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美国纽约的女士因为在海滩不着比基尼上装袒露胸部却拒绝缴纳罚款而入狱16天,但是监狱里面这位女权运动者也没有停下捍卫权利的脚(xiong)步(bu),在监狱中连续十天依然保持“裸胸”状态进行抗议。 该名女士名叫菲尼克斯,纽约居民,2008年她在邻州新泽西州的日光海滩上晒胸而被处以816美元的罚款,拒绝缴纳罚款的她开始了漫长的上诉过程,在耗尽所有法律援助资源的情况下,今年8月5号因为拒付罚款的罪名被送进了监狱,开始了为期16天的刑期。但是她仍然坚持认为,为这样一个“男人做得就合法女人做得就违法”的荒谬行为而缴纳罚款是不能接受的。 最初,法官判决她按每50美元一天的计算方法计算刑期长短,即816/50,但是后来因为在新泽西州的监狱里,监禁成本要大一些,所以法官最终将刑期减为10天。 在美国,对待“半裸”,在各个州有着不同的法律条文,其中犹他州,印第安纳州和田纳西州明令禁止,另外14个州,包括新泽西州在内,对“半裸”有着双重标准,不过剩下的州基本上都是允许女性“半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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