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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批评

 nxhujiee 2013-09-08


      春秋战国时代,鲁国有这样一条法规:凡是鲁国人到其他国家去旅行,看到有鲁国人沦为奴隶时,可以自己先垫钱把他赎回来,待回鲁国后再到官府去报销。官府用国库的钱支付赎金,并给予这个人一定的奖励。

  有一次,孔子有一个弟子到国外去,恰好碰到有一个鲁国人在那里做奴隶,就主动掏钱赎出了他。回国之后,这个弟子既没有到处张扬,也没有到官府去报销所垫付的赎金和领取奖励。可是,那个被孔子的弟子赎回的人,却把这个情况讲给别人听,人们都称赞孔子这个弟子仗义,人格高尚。一时间,街头巷尾都把这件事当作美谈。谁知,孔子知道后,不但没有表扬这个弟子,反而对他进行了严厉批评。责怪他犯了一个有违社会大道的错误,是为了小义而不顾大道。

  孔子认为,报销赎金和领取奖励是国家制定的法规,每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而他的这个弟子没有到官府去报销赎金被人们称赞为品格高尚,那么,其他的人在国外看到鲁国人沦为奴隶时,就要对是否先垫钱把他赎出来产生犹豫。因为先垫钱把他赎出来再到官府报销领奖,人们就会说自己不仗义、不高尚;如果不去官府报销赎金,自己的损失谁来补,久而久之,又有谁会主动去做这样的事呢?从客观上讲,孔子这个弟子的行为妨碍了更多的在国外做奴隶的鲁国人被赎回来的机会。由此可见,孔子的批评是对的。

  孔子批评弟子已是几千年的事了,但从现代角度来思考,其意义也是很深远的。因为孔子的弟子垫钱赎人做好事,不报销赎金,不张扬留名,就是放在今天,我们也会大肆宣传,根本不会有人提出批评,更不会有人把“做好事不留名”上升到是否有违社会大道的高度来认识。对此,我认为,对待“做好事不留名”要辨证地看,只要不影响整个社会大道,宣传提倡也是可以的。但对做了好事,按规定该报销的报销,该奖励的也要奖励的人,也要大力宣扬,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与和谐。付出后得到回报,这是天经地义的,同样是高尚的。譬如,见义勇为,国家就有奖励的规定。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规定,这是国家从弘扬正气、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考虑的,每一个公民只要你见义勇为了,就应该享受国家的表彰和奖励。又譬如,职工节假日加班给加班费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可我们有不少企业和单位就是不执行,或者说执行得不够好,有的领导甚至认为要加班费的职工是风格不高,有斤斤计较之嫌。假如在一个单位有两个职工同时加班加点,一个默默无闻地干不要加班费,而另一个则要按规定补发加班费,单位领导对这两位职工的态度是显而易见的,根本不会去批评不要加班费的职工。这一现象说明,我们现代人在某些地方还没有古人睿智。

  多少年来,国人一直把“做好事不留名”当作美德传颂着,可有谁把这个问题与大道和小义联系起来?这则故事就是告诉人们,任何人做事,包括做好事,都要处理好大道与小义的关系。如果小义与大道发生了冲突,小义必须服从大道。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强盛,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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