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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用地审批

 老路漫漫2009 2013-08-21

招拍挂用地审批

发布时间:2013-2-7 15:31:55点击次数:3058

事项代码:JS070000GT-XK-0001

招拍挂用地审批是指对已经签订出让合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且申请用地单位已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已办理完成发改、规划、环评和地灾评估等前置审批的地块,直接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行为。该审批事项在市行政权力事项的权力编码为“JS070000GT-XK-0001”,属于行政许可,权力名称为“招拍挂用地审批许可”。

一、基本内容

1】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至二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至十八条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

2】申请人

连云港市市区范围内通过招拍挂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

3】受理条件

已经公开招拍挂出让地块并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依法取得计划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批复,环评批复、地灾备案,并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等有关规定的项目用地。

4】申请材料(含电子版)

1、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1份);(可在www.下载)

2、发改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文件(原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原件1份);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原件1份);

5、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原件1份);

6、已备案的勘测定界报告书(原件1份);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原件1份);

8、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

9、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原件1份);

10、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原件经核对后归还);

11、涉及农用地,提供省征(转)用地批复,征地方案公告,安置补偿协议和相关票据(复印件各1份);

12、涉及存量土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文件(原件各1份);

13、受让人证明材料(企业凭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核对后归还);

1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受理机关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6】决定机关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7】办理期限

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8】收费项目

9】审批结果

符合条件的,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

10】信息公开

审批结果主动公开,审批过程信息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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