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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旬教师猥亵三名幼女获刑三年六个月

 昵称8403232 2013-08-21

昨天宣城中院发出消息,该院二审审结一起猥亵儿童案,以程某某构成猥亵儿童罪,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判决。


  2012年10月至11月,程某某利用在绩溪县家朋乡霞水村教学点教学之机,为满足其性心理需求,多次在教室讲台等处,用手抚摸女学生方某某、程某、胡某(均为5岁)阴部,并造成方某某等三人出现外阴黏膜轻微红肿、充血等症状。一审法院以程某某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程某某不服,上诉至宣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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