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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称将调查与秦火火达成互转微博协议的某些大V

 风临酒把2 2013-08-21

据《北京日报》21日消息,因为屡次制造谣言,网络推手“秦火火”(真名秦志晖)、“立二拆四”(真名杨秀宇)和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其他2名成员已被北京警方抓获。据悉,他们的造谣微博被很多网络大V转发,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办案民警透露,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秦火火”初步交代,他们和某些人达成了协议,互相帮转微博。下一步,警方将对此进行具体调查。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杨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帖文、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秦志晖、杨秀宇二人对所做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秦火火和薛蛮子、杜子健

资料显示,秦火火来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任职于著名的网络水军公司华艺百创公司,其创办人是杜子健,此人是薛蛮子的亲密战友,2010年薛蛮子则直接注资控制了华艺百创公司。

同年3月,杨秀宇在北京创办了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从网上公布的地址看,尔玛互动和华艺百创离得并不远,仅2.8公里。不过,记者实地调查后发现,尔玛互动在网络上公布的地址不实,可能早已搬走,至于搬到什么地方则不得而知。

北京警方:某些大V与秦火火达成互转微博协议将调查

两家公司网络上公布的地址离得很近,但尔玛互动(A)不知现在何处

2010年,秦火火加入尔玛中国,但在该公司也只待了一年。

为了扩大知名度、影响力,秦志晖、杨秀宇及其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他人,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以此达到公司谋利目的;同时,公司还一直以非法删帖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谋利。秦火火承认,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

办案民警表示,有迹象显示,网上有人与秦火火互粉,互相顶对方,其行为有一定的组织性。似乎有人在提醒他,近期要关注什么。

秦火火被捕后,华艺百创的创始人杜子健在微博上发文,大喊冤枉。杜子健称,自己做人做事都有底线,秦火火是2005年在他公司任职,但是十几天之后,“发现此人人格有问题,就当即开除,再无联系。”他的微博随后被老榕、薛蛮子等转发。

北京警方:某些大V与秦火火达成互转微博协议将调查

该微博被薛蛮子、老榕转发

谣言何以被轻信 大V推波助澜

如此“低端”的谣言,为何那么多人相信和转发?一个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秦火火”,是靠什么忽悠网民的?

网友发现,“秦火火”对铁道部发难不止是编天价赔偿这一件事。他还曾“剑指”当时的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您的大女儿王晓英是铁道部财务局主任,大女婿李阁奎是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二女儿王晓霞是北京市计生局处长,二女婿郭亮是北京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小儿子王晓飞是铁道部质检科科长,儿媳张宁是市妇联主任,情况都没错吧?”

但有细心的网友指出,这则消息漏洞百出,有关铁道部司局及科站的描述都不对;北京市更没有什么交通局、计生局,只有交通委、交管局、计生委;北京市妇联只有主席,根本没有妇联主任;虽然有些城市有“某某市中心医院”,但偏偏北京并没有“北京市中心医院”。

虽然信息完全驴唇不对马嘴,但“秦火火”等人编造的谣言和以往网络谣言中要素不全、语焉不详的特点截然相反,他们抓住了网民的心理,详细说出单位、职务和具体人名,让网民第一感觉这事靠谱。

预审民警告诉记者,“秦火火”等人由于长期做网络推广,深谙网络传播之道,他们每次都用强烈的质问口吻向被造谣对象发难,气势很盛,让人觉得他的话很可能是真的。

记者还发现,这些造谣微博被很多网络大V转发,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民警告诉记者,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秦火火”初步交代,他们和某些人达成了协议,互相帮转微博。下一步,警方将对此进行具体调查。

显然,发布谣言还是会有心虚的表现。记者发现,不管“秦火火”以哪个账号发布谣言,在达到一定的转发量后都会很快删除信息,但信息在频频转发过程中早已在互联网上留下难以完全消除的痕迹,以致这些谣言经常会隔上一段时间后卷土重来,而且官方辟谣的信息有时无法覆盖到谣言当时传播的范围,或是网友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印象,不再相信辟谣。

故意造谣该当何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介绍,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者可能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经营罪一般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判15年。

阮齐林介绍,此前出现了一些网络传谣事件,比较常见的罪名是侮辱罪、诽谤罪、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

无意中传播了谣言的事可能很多网友都会遇到,那么是否触犯法律有没有严格界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分析,现在网络上信息很多,如果网友只是讨论、评论,那是公民的权利。但是专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公共利益者,则涉嫌造谣。网民上网时不能以虚假信息故意引导,更不能为了取乐、谋取利益或博人眼球而散播不实信息。

秦火火是谁

北京警方称将调查与秦火火达成互转微博协议的某些大V

秦火火(左)和薛蛮子(右)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他2002年高中毕业后辗转广东、北京、湖南多地打工,换过好几次工作后又来到北京,在公司里做文案工作,给一些论坛等活动写宣传稿。不知是不是工作的关系,“秦火火”对于“出名”异常执着。

2010年,秦志晖来到了尔玛公司工作,同年创建了自己的第一个微博账户“中国秦火火”。但他的微博没有像他期望的那样红红火火,反而一直都是不温不火,也没什么粉丝。为博眼球,2011年五六月间,“秦火火”居然身穿一件白色衬衣,挤上了拥挤的北京地铁1号线、5号线,举着一张纸,到处展示给陌生人看:“中国秦火火,新浪微博求关注,求粉丝。”口中还一直振振有词,直到面前的人答应他“回去就关注”,才微笑离开。这段视频至今仍能在互联网上搜到,他也因此在网上得了个外号——“求粉哥”。

直到2011年的7月,“秦火火”终于踏上了他成名的第一站。但这一步,狠狠踩在了死伤者家属和公众的悲伤上。

预审民警张辉告诉记者,“7·23”动车事故发生后,“秦火火”发布微博称:“@中国秦火火:刚得到消息,铁道部已向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三千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据悉,这是铁道部参照欧洲法律中有关人身意外伤害条款后,不得不同意此赔偿协议。若此赔偿协议属实,将开创中国对外个人意外最高赔偿纪录。”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条微博使很多不明真相的人认定“同命不同价”。后来,铁道部回应,此事纯属谣言,并再次重申,对事故中遇难的外籍旅客,将与中国籍遇难旅客实行同一赔偿救助标准。

事到如今,“秦火火”承认,“‘7·23’动车事故的炒作,没有调查研究,是我做错了,该承担责任,脑子一热就发了,这个微博是我自己创作的,后来铁道部声明说是假的,没有赔这么多钱。”

但就是这条谣言,却让“秦火火”真的火了一把,一组数据深深触动了他,至今他仍能脱口而出——微博发出后的短短两个小时里,就被转发1.24万余次,他的粉丝数也终于迅猛增加1500多人。虽然两小时后,这条微博就被辟谣,“中国秦火火”的账号也因此被封,但“秦火火”还是尝到了甜头,“常规手段”不再满足其迅速增长粉丝的需求,被他利用来造谣的名人和热点事件越来越多,从攻击张海迪、雷锋,到辱骂司马南等人,一些网友开始称其为“谣翻中国”。

两年的时间里,他的微博账号封一个,就会重开一个,前前后后,他共注册了“中国秦火火”、“中华秦火火”、“潇湘秦火火”、“华夏秦火火”、“炎黄秦火火”、“川中秦火火”、“吴中秦火火”、“姑苏苏秦火火”等12个微博名。12个微博账号,在网上发布和转发谣言多达3000多次。碰上热点事件,“秦火火”说他总是抢先发声,但后面的“澄清我不关注”。

在民警刚刚找到他进行初步调查时,“秦火火”居然满脸笑意,似乎不认为编造谣言有多大的罪过。他解释自己这些行为用得最多的就是,“想制造热闹,多赚点粉丝嘛。”

为了不损失原来的粉丝数量,他每次要发布新的轰动性谣言前,都会提前通知粉丝,最近账号可能被封,会启用新的账号,并公布名字,方便粉丝关注。

一些网络推手公司的从业人员坦言,粉丝多,影响力才大,这样的微博才有利用价值。利用这样的微博可以推动很多商业活动,还能帮一些人出名,当然了,网络推手也可以借机赚钱。

“秦火火”更是被一些外媒在报道中称为“网络斗士”、“网络英雄”。

不过,“秦火火”还说,他曾在最后一条微博里说过,以后不再发这类微博了。民警问及他原因,他答道:“以前的事儿确实有点过分,我也想给孩子积点阴德,别让孩子以后被鄙视,说他老爸不上道儿。”

综合北京日报、京华时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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