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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防工交城建工会突出产业工会特色全力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把尔裁为三截 2013-09-05

突出产业工会特色

全力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沈阳市国防工交城建工会2007.9

    沈阳市国防工交城建工会(以下简称国防工会)所属基层工会84个,职工总人数127360人,其中女职143653人。去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合同”)签订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重点,组织发动基层工会全力推进。

    一、加深认识,为签订“专项合同”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在刚开始推行“专项合同”时,思想认识并不深刻。因为我们国防工会所属企业正规,领导法律意识强,在女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些女工干部认为,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许多条款已在《集体合同》中得到体现,没必要再单独签“专项合同”。为了解决认识问题,我们下发了沈劳社发[200647号文件,关于转发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召开了女工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上级工会有关文件和外省市的经验,从而,对签订“专项合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认识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的任务更加艰巨。签订“专项合同”是企业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依法规范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特殊利益的重要途径。特别是以男职工占大多数的装备制造业,签订“专项合同”对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尤为重要。

    二、认真操作,确保签订“专项合同”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理性认识的原则。即企业《集体合同》中涉及女职工利益的条款不仅要全部纳入“专项合同”中,而且还必须结合上级政策的有关规定、企业发展的形势和女职工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量化有关合同条款,如果只是提法和形式上与企业《集体合同》有所变化,就失去了签定“专项合同”的意义。

    二是齐抓共管的原则。“专项合同”条款的落实涉及相关管理责任部门,鉴于企业女职工委员会是“专项合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牵头督办部门,并承担着部分职责,因此,女职工委员会必须按照企业界定的管理范围积极做好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实现通力合作、互相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系统控制的原则。在实施“专项合同”中,要处理好“专项合同”条款内容和企业整个管理系统各相关要素之间的关系,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如何充分体现具体内容的针对性和实际运行的可操作性问题。

    为推动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重点在三个方面上下功夫:

    1、在深刻理解法律条文上下功夫。

    我们组织各级女工干部学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集体合同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沈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形式学习宣传“专项合同”,进一步加深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沈阳航天新光集团工会,充分利用新光电视台、新光报、新光广播站、文化长廊等宣传媒体,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公司内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沈阳造币厂工会组织全厂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举办了女工干部学习班和专题研讨会,并在全厂女职工和500余名男职工中开展竞赛答题活动,为顺利签订“专项合同”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2、在确定“专项合同”文本内容上下功夫。

    为使“专项合同”条款中的内容全面,具有可操作性,我们注重从三个方面入手,确定合同文本的内容:

    一是注重从法律依据上入手。我们要求“专项合同”文本内容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此,许多单位女工干部认真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条款。为了帮助基层工会尽快完成合同内容,我们以文件的形式转发了上级工会制定的“专项合同(参考范本)”,为各单位制定合同文本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注重从平等协商上入手。平等协商是订立“专项合同”的重要环节。我们把平等协商的过程看作是劳动关系双方求同存异、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如果协商不充分,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专项合同”。在协商中,我们要求把劳动关系中最要害、企业和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平等协商的重点,并在协商过程中努力加以解决,在具体条款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三是注重从调查研究上入手。在研究制定合同文本内容过程中,我们要求各单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搞清楚三个问题:即女职工最渴望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依据相关的法律,有哪些明文规定?企业根据实际,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女职工的要求能够做到什么程度?

    沈阳热电厂工会,经与行政协商,订立了让社会女性羡慕、男士“忌妒”的“专项合同”,合同文本共425条,其内容更加贴近女职工的实际利益,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3、在实施“专项合同”的动态管理上下功夫。

    一是实施动态报告管理。由于合同条款涉及的内容多、覆盖面广,因而,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目标管理的方法。要求各单位将合同条款层层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定期向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合同条款履行情况,避免合同条款履约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发生。

    二是实施动态公示管理。把“专项合同”实施情况列为厂务公开内容,通过企业的局域网、厂报、公示栏进行“公示”,营造职工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是实施动态监督管理。为保证“专项合同”的顺利实施,整合监督职能,各单位采取了女职工自我监督、分管职能部门监督、厂职工代表监督等方式,实现“专项合同”的有序控制。

    三、依据法律法规,为“专项合同”提供强刚性约束

    “专项合同”是用法律文本形式规范企业保护女职工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因此,我们要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体现“三性、五个结合”。

    一是合法性。即“专项合同”的内容不能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要依据国家、省、市有关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从女职工最关心、企业尽最大努力所能的问题入手,做到既对女职工负责,也要对企业负责,同时还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二是可操作性。即“专项合同”不能过于原则,不能过于笼统,应条款清晰,内容具体,易于操作。如沈阳东基集团“专项合同”共有23条,每条还有若干款,同时还增加了“公司必须……,公司应……,”一些刚性约束,增强了“专项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是规范性。就是要按照签订“专项合同”必经的法定程序去做,这是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法性、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五个结合”即在订立“专项合同”过程中,要求各单位要与普及女职工维权知识相结合,与提高女职工素质相结合,与培训女职工干部相结合,与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相结合。使“专项合同”成为女职工权益的保护伞,成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助推器,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风向标。

    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专项合同”的贯彻落实

    一是必须以健全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做保证。我们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专项合同”的文本一定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因此,在推行“专项合同”过程中,加强和完善企业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职代会制度非常必要。

    二是必须以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做保证。推行“专项合同”的关键在于抓落实。我们要求各单位要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专项合同”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解决检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纠正违反“专项合同”规定的行为。

    三是必须以强有力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做保证。在“专项合同”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因此,我们要求各单位要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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