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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人思考力状况的分析报告

 蝶舞骄阳 2013-09-06

 当代中国人思考力状况的分析报告

(节选)

从2008年7月开始,我们开启了一项旨在针对当代中国人思维方式和思考力状况的分析研究工作,并针对各阶段的工作,撰写《当代中国人思考力状况的分析报告》(系列)。为了更好的学习和交流,在此,我们节选该报告的部分内容供网友学习讨论。由于涉及到内部资料,以下内容属于节选。

 

一、概说

在第一个工作阶段,我们重点从一般意义上分析研究当代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思考力水平,其目的在于了解中国人在思维方式上的共同特征,为此,我们设计了三个普通问题,希望通过参与者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分析他们的日常思维习惯,以及他们在思维方法上表现出怎样的共同性和差异性。这三个问题既有一定的矛盾性,又有一定的统一性,既有理论上思辨价值,又需要实践上的行为技巧。它不但直接体现一个人的思考力水平,也可以间接分析出一个人的心态特征。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在匆忙和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这些提问的,这些提问他们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完全凭着一时的心情和兴趣。恰恰如此,它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参与者日常的思维特征和心理特征。我们设计的三道题目是:

(1)如何理解:盈利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诚信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二者之间是否自相矛盾?

(2)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是不变的;企业经营必须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如何理解这种变与不变的关系?

(3)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企业要实施人性化管理;铁面无私——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者之间是否自相矛盾?

由于这三道题目看似简单,而且参与方式比较自由,因此参与答题的人很多。根据统计,我们共收到7569份有效电子邮件,同时我们也都一一给予了回复,其中大部分网友与我们进行了多次交流和信息反馈。7569答题人员的构成比例为:在校大学生约占35%;企业管理人员约占32%;研究生约占21%;教授约占4%;宗教人士约占2%;社会其他人士约占6%。从他们的答题情况看他们的思维方式,大体上,不同程度的具有以下特征:

1、辩证法深入人心。大部分参与答题的人都能够程度不同的运用辨证法分析问题。辩证法几乎成为一种“中国式思维”。这是一种值得研究的现象。但是我不得不指出其中存在的潜在危机,即人们对辩证法的理解过于片面、机械、僵化、表层。人们对辨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关系在认识上不能达到很好的统一和相互转换,以至于辨证法成为一种思想教条。

7569份答题情况来看,在当代中国人的思维中,辨证法成为一种思维定势窒息着人们的思考。 事实上,辩证逻辑一旦脱离了与形式逻辑的统一,就会演变为诡辩论。必须弄清楚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之间的可转换关系,并将二者统一起来,才有可能使思维变得相对完善。然而,很多中国人在思维方式上忽视了形式逻辑的合理性,强调了辨证逻辑的重要性,认为辩证逻辑高于形式逻辑,以至于用辨证逻辑取代形式逻辑。

很多人撇开了条件的相对性空谈辨证逻辑,以至于辩证法等同于诡辩论。这是思想被模式化的一种表现,是对辨证逻辑的一知半解,也是混淆存在方式和认识方式的一种典型现象,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将会在下文做进一步的分析和介绍。

2、思考力水平与学历没有必然联系。  参与答题的有博士生导师,也有中等水平的企业管理者和社会其他人员,从他们答题的情况可以看出,他们表现出来的差别主要是文笔上的差别和表达方式上的差别,从思考力水平上没有本质上的显著差异。这说明:知识不等于能力,思考力水平与学历没有必然性的因果联系,而知识广度和表达能力与学历存在很大的关联性。由此,我们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思考力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

在物理学上,力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大小、方向、作用点。思考力同样也离不开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大小、方向、作用点。首先,思考力的大小取决于思考者掌握的关于思考对象的相关信息量,如果没有相关的知识和信息量,就不可能产生相关的思考活动;其次,思考力的方向取决于思考的价值目标以及围绕着目标形成的思路,如果思考没有目标和方向,思考就会精力分散、思维紊乱,也就不能产生思考的力量。最后,思考必须找准作用点——必须把思考集中在特定的思考对象上,并把握其中的关键环节,这样的思考活动就会势如破竹,如果找不准思考的着力点,就会出现胡思乱想和东一榔头西一棒的现象,思考就会停留在事物的表面上浮光掠影,无法深刻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很简单的道理,如果能够满足思考力的三个基本条件,那么思考力就能够得到培育和提升,反之,如果不能满足思考力的三个条件,那么思维就很难形成体系和“力”的作用,也就很难提高自己的思考力水平。从答题反映的情况来看,很多人的思考没有方向和着力点,没有针对性,完全是一种教条式的照本宣科。

3、思维体系不完整,科学思维与价值思维缺乏统一性   从思考力的分析研究项目中我们发现,具有思想高度的人往往满足于自己的价值信仰而缺乏思维深度,导致思想观念过于理想化,由于脱离了客观现实,使他们出现了虚假的“清高”。无视矛盾、逃避矛盾,自视清高、片面夸大主体的精神意志,忽视客体的制约力量,用价值思维取代科学思维,使思想走向孤僻和死胡同,这种思维现象从一些宗教人士和具有初等国学知识的人的答题中非常明显的表现出来了。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过于执着于科学思维,缺乏价值思维和应变思维,使自己的思维陷入了一种狭隘的深度而不能自拔,导致片面和极端,出现钻“牛角尖”、“一根筋”的认知现象。这些现象都是由于思考力体系不完整,科学思维、价值思维、应变思维缺乏有机统一造成的认知现象。

    从思维方式的完善性角度上讲,科学思维、价值思维、应变思维组成了思维的三维结构。如果以科学思维为横轴,价值思维为纵轴,二者的统一能够组成关于思维的平面坐标,这样的思维模式属于二维平面思维。二维平面思维是理论形态,不是实践形态,它虽然能在抽象意义上达到主客体关系的统一,但往往容易脱离现实条件患纸上谈兵的毛病。如果能够在科学思维和价值思维基础上延伸出应变思维,就会形成思维的三维坐标,这个坐标是立体的,思维也由平面转化为三维立体了,对问题的理解就会由理论形态转换为实践形态,由抽象理解和纸上谈兵转向实事求是。一般来说,思维处于一维状态的人很容易 “认死理”、“钻牛角尖”;思维处于二维状态的人容易脱离现实条件,患纸上谈兵的毛病;只有思维处于三维状态,考虑问题就会周密严谨,随机应变,并且善于把握矛盾的力度、适度、角度、量度关系,这时,思维方式就变得相对完善。从思考力测评中我们发现,很多中国人的思维处在二维平面状态,尤其严重的是大多数中国人习惯于用价值判断混淆事实判断。由于应变思维、科学思维、价值思维不协调,很多中国人沉浸在感情用事的自我偏激之中,很多想法和计划都是一厢情愿式的冲动。

4、心理存在压抑,情绪急躁,影响了思考的冷静  在我们收到的答题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习惯于用一种挑衅的方式和激烈的言辞回答问题,内心的烦躁使他们在思维方式上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和易怒特征,这说明他们的潜意识中存在某种压抑情绪。这本来属于心理学范畴的问题,不属于文化诊断学思考力调查的范围。但是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这种情绪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思维冷静,束缚他们正常的思考力水平,因此,这种不良情绪和烦躁心态就转换为一种病态的思维定势。

不健康的社会现象加上不合理的思维方式,诞生了一个新的思想群体——“愤青”——对于他们的思维特征和思考力水平,有待我们加大思考力调研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力度,接触更多的调研对象,然后再对这种思维现象做出科学评价。

……

 

二、辩证法与思维定势

7569位参与者文化层次不一样,但是答题的结果85%基本上相同,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即,当代中国人的思想似乎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束缚着,或者说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具有严重的同质化现象

这种思想束缚就是错误的理解了辩证法。所有的人都异口同声的用辨证法来解答这些问题,他们认为这些问题并不存在矛盾。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研究生 教授们,他们甚至认为在辨证法面前这些问题幼稚得不值得回答。有些教授回答这些问题最初只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出于表达思想的习惯,或是一时无聊才漫不经心的参与答题。只有在得到我的回复和多次交流,让他们真正理解了存在方式、认识方式、把握方式的差别和统一,区分了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实践判断之后,他们才感到自己的“辩证法”其实就是变相的诡辩论。

仔细分析一下,其实这三组问题在形式逻辑上都构成了矛盾,但是从辩证逻辑上,这些矛盾是可以调和的。具有不同思考力水平的人,其调和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以此可以诊断出一个人的思考力水平和思维方式。

在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中: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AA 

不矛盾律则要求在思维过程中A不是非A,或A不能既是B又不是B

排中律要求AB或不是B

形式逻辑要求,任何人对一个命题的肯定和否定不能持两可或两不可之说。那么在这个意义上,我提出的关于诚信与盈利、变与不变、人情与制度的3问题都存在形式逻辑上的思维矛盾,并具有二律背反的特征。从我收到的关于3个问题的回答中,大多数参与者对于存在的这种形式逻辑上的矛盾性给予了否定,不承认它们之间存在矛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之间的差异性、统一性和相互转换关系缺乏清晰认识造成的。

众所周知,形式逻辑是进行概念、判断、推理的基本思维工具,一切思维都必须遵循这些基本的规律和法则。辨证逻辑也应该遵循这些基本的逻辑规律和法则,否则就会产生思维混乱,自觉或不自觉的出现诡辩思维。目前的教科书和辞书上,辩证逻辑公式通常被写作:A是A,亦是非A,而事实上,这是诡辩逻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辩证逻辑。

这种诡辩逻辑公式与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构成了对立,必定产生这样的思维混乱:如果承认了形式逻辑公式的科学性,那么在这个意义上辩证逻辑公式就违反了思维的基本规律;如果承认了这种辩证逻辑公式的科学性,那么形式逻辑就不能成立,并且诡辩思维和辩证思维也就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差别

对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这种不一致性,有一些教科书中进行了一些没有说服力的解说,认为: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的法则和规律,辨证逻辑是关于思维内容的法则和规律。这种解释似乎确认形式和内容可以自相矛盾,一旦形式与内容可以自相矛盾,并且,辩证逻辑与诡辩逻辑采用了同样的公式,那么,各种诡辩论就可以借用辩证法的名义开拓广阔的思想市场,人们也将无法从形式上识别形式逻辑、辩证逻辑、诡辩逻辑三者的真假和差别。有鉴于此,文化诊断学将辨证逻辑公式确定为:

A就是A,不能是非A;

当且P,A是B,不是A

“当且P”表示认识角度、条件、环境、事物的多面性等具体内容,发生了变化。通过P这个相对性条件,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之间不但是统一的,而且可以相互转化。所以,在辨证逻辑中,AAA是非A,或者 AB等等,这些判断是否成立,关键取决于P的具体性。如果离开了P这个相对性条件,辩证逻辑就不能成立。

很多人在思维方式上完全忽视了形式逻辑的合理性,片面强调了辨证逻辑,用辨证逻辑取代形式逻辑,并且撇开条件P谈辨证逻辑,从而把辩证思维和诡辩思维放置在同一层面上加以使用

 

(三、四、五、六部分,暂不公开)

 

七、事实判断与科学思维

……所谓事实判断能力,指的是一个人对事物真实性的领悟和分析的客观判断能力。一个人的事实判断能力取决于他的科学思维水平。所谓价值判断能力,指的是对事物价值属性的领悟、分析和判断能力。价值判断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之上,通过一定的价值标准(或价值观念)对事物的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做出的主观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判断能力取决于他的价值思维水平。所谓实践判断能力,指的是一个人在实践过程中处理实际事务的判断方式和决断能力。实践判断建立在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基础之上,是根据实践需要和现实条件,对力度、适度、量度、角度关系的领悟、分析、把握和判断能力。一个人的实践判断能力取决于他的应变思维水平。

事实判断(科学思维)的依据是真实性法则——其要旨在于“真”;价值判断(价值思维)的依据是合理性法则——其要旨在于“善”;实践判断(应变思维)的依据是现实性法则——其要旨在于“度”。

事实判断是价值判断和实践判断的基础,事实判断的正确性直接决定了价值判断对“合理性”的把握能力,也决定了实践判断对“现实性”的把握力度。从近万份电子邮件反映的情况来看,很多人缺乏事实判断的方法和技巧。

提高事实判断能力的关键在于:任何一个命题,不要只片面的看结论,而是要分析命题的整体,即:命题的判断者站在什么角度价值标准上,对判断对象的哪些方面,作出了何种判断方式而得出的结论

不同的判断主者处于不同的角度或采用不同的标准,对于同一事物会作出不同的判断,从而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并且,看似相互矛盾的结论有可能都是正确的。也就是《文化诊断学思考力专辑》判断真假定律中所说:

(一)同一事物的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结论,在判断角度、判断标准、判断对象的特定方面、判断方式等不同或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当其中一个结论为真时,另一个不一定为假。【用辩证逻辑的公式来说,由于“P”的内容不一致,判断结论就不一样,并且,相互矛盾的结论都可能是正确的

(二)同一事物的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结论,在判断角度、判断标准、判断对象的特定方面、判断方式等方面相同或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当其中一个结论为真时,另一个必定为假。【由于 “P”的内容是限定的,因此辩证逻辑转换为形式逻辑,相互矛盾的结论只有一个是正确的。当所有的条件都已经限定,那么正确的结论就是唯一的,对此,《文化诊断学思考力专辑》中有详细论述

所以,相互矛盾的结论是对还是错,是随着判断角度、判断标准、判断对象的特定方面的不同和变换来衡量的。我们在争论问题的时候,不要只争论结论,而是要从判断角度、判断标准、判断对象的特定方面、判断方式、判断结论的统一性关系中分析和判断问题,这样就可以在一定意义上避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执,不断提高事实判断的能力。关于提高事实判断能力和掌握科学思维的方法和技巧,我们将通过QQ在线学习的方式提供具体辅导。

 ……

八、思考力项目在继续,并长期坚持下去

近来,我收到很多来信,绝大部分的网友对思考力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鼓励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下去。在此之前,《風雲人物》也对文化诊断学给予了重点报道。同时,要求提高自己的思考力水平的网友也越来越多。对于网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在此我表示由衷的感谢!

……

思维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现象,考虑到思考力的重要性,我们将把该项目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继续下去。如果你对提高思考力水平和改善思维方式感兴趣,欢迎点击参与《测评一下:您的思维方式需要改善吗?》同时欢迎你对《如何提高自己的思考力水平》一文发表评论。

 

(曹政钧   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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