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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善需智慧

 老刘tdrhg 2017-09-14

  给自己勇气,还须给自己底蕴

  东汉杨宝九岁时,至华阴山北,见一黄雀为老鹰所伤,坠于树下,杨宝怜之,取雀以归,细心照顾。百余日毛羽成,飞去。其夜有黄衣童子自称西王母使者,以白环四枚与宝:“感君之恩,令君子孙洁白,位登三公,当如此环。”果如黄衣童子所言,杨宝的儿子杨震、孙子杨秉、曾孙杨赐、玄孙杨彪四代官至太尉,而且都刚正不阿,为官清廉,他们的美德被后人传诵。

  杨宝救黄雀的故事可能有,但衔环而报必定没有,只是人们因为杨家子孙多俊才而想象出来的故事。不过,做好事时,人们能体会到给予他人的快乐,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心情自然舒畅。帮助别人时,看到他人的不幸,悟到生活赐予自己的已经很多,自然会感恩知足,便时时从容愉悦,事事心平气和。这就是善报,且已报在了当下。常做好事,孩子就会以此为榜样。其实,杨家四代好子孙,不是黄雀的报答,而是言传身教的结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家有好儿女,正是对善行最好的回报。

  凡事总有一些例外。做好事是人好品德的表现,但这样的好品德未必都能促成好事,换句话说,做好事未必就是行善。

  冯梦龙讲过一个故事,某地有一座庙,庙里供着一尊用木头雕成的佛像。村里有一户人家很穷,到了冬天,没有燃料做饭,他到庙里去偷那尊佛像,把佛像劈开当柴烧。村里有一个木匠,到庙里去拜佛,发现佛像不见了,就回家雕了一尊,送到庙里供奉。那个穷人到处找燃料,听说庙里又有佛像了,就再去偷。那个木匠,也赶紧再去补充。一年又一年,年年冬天都是这样。后来,偷佛像的人和雕佛像的人都死了,阎王审判他们的灵魂。毁坏佛的金身是大罪,那个小偷罪业深重,要下第十七层地狱。那个不断为佛陀造像的木匠,受的处罚更重,阎王把他打入第十八層地狱。为什么呢?阎王说:“正因为你造了那么多佛像,他才毁坏了那么多佛像,佛的金身才受到这么多的污辱,要不然,那个小偷哪里有机会造这么严重的恶业?”木匠的责任比那个小偷的责任还要大。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冯梦龙的诠释超出了善恶论断,他没说善恶,没说谁是瓜谁是豆,善恶因果可以有多种组合,可能善有恶报,恶有善报,可能目前的善报日后演变为恶,目前的恶报日后演变为善。

  故事是编造的,可信度低,再说现实。据《吕氏春秋》记载,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垫付赎金赎人后,可以到国库中领取赎金。有一次,子贡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给他的补偿金。孔子说:“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收了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垫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有一天,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为了答谢他,送给他1头牛,子路竟收下了。孔子说:“这样一来,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孔子认为,子路的行为是对的,这种行为是在倡导一种规则,即善有善报,付出就应该得到回报。子贡的行为是错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子贡那样的觉悟和财力,子贡所为把规则打乱了,以后其他人就不会愿意为赎人而垫付赎金了。社会秩序要靠规则来维持,无论何人都应该遵循规则,否则,规则一旦打破,天下必乱。这就是孔子所谓“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的道德标准。

  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拔高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使得“代付赎金后收回赎金”的道德,变成了“不道德”了。如果把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变成了“不道德”,谁还会去做呢?单纯从道德的角度看,子贡要比子路高尚,但是,如果考察两种行为的实际效果,孔子考虑得更为全面、长远,他深入地分析了这两种行为对于社会道德规范的影响。如果我们非要将现实的道德标准拔高到普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高度,最终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多数人没有子贡的修养与财富,做不了像子贡这样的义举,不如干脆不做。如果我们退而求其次,适当地降低社会的道德标准,容忍进而鼓励、保护“为人消灾,拿人钱财”的义举,使之成为多数人可以追求得到的精神享受与物质激励,尽管这并非我们最终追寻的理想之国,但毕竟可以感化相当多的人去做好事、行善举,从而构建更为美好的社会秩序。

  好心要办成好事,善心想结出善果,不仅要有一颗平凡的良心,还要有“善于为善”的智慧啊。

  (编辑/张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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