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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syrb周天明义 2013-08-24
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对象:
1、工业用地申请人;
2、原划拔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
条件: 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
3、宗地平面图;
4、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产权证明;
5、土地评估报告;
6、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7、其他资料;
8、所需手续符合规定;
程序:
1、招标、拍卖、挂牌;中国土地网公示。
2、领填《国有土地审批表》并加盖公章;
3、用地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4、申报材料;
5、持所需的材料,由土地利用科报局务会研究批准后,下发政府批复文件,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时限:16个工作日(挂牌、公示日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8月1日实施);《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辽国土资发[2007]26号。
收费及批准文件:按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307号)文件、土地评估综合地价的30%-40%执行;


新版土地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日前,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根据示范文本,受让人应在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商品住宅项目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合同要明确填写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属于商品住宅项目的,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1年。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竣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合同示范文本7月1日起执行,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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