当然,这也是律师的高收入的代价之一)。还有很多的企业高层主管,历经多年的辉煌后,突然决定转入非营利机构,做起济世救民的事来。尽管收入是今非昔比,但他们找到了自己的最爱。人到中年,做出这种选择的人就更多。哈佛校友会甚至专门开设让校友反思的培训班,帮助事业有成的校友认们识生活的目标,找到自己的最爱。

我时常想起当年在上海上学时做兼职翻译、帮助国内公司投标要求国际招标的项目,因为这类项目要求全世界范围招标,一切都用英语,而当时的建筑公司,既懂英语又懂专业的人少之又少。当时一年赚的也不过今天一周赚的,但满意程度绝非今日能比。我是我自己的老板,有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客户,涉及到几十个大、中型项目,成就感很高。因为我在做自己最喜欢的事:跟人打交道,发挥一技之长,得到客户、社会的认可。有项目则彻夜工作,没项目则找客户,查阅市场信息,做营销。这让我意识到,为所欲为,才是快乐的根源。旅美几年,经历了商学院培训和职场上的种种磨难,一切都在证明,是该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了。其实想来也简单:一切都取决于你想要什么。养家糊口、孩子上学、社会压力都只是借口,只有你才有资格决定你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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